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劳教制度伦理反思我国劳教制度伦理反思应用伦理课小组课题 .5组员:马有健 12300270015 黄虞 12300270087 白容凡12300270092 向昕 12307090162 严诗菱12307090173 组长:陆嘉玮 12300270048第1页课题缘起中国法制建设较之三十年前有了很大进步显著违法劳教制度却仍在执行劳动教养最新适用对象:轻微违法进城务工者、上访者、持不一样政见者等不但包括到法律问题,更多还牵涉到伦理问题。第2页案例回顾第3页河北常志相案河北常志相无理上访要人权被认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劳教三年。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要求第4页河北王秀芝案河北王秀芝因两起刑事案件反应公安
2、机关违法渎职问题,被迫无奈长久在地方和北京依法上访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共被劳教三次,总计达4年零6个月。第5页盐津县三上访人案云南盐津肖义雄、李浩、李昌杰原系该县烟草企业职员起,上访年7月8日至9日期间,造成市烟草企业无法开展工作。年7月14日至18日,上班时间,迫使省烟草企业作出书面回复。7月17日11时许,责问、威胁、围堵民警,个他人甚至进行言语辱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6页劳动教养流程示意图与刑事诉讼流程示意图第7页劳动教养制度历史所谓劳教是指“对有违法犯罪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做治安管理处罚又失之过轻人,采取一个强制性劳作处罚”。该制度自初创以来已存续近六十年,实由各种特定时代风貌累积而
3、成。第8页劳教制度产生于 20 世纪50 年代。1950 年3 月8 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镇压反革活动指示问题人员数量庞大另辟蹊径劳教首次提出1956年1 月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各省市应马上筹备劳动教养机构指示政治运动产物第9页“逐步适合用于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以外其它人指流氓不守规矩、游手好闲人以及危害社会治安、屡教不改,尚不够逮捕判刑人”。适用对象:政治上问题人员;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法者。政治对策具有普遍性的法律第10页1957 年“反右”运动1957 年8 月1 日,关于劳教教养问题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示劳动教养实体及程序性内容正式成为经最高立法机关同意实施一项法律制度。强制及教育实
4、践者就业安排者第11页1961 年关于当前公安工作十个详细政策问题补充要求强调:收容劳动教养人员需经过专署(市)公安处、局长同意;劳动教养在指导思想、性质和执行场所方面要区分于劳改;劳动教养期限普通为2 年到3 年,“内部掌握”;表现不好,延长久限。劳动教养机构必须由专署、市经省级党委同意才能够举行。第12页1979 年12 月5 日关于劳动教养补充要求破茧重生。从 1979 年至1982 年间,值得注意:其一为1980 年由国务院公布关于将强制劳动与收容审查两项方法统一于劳动教养通知。劳教适用对象有所增加。其二是1982 年由公安部公布劳动教养试行方法(以下简称试行方法)。被劳教者之管理、生
5、活待遇、会见、安置等事宜执行性规则。第13页1981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劳改犯和劳教人员决定增设一个处罚伎俩“留场就业”。试行方法虽不完善,但“确属迄今为止相关劳动教养最为详尽法律文件”。劳教制度重建是以试行方法被公布1982 年为终点,而1982 年之后改变则是对以试行方法为代表很多法规补充和调整。第14页劳动教养制度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要求事项还未制订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能够依据实际需要,对其中部分事项先制订行政法规,不过相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剥夺和限制限制人身自由人身自
6、由强制办法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第八十七条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以下情形之一,由相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要求权限给予改变或者撤消:(一)超越权限超越权限;(二)下位法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要求;(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要求不一致,经裁决应该改变或者撤消一方要求;(四)规章要求被认为不适当,应该给予改变或者撤消;(五)违反法定程序。”第15页劳动教养试行方法劳动教养试行方法(1)罪行轻微,不够刑事处罚反革命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2)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罚;(3)有流氓、卖淫、偷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
7、事处罚;(4)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罚;(5)有工作岗位,长久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又不停无理取闹,扰乱生产、工作、科学研究和生活秩序、妨害公务、不听劝说和阻止;(6)教唆他人违法犯罪,不够刑事处罚。第16页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要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要求求(一)危害国家安全情节显著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二)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绑架、爆炸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中,尚不够刑事处罚;(三)有强制猥亵、欺侮妇女,猥亵儿童,聚众淫乱,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非法拘禁,偷窃,诈骗,伪造、倒卖发票,倒卖车票、船票;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有价票证,抢夺,聚
8、众哄抢,敲诈勒索,招摇撞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以及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或者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罚;第17页(四)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五)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且拒绝、妨碍国家机关
9、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六)教唆他人违法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七)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引诱他人卖淫,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输淫秽物品,情节较重,尚不够刑事处罚;(八)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卖淫、嫖娼;(九)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经过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十)有法律要求其它应该劳动教养情形。第18页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补充要求第二条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补充要求第二条劳动教养收容大中城市需要劳动教养人。对于需要实施劳动教养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劳动教养试行方法第
10、四条劳动教养试行方法第四条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组成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劳动教养工作,审查同意收容劳动教养人员。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公安机关设置劳动教养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对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第十一条第十一条需要实施劳动教养人,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第19页劳动教养制度现实状况研究现实状况现实状况建国之初:政治处罚伎俩;预防城市“流民”对象不包含农村人实践中,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一个方式。1978年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主要针正确已是破坏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等。对象主要是“大法不犯,小法常
11、犯”惩戒性功效增强,突出设计中教育改造功效。第20页本质:司法程序外剥夺公民自由和权利一个方式弊端违宪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劳动教养不经正当司法程序,就能够限制公民人身自由1到3年不等,甚至能够延期为4年。第21页直接了违反行政处罚法和立法法早在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第五项要求,“对公民政治权利剥夺、限制人身自由
12、强制方法和处罚”只能制订法律。确定劳动教养制度几个要求,如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决定、关于劳动教养补充要求和劳动教养实施方法等,均非“法律”。在立法法生效之后,所依据法规非法,应该给予改变和撤消。第22页国内学者分析1合理性孱弱劳教制度自创建以来已使数百万违法犯罪者重新回归社会,它对维护社会治安贡献颇为可观,这正是其合理性所在。问题在于教育改造违法犯罪者以维护社会治安是一个功利目标,此目标本身并不能证实伎俩即劳教合理性。第23页2性质定位不明主要观点有四种:一是行政强制办法说;二是行政处罚说;三是治安行政处罚说;四是刑事处罚说。原因第24页3法律依据混乱基本法律依据有四:关于劳动教养问题决定关
13、于劳动教养问题补充要求劳动教养试行方法 年4 月公安部颁布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要求。相关劳教基本法律已面临严峻正当性难题,但依然实实在在地被适用。第25页4实践弊端遍在其一,按照补充要求,劳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劳动教养管理所执行,而人民检察院则对劳教机关活动实施监督。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以该委员会名义行使劳动教养管理所职权;检察机关监督也仅限于提出纠正意见。深入说,实践中越权及其法律化直接造成劳教详细审批程序违反了程序正义要求。劳教审批整个程序都是在公安机关内部流转。第26页成为刑事诉讼程序附加步骤,即先行劳教。变成公安机关变相脱离刑
14、事诉讼法之制约法律伎俩。其二,劳教并非刑罚,严厉程度或执行方式应与刑罚有所不一样。实施类似羁押监禁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劳教与劳改之间遂出现趋同性。第27页5正当性缺失正当性问题我国宪法第33 条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7 条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不符合宪法所提倡价值观。偏离公法领域法定标准和百分比标准难为当前国际社会价值倾向所包容。第28页关于劳教制度处理方法关于劳教改革方案,众多学者意见不一,而当前最具代表性有:彻底废除论司法化行政化刑法化保安处罚化第29页1彻底废除论此论意在使劳教从我国法
15、律体系中完全消失。其又包含三种观点:一为废除以后不再重建,二为废除以后加以替换,三为废除以后给予重建。第30页2司法化这种观点认为,只要经过司法控制劳教运行,其缺点就可被克服。第31页3行政化此观点可再分为两种看法:一是主张经过强化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职能来完善劳教;二是主张设置以公安机关为主体劳教案件适用程序。实质:将劳教纳入行政制裁体系。第32页4刑法化这种观点分化出了两种不一样认识,即刑罚化与非刑罚化。刑罚化非刑罚化第33页5保安处罚化此种观点取得了不少学者支持,其理由有五点:第一,我国虽无真正意义上保安处罚要求,却已经有各种保安处罚性办法,这类办法经修改后大多可归入保安处罚范围;第二,伴
16、随我国法治进程加紧,实现保安处罚立法在实体及程序内容上合理化已非不可企及目标;第三,我国法院系统有一批专业能力较强且高度负责法官,足以胜任并不算复杂保安处罚案件审理工作;第34页第四,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与国民生产总值提升,我国已初具建设保安处罚制度物质基础;第五,尽管以往学界对保安处罚有所误解并给予排斥,但如今对保安处罚了解已经有质地提升,将其引入我国法律体系并不存在观念上阻力。这从多方面论证保安处罚进入中国适时性和恰当性。第35页研究方法与过程文件整理讨论人物访谈.第36页研究结果论文文件整理采访录音视频第37页行政法助教李坤老师说: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权利,在我国宪法中得到明确确认
17、,也是世界各国公认基本人权,不容侵犯。劳动教养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一次最长达四年之久,假如考虑在执行过程中不少地方采取“连续劳教”方法,则时间更长。这么一个没有法律依据、对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严重侵犯制度显然是不符合人权理念。第38页同学们说首先,劳教这个事件是不正当。然后,这个妈妈被劳教原因也是值得商榷。这能够看出我们社会监督体制和社会运作需要加强。还有最近我听说有一个大学生村官因为在网上发表了一些言论而被抓去劳教,知道这件事情后我感觉蛮诧异,即使现在社会越来越公开越来越透明,竟然还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我以为一个是需要加强监督,然后完善我们体制,更主要是让劳教法律化、制度化。设置一些条件,发挥劳教更大
18、主动作用。第39页讨论结果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特有一个法律制度。创于上世纪50年代肃清反革命运动时期日益显露出一些与当代民主法制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不相适应之处。法律上存在漏洞第40页伦理上,无法站住脚以上访妈妈唐慧为例未平衡好情与法第41页理论和实际、构想与现实交织劳教制度作为较轻行政处罚伎俩却有最高重于刑事处罚情况出现,造成了如今社会上对劳教制度骂声一片,却又暂无处理方案景象。第42页提议1)废除旧制度,建立新代替制度鉴于当前法治发展,这还需要一定时间。2)对现有制度打补丁最高立法机关应尽快制订劳动教养法由行政权转变为司法权,并受到严格监督第43页总结经过本研究,我们可知:合理法律和伦理上不合
19、理急需改进乃至废除。同时,小组每一个人都在实践课题研究过程中得到了历练。第44页感激感激各位受访老师和同学主动配合,也感激全部小组组员认真参加。第45页参考文件1 朱腾:历史、现实状况与改革:劳动教养制度述评J,法学理论研究,江苏警官学院学报,第27卷第5期.2张桂荣:行政性保安处罚制度构建以改革劳动教养及相关制度为视角B,群众出版社,第32页.3相关建国初年政治运动与劳动教养制度之初创关联性,参见陈瑞华:警察权司法控制以劳动教养为范例分析J,法学,年第6 期;刘仁文: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J,行政法学研究,年第4 期;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法基本问题研究B,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版,第
20、417-418 页;张桂荣:行政性保安处罚制度构建以改革劳动教养及相关制度为视角B,群众出版社 年版,第31-32 页等.第46页4张绍彦:第一次全国劳动教养立法理论研讨会综述J,当代法学,年第3 期.5张绍彦:理论创新与制度变革:中国劳动教养立法选择.6储槐植、陈兴良、张绍彦:理性与秩序: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研究B,法律出版社 年版.7储槐植:再论劳动教养制度合理性J,中外法学,第13卷第6期.8陈瑞华:警察权司法控制以劳动教养为范例分析J,法学,年第6 期.9刘仁文: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J,行政法学研究,年第4 期.10韩玉胜、赵瑞罡:关于劳动教养性质定位J,载于储槐植、陈兴良、张绍彦:理性与
21、秩序: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研究B,法律出版社 年版.第47页11李晓明:尴尬与困境中抉择我国劳教立法改革再研究J,法商研究,2003 年第6 期.12李继刚:友好社会视角下,对我国劳教制度反思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5月.13司法部劳改局:劳动教养工作文件汇编Z,1988(1):12.14 改革与完善中国劳动教养制度(上)J,司法部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课题组,中国司法,年03期.15张绍彦:劳动教养轨迹及去向J,法学论坛,204月.16陈兴良:劳动教养之权利归属分析J,法学,5月.17 李继刚,张益刚:对我国劳教制度中相关权力反思与重构J,贵州学院学报,第26卷第1期第48页分工采访老师:陈金华(应用伦理):向昕姚军(法理学):严诗菱、向昕王威海(社会科学):马有健 朱淑娣(行政法)、程浩然(刑法):陆嘉玮采访学生:严诗菱、黄虞、陆嘉玮 拍DV,照片:向昕 写汇报,PPT:陆嘉玮 文件整理:黄虞,白容凡录音整理:严诗菱,马有健 第49页第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