1、 食品购销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意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依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方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2产品的数量:。 (必需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其次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精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
2、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方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展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方法 1产品的价格按以下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风格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协商定。 2货款结算方法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实行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需实行银行结算的,按银行
3、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方法:。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局部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别缘由必需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担当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 并担当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
4、正值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局部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担当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旧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局部货物总值的(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局部货款总值的(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值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值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值理由,甲方仍旧需
5、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拖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行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难或其它不行抗力的缘由,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商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纳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商定的,从商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商定的,从商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盖章) 年月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