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汇报
1.仔细贯彻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我县仔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20条去库存意见,开展房地产库存清理,摸清了库存底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结合我县实际并借鉴同类城市阅历,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安康进展的意见》。意见中明确了凡县城规划区内商品住房交易登记,一律按实际缴纳契税的金额嘉奖购置者50%,并鼓舞农夫进城购房,购房嘉奖200元/㎡,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核发预售许可门槛,鼓舞社会资金参加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刺激政策,政策出台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去化了肯定数量商品住房库存。
2.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消化房地产库存。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不仅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实现房地产去库存、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还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房地产及相关产业进展。我县县城环琵琶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后,大局部被征收户将直接到其他楼盘选房买房,可有效激活县城房地产市场,起到去库存、稳增长的作用。棚改实行货币化安置,被征收户可“拿钱走人”、也可选择“现房安置”,畅通了棚改助推房地产销售的渠道,消化了房地产库存。
3.鼓舞农夫等新市民购房,扩大住房有效需求。一是全面落实房地产交易税费优待政策,促进住房消费。二是农业银行放宽农夫工贷款购房条件,实行敏捷还贷“安置贷”方式,支持农夫和农夫工购房。三是开展农夫工等敏捷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购房业务,放宽了公积金购房贷款、提取条件,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代际互助作用,支持缴存职工购房。
4.抓好房地产供应侧构造性改革,削减商品住房供应。我县加强了住宅用地供给治理,管控好土地闸门,削减住宅用地供给,落实住宅用地调整政策;强化了住房规划、建立治理,适当压缩住房开发建立规模;将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提高至工程主体构造封顶,延长商品房上市时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市场供需形势,减缓开发进度,实行分期开发;引导开发企业转型进展,鼓舞开发企业向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业态进展,支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5.政府通过回购方式,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房通道。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通过推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租赁,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两者之间的通道,加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力度,消化市场待售商品房、盘活闲置房。同时连续加强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建立、安排、运营和治理,严格准入、退出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物业治理、效劳水平和运营效率。
二、实施效果状况
20××年10月份前,我县在建在售楼盘21个,已建和在建取得预售许可的待售商品住房面积约50万㎡(4400套),根据前三年全县年均25万㎡的销售量,全县的待售商品住房去存量周期在2年左右,去库存压力较大。
1.20××年9月开头我县实施的县城环琵琶湖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任务目标为5000套左右,其中有80%以上能够通过选择市场房源和商定房源货币化方式安置,根本解决了一大半以上的商品住房库存。
2.自20××年我县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安康进展的意见》试行版和延长版后,有效地刺激了农夫工、农夫进城购房,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同时也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
3.通过一系列去库存行之有效的措施,截止20××年3月份,我县待售商品住房面积约15万㎡,短短几个月,我县去库存超40万㎡(包括新增预售许可面积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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