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利工程(挖泥)质量技术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N0:
分部工程
根底
分项工程(工序)
挖泥
工程数量
121479m3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1、施工前挖泥船应定出施工坐标,检查斗臂深度标尺,近岸水尺零点均须仔细检查校核,确认无误才可施工;
2、依据潮水水位调整下斗深度,严禁盲目施工;
3、工程治理、测量人员分项负责,加强施工现场治理,跟踪施工全过程,依据现场详细状况调整,落实施工安排;
4、④ 测量作业建立检查复核制度。按现场工程师要求提请进展竣工测量,提交竣工水深图及按现场工程师要求的竣工断面图。
非岩石地基水下基槽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
号
工程
允许偏差
(mm)
检验单元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码头
防波堤
1
平均超深
4m3以下抓斗
300
500
每个断面(5~10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
1
用回声测深仪或测深水砣检查,1~2m一个点,取平均值
4~8m3抓斗
Ⅰ、Ⅱ类土
800
800
Ⅲ、Ⅳ类土
500
500
2
每边平均超宽
4m3以下抓斗
1000
1500
2
在全部断面图上测量,取个边平均值
4~8m3抓斗
Ⅰ、Ⅱ类土
2000
2000
Ⅲ、Ⅳ类土
1500
2000
施工标准标准
《疏浚工程技术标准》(JTJ319-99)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局部修订
施
工
程
序
及
操
作
要
点
严格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施工开头前应进展原泥面测量,并取得现场工程师认可,作为边坡放样和挖泥范围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船舶检修,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泥砂流失,泥驳的航行线路应按现场工程师指定航线航行。挖泥船组按规定悬挂信号旗。
② 开挖的平面位置、断面尺寸、边坡、标高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 开挖厚度掌握为1.50m,放坡采纳阶梯法。
④ 开挖的边坡不应陡于设计图示边坡,开挖的稳定边坡如设计图所示,每边超宽不大于1.5m。过多的超挖是不允许的否则超挖处必需用规定的材料回填。
⑤ 开挖后,如因滑动、滑坡、塌方或回淤等,必需进展清理,并维持设计图纸规定的开挖线、边坡、标高要求。
⑥ 底标高不能高于设计图示的底标高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底标高,开挖的超深一般不大于0.5m。
⑦分段完成开挖到设计标高和槽宽后应准时组织验收并抛填袋装砂,如不能准时抛填,则要在抛填前去除淤泥,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若发生回淤我们将自行安排船机清淤,并到达设计标准要求。
⑧ 挖泥定位据详细船组状况采纳对标。在施工过程中应勤对标,勤打水,掌握挖泥厚度,特殊是边坡及斗位连接处,防止超挖。
⑨ 弃土必需按有关部门要求抛至规定的抛泥区内。⑩ 为确保削减挖泥对周边的污染,促进文明施工,疏浚时尽可能选在涨潮时开挖,削减泥土的集中流失。同时,在开挖过程中准时通知海管区工作人员对淤泥进展检测,以防有放射性物质对海疆周边的影响。
⑾ 施工中必需填写具体施工记录,包括挖泥船及泥驳注册号,施工位置及泥土类型,挖泥标高,挖泥船装驳时间,泥驳航行,抛填返回到达挖泥船的时间等。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1. 全部进入施工地域的船舶证件须齐全有效,遵守有关船舶安全治安、消防、环境爱护的规定,施工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海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需标准佩带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保险绳等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救生圈,以满意需要;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上报工程部进展报备。
2. 本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应充分了解泥面高程,并实行必要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船机设备的安全。
3. 必需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章(1989年修订本)》、《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遵守当地港口的港章及其他航行规章;
4. 舶上的人员必需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航行、停靠和作业的安全;
5. 施工船舶作业时,应悬挂符合国家规定的信号和灯号;
6. 施工船舶应配备合格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并与有关部门保持信息畅通;
7. 施工期间,每天应收听天气预报,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8. 本工程施工船舶较多,全部施工船舶必需听从现场指挥调度,解决现场的航行锚泊和施工冲突问题,特别状况准时与海事部门取得联系。
环境留意事项
1、施工躁声掌握在标准范围:施工现场躁声昼间<800db;夜间<55db;
2、海水水质的掌握符合GB3097-97;
3、污水等的排放到达环保部门的要求;
主 要
附 件
1.设计图纸
2006083D
3.配料单
2.施工草图
4.质量自检记录
施工负责人
工程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质检员
交底时间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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