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机械加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手工锯割、锉、凿等加工 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应扣好,工作中应戴手套。 使用工具前应进展检查,不完整的不准使用。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手柄应安装坚固,没有手柄不准使用。 手锯锯割时,用力要适度,防止折断锯条和在锯断时用力过猛而碰伤手、臂。 锉削时防止用力过猛锉空而碰伤手、臂。 所用的手锤锤头必需完整,其外表必需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状况,锤把应用整块硬木制成,应安装非常坚固,并将锤头用螺栓固定。锤把上不许有油污。 用凿子作业时,应戴防护眼镜,凿子被锤击局部有伤痕、不平坦或沾有油污不准使用,凿削应由内向外进展,不准冲向自己和他
2、人。 对工件煨弯时,要夹牢扶稳,万向台钳应固定位置,用锤子砸时,较长工件要把住,防止不定向抖动和弯倒碰伤自己和他人 (2)使用电动机具钻、割、磨加工 固定用的电开工具应有牢靠接地,各局部绝缘良好,开关外壳应完整。移动的电开工具应接有触电爱护器。 使用手电钻等电开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湿手不准触摸电灯、开关及电气设备。 电器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制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制止穿凉鞋、拖鞋;女员工制止穿裙子、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需盘在工作帽内。 使用钻床时不准戴手套,必需把钻孔的工件安装坚固,较大工件应有人扶住,方可进展。钻孔时钻头应轻轻接触工件。消退钻孔内的金属屑时,必需先
3、停顿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消退铁屑。 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使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应非常坚固。 制止在运行中或机器未完全停顿前清扫、擦拭、润滑和冷却机器的旋转、转动局部和工件。 不熟识电气工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使用;不准提着电器工具的导线和转动局部;停顿使用电器工具和遇有临时停电时,应马上切断电源,防止突然来电转动。 使用砂轮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件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需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3)使用喷灯 不熟识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喷灯必需符合以下要求才能点火: a油桶不漏油,喷灯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b.油桶内油量不超过油桶容积的34; c加油的螺丝塞拧紧。 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a点火时不准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b.油桶内压力不行过高,打气时要适度; .工作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 d.不同燃料的喷灯,燃料不准混用,必需按规定加注; e.喷灯制止放倒使用,防止燃料外溢着火; f.喷灯使用完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前方可放入工具箱内,喷灯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放气。 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件,必需待喷灯冷却泄压后再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