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井下修理硐室应悬挂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各种工具及备品备件应摆放整齐,禁用电热炉或大灯泡防潮、烘干、取暖,使用过的废油、棉纱、废纸和油毡等易燃物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准时运到地面处理。 二、需到现场检修时,应检查顶部浮石,支护状况和电力分布状况,安设好照明,清理场地,撤离无关人员。过于窄小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不得作为检修场地,检修场地严禁烟火。 三、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坚固状况和通风状况,并清理浮石。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将零星工具装在工具袋中或用安全绳系牢栓在身上。 四、现场使用的电开工具必需牢靠绝缘,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手
2、锤把必需加楔坚固,刮刀、锉刀必需有柄。 五、电力机械设备检修时,应先停顿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或设专人监护。风动设备检修应在风绳与风管联接处之前关闭风源,并放完余风。无轨设备检修前应在驾驶室前挂“有人检修,不许发动”的警告牌,并实行牢靠制动,拆卸轮胎时应先放气。 六、在检修中必需进展电、火焊作业时,应遵守井下防火规定。 七、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且擦千锤把上的泥水,用套筒扳手时,不准用套管加力;用活动扳手时,应选择适当的规格;用台虎钳夹工件时,不准用手锤打虎钳手柄;在虎钳上斩工件时,应设置安全档。 八、用千斤顶将设备抬高时,必需用枕木将设备的梁架衬垫稳固,行走设备还须用手刹制动,将轮胎楔好。 九、装运设备的铲斗呈举起姿势时,不许进展检修,必需时应用支架将大臂(铲斗)牢靠支撑稳固,或用枕木将大臂(铲斗)衬垫稳固。 十、轮胎打气时必需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钢圈装入后应使用专用工具将钢圈别住,边充气边用锤匀称敲击研合。 十一、设备检修完毕,应检查机体(箱)内是否遗留工具,材料或多余的零配件,恢复各种盖(墙)板和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罩、栏杆等)。 十二、需将设备悬吊检修时,悬吊工作必需由起重工进展,设备电器局部的检修,必需由电工进展。 十三、重要设备的检修,应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重要部位的检修完毕后,应经操作人员共同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