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
及生产管理指南
(2015年版)
- 2-
1依据和目的
为贯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 号),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规范生产作业和环境管理水平,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制定本指南.
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
其他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可以参考本指南的内容合理安排有关生产作业和环境管理工作。
3适用性
本指南中描述为“应当"、“确保”或者“不得"的内容为规范性要求,处理企业应当遵守;其他内容为指导性内容,处理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借鉴.
4基本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处理企业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要求.4。1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处理企业应当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0号)、
《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财综〔2013〕110 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4。2处理资格和基金补贴资格处理企业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并经财政
部、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合格,方可列入《名单》。列入《名单》的处理企业,可以对所处理的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0年第24号)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申请基金补贴.
处理企业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经环境保护部按照制定的审核办法核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数量后,方可获得基金补贴.
4。3处理能力和处理数量处理企业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年许可处理能力不得高于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
— 11 —
保护验收批复的年处理能力,年实际拆解处理量应当至少达到年许可处理能力的20%,但最高不得高于年许可处理能力。
许可处理能力在一个自然年内发生变化的,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年许可处理能力按如下公式计算:
原则上,各省(区、市)全部处理企业的年许可处理能力之和应当控制在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能力范围之内。
4。4基金补贴业务独立管理厂区基金补贴范围产品的业务区域应当为集中、独立的一整块场地,布局合理,与实际
处理能力匹配,只设一个货物进出口。处理企业同时从事基金补贴范围产品拆解处理之外的其他业务的(如:危险废物处理
等),应当确保基金补贴范围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业务区域与其他业务的业务区域相独立。基金补贴范围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物流、拆解处理、信息系统、视频监控、贮存、财务管理等,可以参照基金补贴范围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要求设置,但应当单独管理,
不得与基金补贴范围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混杂;与基金补贴范围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业务共用生产线的,应当明确划分不同的拆解处理作业时间,不得混拆。
4.5基金补贴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享受补贴的产品;b。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相关要求规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
处理数量核定原则.基金补贴范围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包括以下类别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a。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或报废品;b。海关、工商、质监等部门罚没并委托处置的电器电子产品;c。处理企业接收和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具有主要零部件的;d。处理企业不能提供相关处理数量的基础生产台账、视频资料等证明材料的,包括因故
遗失相关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损毁的;e。在运输、搬运、贮存等过程中严重破损,造成上线拆解处理时不具有主要零部件,或
无法以整机形式进行拆解处理作业的。例如:采用屏锥分离工艺处理CRT电视机的,CRT在屏锥分离前破碎,无法按完整CRT正常进行屏锥分离作业;
f。非法进口产品;g。电器电子产品模型,以及出于其他目的而拼装制作的不具备电器电子产品正常使用功
能的仿制品.4。6主要零部件
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具备以下主要零部件(见表1):
表1 主要零部件
产 品 名称
主 要 零 部件
CRT黑白电视机
CRT、机壳、电路板
CRT彩色电视机
CRT、机壳、电路板
平板电视机(液晶电视机、
等离子电视机)
液晶屏(等离子屏)、机壳、电路板
电冰箱
箱体(含门)、压缩机
洗衣机
电机、机壳、桶槽
房间空调器
机壳、压缩机、冷凝器(室内机及室外机)、蒸
发器(室内机及室外机)
台式电脑CRT黑白显示器
CRT、机壳、电路板
台式电脑CRT彩色显示器
CRT、机壳、电路板
台式电脑液晶显示器
液晶屏、机壳、电路板
电脑主机
机壳、主板、电源
一体机、笔记本电脑
机壳、电路板、液晶屏、光源
4。7关键拆解产物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后应当得到的拆解产物(见表2)。
表2 关键拆解产物
产品名称
关键拆解产物
CRT黑白电视机
CRT玻璃、电路板
CRT彩色电视机
CRT锥玻璃、电路板
平板电视机(液晶电视机、
等离子电视机)
液晶面板(等离子面板)、电路板、光源
电冰箱
保温层材料、压缩机
产品名称
关键拆解产物
洗衣机
电动机
房间空调器
压缩机、冷凝器(室内机及室外机)、蒸发器(室
内机及室外机)
台式电脑CRT黑白显示器
CRT玻璃、电路板
台式电脑CRT彩色显示器
CRT锥玻璃、电路板
台式电脑液晶显示器
电路板、液晶面板、光源
电脑主机
电路板、电源
一体机、笔记本电脑
电路板、液晶面板、光源
4。8负压环境
处理企业应当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参照其它相关规范,针对不同位置粉尘及其他废气中污染物的特点和污染控制需求等情况,合理确定除尘设备的集气罩风速、风量、风压、尺寸等各项参数,进行负压设计。
4.9专业技术人员
处理企业应当具有至少3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1名.负责安全的专业人员建议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安全操作管理手册。 5管理制度
本部分对处理企业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和
指导。
5。1管理体系构成处理企业应当具有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应的运营管理和环境管理类职能部门,
划分清晰的组织结构,并明确职责分工。其中,应当指定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申请的内审自查工作.
5。2运营管理制度宜建立健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各项运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管理、物流管理、
仓储管理、记录管理、设备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财务管理、统计管理、安保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
5.2.1生产管理生产管理制度的重点是完善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过程有关的生产计划、作业规
程、生产现场管理等规定.
5。2。1。1生产计划宜根据《证书》核准的处理能力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制定生产计划(如:年度
计划、月或季度计划、日计划等),建立生产计划执行监督机制。a。年度计划要点
-确定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度拆解处理总量。
—确保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量达到年许可处理能力的20%以上,但不得高于年许可处理能力.
b.月或季度计划要点
-合理确定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月或季度拆解处理总量.
—合理安排各类拆解产物(主要拆解产物见附件1)销售、委托处理等事项。c。日计划要点
—制定每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厂计划,有利于提高贮存、拆解处理各种资源的利用率。
—制定每日拆解作业计划,明确拆解作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作业班组、生产线安排、生产工具安排等.当天产生的拆解产物应当当天入库(日产日清)。当天是指处理企业生产安排的一个生产日周期,在该生产日周期内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与其产生的拆解产物相对应,以下同。
—制定拆解产物出厂计划,拆解产物运输车辆应当当天进厂当天出厂。确实无法当天出厂的,应当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的固定区域停放,并建立运输车辆过夜管理记录.
-每条拆解生产线,当天拆解作业尽量安排同种类别、同规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如确实需要安排变换拆解处理对象,应当将同类别、同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拆解完毕、将拆解产物计量称重后再变换类别、规格.
5。2。1.2作业规程根据本指南有关规范拆解处理过程的规定,结合工艺设备、人员特点等实际情况,编制
生产作业规程,明确各环节、各工位生产操作标准。5。2。1.3作业现场管理
a。建立生产作业监督机制,对各环节生产作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b。建立生产异常情况反应和处理机制:
-视频监控设备故障或停电时,应当立即通知生产线暂停相应点位拆解处理作业,待故障排除或恢复供电后再恢复作业。
-拆解生产线停电或设备故障无法完成拆解作业时,应当停止作业,维持现状,待故障排除或恢复供电后再恢复作业。
—因停电、视频监控设备故障、拆解生产线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已出库但尚未进入拆解处理作业环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待故障排除或恢复供电后再继续拆解处理作业;对于已经开始手工拆解部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以暂停生产活动,也可以组织手持录像设备对手工拆解作业环节进行录像;对于已经完成手工拆解,但尚未进行后续处理的中间拆解品,应当停止生产作业,维持现状,直到排除故障或恢复供电.
—建立异常情况记录.5.2.2物流和仓储管理
5。2。2。1进出厂管理a.货物运输车辆宜由唯一的货物进出口按指定线路进出厂,能从视频中明显识别车辆的
路线情况。
b。登记进出厂车辆基本信息,过磅并查验运输货物情况.c。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厂应当过磅,并能同时打印磅单.d。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当天入厂、当天出厂,避免运输车辆在厂内停留过夜。确实无法当
天出厂的,应当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的固定区域停放,并建立运输车辆过夜管理记录。e。运输车辆进出厂过程中应当防止货物和包装损坏、遗撒或泄漏.
5.2.2.2厂内运输管理a.合理安排厂内运输车辆,优化行车路线,尽量缩短转运路线。b。生产车间、库房及其它厂区范围内宜明确标识车辆、人员通道及其行进方向。c。装载和卸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的区域应当固定。
d。运输、装载和卸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时,应当采取防止发生碰撞或跌落的措施。
5。2.2.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检查入库入库前,应当分类检查入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否属于基金补贴范围,是否完整,主要
零部件是否齐全。经检查确定符合基金补贴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基金补贴管理要求组织称重,分类别、分规格入库并登记入库信息(入库台账).对缺少主要零部件等不属于基金补贴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作为非基金补贴业务单独管理,不宜拒收。
a。电视机分类入库要求
—检查主要零部件情况。
—CRT电视机按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背投电视机的类别,分尺寸分别入库。
—平板电视机按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的类别,分尺寸分别入库。b.电冰箱(含冰柜)分类入库要求
-检查主要零部件情况,分类、分规格入库。
-有条件时,建议检查制冷剂、保温层发泡剂的种类。通过冰箱标示或者压缩机上标示辨识制冷剂、保温层发泡剂种类。无法通过标示辨识发泡剂类型的,建议使用专业仪器检测是否含有环戊烷发泡剂,并分别标明.
-建议按是否含有易燃易爆物质对冰箱进行分类、分尺寸竖直放入周转筐入库,登记制冷剂、发泡剂种类、容积等信息。其中,制冷剂及发泡剂均为氟利昂类物质的可归为同一类,进入室内贮存场地贮存;制冷剂及发泡剂为非氟利昂类的易燃易爆物质的可归为同一类,进入专用的室外贮存场地贮存。
c。洗衣机分类入库要求检查主要零部件情况,分类、分规格入库。d。房间空调器分类入库要求检查主要零部件情况,分类、分规格入库.e。微型计算机分类入库要求
—台式微型计算机显示器分类入库要求同电视机分类入库要求。
-一体式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检查主要零部件情况,分类、分规格入库.
5。2。2.4仓储管理仓储管理应当做到各类货物按区域划分、安全堆放、标识清楚明确、进出账目准确。a。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应当按类别分区存放;各分区应
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贮存物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格、注意事项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一般拆解产物、危险废物不得混用贮存区域,应当根据其特性合理划分贮存区域,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b。使用专用容器。具有存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的专用容器或者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整齐存放在统一规格的笼筐、托盘或者其他牢固且易于识别内装物品的容器或者包装物中;需要多层存放的,采取防止跌落、倾倒措施,如配置牢固的分层存放架等。关键拆解产物和危险废物应当使用专用容器或者包装存放,塑料、金属等其他拆解产物可以打包存放。同种拆解产物的容器宜一致,不同类别拆解产物不得混装。含液体物质的零部件(如尚未滤油的压缩机等)、部分种类的电池、电容器以及腐蚀性
液体(如废酸等)应当存放在防泄漏的专用容器中。无法放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容器材质应当与危险废物相容(不发生化学反应)。不得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放在同一容器。
c。每个专用容器(包括以打包形式存放的拆解产物)均应当配置标注其内装物的种类或类别、数量、重量、计量称重时间、入库时间等基本信息的标签。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其标识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d。注意采取防止货物和包装损坏或泄漏的措施.e。属于危险废物或要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拆解产物,应当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
地。
f。贮存使用环戊烷发泡剂、异丁烷制冷剂(600a制冷剂)等的电冰箱,应注意贮存环境的通风。宜在专用的、具有防雨棚的室外贮存场地贮存,或在具有地面强制排风、防爆燃等措施的室内贮存场地贮存;贮存区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做好防雷、放静电、保护和工作接地设计,满足有关规范要求。不具备安全收集异丁烷、环戊烷设备条件(如浓度监测、氮气保护、可燃气体稀释等措施)的处理企业,含该类物质的冰箱贮存前应当剪断压缩机和蒸发器的连接管,在具有良好通风条件处贮存,确保压缩机中的异丁烷放空。
5。2。2。5拆解产物入库拆解产物应当分类、打包、称重、入库。
除日产生量较小的荧光粉、制冷剂等物质外,当天产生拆解产物应当当天入库。直接使用拆解产生的废塑料进行造粒等加工,不添加其他原料,且在加工过程中不发生
物质重量、化学特性等变化的,可以将加工后的产物作为拆解产物称重入库管理。
采用CRT玻璃整体破碎、清洗方式收集荧光粉的,以清洗后的玻璃、含荧光粉污泥或粉尘作为拆解产物称重入库.
涉及到印刷电路板破碎分选金属和非金属的,废压缩机、废电机二次拆解或破碎分选金属的,加入其他原料进行塑料深加工的,应当进行拆解产物称重入库操作后再出库进行二次加工.
5.2。2.6出库管理a.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出库,出库时核对出库与领料信息匹配情况;拆
解产物出库时,核对出库与销售信息匹配情况。b.根据生产计划安排产成品出库,出库时验核容器标签与所装物品匹配情况,登记出库
信息。
5。2。2。7库房盘点a。定期开展库房盘点,并建立完善库房盘点记录,确保各库房存放物品与台账相符。b.危险废物贮存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5。2.3设备管理a。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备宜定期进行设备点检、运行维护。制定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
保养要求、操作规程、设备使用手册等,建立主要设备运行记录.b。宜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明确日常点检、维修保养的要求与内容,明确专人管理,
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运行记录与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的保养一般可分为三个类别:日常保养、预修保养、大修,保养建议见下表:
表3 设备保养建议
保养
类别
保养时间
保养内容
保养者
保养及记录
日常保养
每天例行保养
班前班后认真检查清洗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及时排除,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设备操作工
填写运行设备交接
/日常保养记录
预修保养
根据年度保养计
划,结合生产和设备情况,对设备进行检修
对设备易损部位进行局部解体清洗,检查排除故障及定期维护
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
根据设备预修实施
计划要求申请执行,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大修
根据年度保养计划,设备使用状况,紧急申请大修
对设备全面进行全方位大修,更换到期部件和受损部件,恢复最佳性能,满足正常运转
承接单位及维修工
填写大修/改造申请报批,完成后填写大修/改造验收鉴定记录
c.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处理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和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工作记录.
—主要生产处理设施设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故障。
-处理设施、设备进行长期停产维护、重大改造或对处理工艺流程进行重大调整时,应当事先报告。
5。2.4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包括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供应商和拆解产物接收单位的管理。处理企业应当
根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供应商、拆解产物接收单位名称、所在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可经营情况等信息做好记录。5.2。4.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供应商管理
a.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管理,确保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来源于合法途径,并可实现
— 19 —
回收信息追溯。b.签署规范回收合同,结合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
5。2.4。2拆解产物销售单位管理a.制定拆解产物销售单位标准,确保拆解产物进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技术路线合理的
利用处置单位.b。危险废物应当进入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利用处置单
位。
c。建立接收单位信息管理制度,并可实现转移信息追溯。5。2.5人员管理和培训
a。宜建立人员管理记录制度,如考勤、工资、奖惩等记录。b.宜建立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制度.如:管理制度培训、岗位业务培训规范、主要设备
使用规程、职业健康安全规范、劳动保护规范、应急预案培训等。5。2。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建议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制度,
如:
a.宜通过正确的设计、工程技术和管理控制、预防保养、安全操作程序(包括锁死/标出)和持续性的安全知识培训,控制员工在工作场所和生产过程中会遇到的各类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潜在危险。
b.对于易发生人身伤害危险的环节,为员工提供有针对性的、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和用品.如:建议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为操作工人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为操作工人提供服装、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耳塞、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从事CRT除胶、拆除防爆带、锥屏玻璃分离设备操作的工人,应当穿/佩戴防护服装、防尘口罩、护目镜、隔热手套等防护用品;
-拆解异丁烷(600a)制冷剂的电冰箱时,工人应当穿着防静电工作服;
-从事搬运大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工人应当穿硬头安全鞋;
—消耗品(如防尘口罩滤芯等)定期更换;
—配备应急灯和事故柜,必要时配备氧气呼吸器和过滤式防毒面具及相应型号的滤毒灌,由气防站的专职人员定期检查和更换;
c。合理安排工作制度,包括人工搬运材料和重复提举重物、长时间站立和高度重复或强力的装配工作.
d。对生产设备和其它机器作危险性评估。为可能对工人造成伤害的机械提供物理防护装置、联动装置以及屏障.
e。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负责督促操作人员按规定穿佩戴防护服装和用品、执行安全生产要求,对违规者有处罚措施。
5.2.7应急预案管理建议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环境、防汛、消防、职业健康等应急预案.定期组
织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相关责任人及其工作任务.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5。2。7。1环境应急预案
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
5。2。7。2防汛、消防应急预案建议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准备沙袋、防水板等防汛物资.如: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
求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逐级防汛、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汛、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职责,确
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5。2。7.3安全应急预案
建议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编制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参照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等。
5。2。7.4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宜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定期开展演练,演练后做好总结。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并依此制定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针对该
岗位的管理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等。培训可分为课堂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主要包括:
a。应急程序、应急设备、应急系统,包括使用、检查、修理和更换设施内应急及监测设备的程序。
b.通讯联络或警报系统。c。火灾或爆炸时的应对,包括对消防器材的使用。d.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等.
5.2。7.5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处理企业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向相关主管
部门报告.
5。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管理、日常环保
设施的运行维护、环境排放监测等内容.5。3。1通用要求
5。3。1。1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地方标准.采用非焚烧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元(器)件、(零)部件的设施或设备,废气排放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或地方标准;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元(器)件、(零)部件的设施或设备,废气排放应当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中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标准。噪声应当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或地方标准。5。3。1.2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a。废气污染控制措施应当在厂区及易产生粉尘的工位采取有效防尘、降尘、集尘措施,收集手工拆解过程产
生的扬尘、粉尘等,废气通过除尘过滤系统净化引至高处达标排放。
破碎分选、CRT除胶、CRT屏锥分离等生产环节或设备产生的废气等,应当通过除尘过滤系统净化引至高处排放.
使用含汞荧光灯管的平板电视机及显示器、液晶电视机及显示器应当在负压环境下拆解背光源,拆卸荧光灯管时应当使用具有汞蒸气收集措施的专用负压工作台,并配备具有汞蒸气收集能力的废气收集装置(如:载硫活性炭过滤装置)。收集的含汞荧光灯管,应当采取防止汞蒸气逸散的措施进行暂存.
冰箱、空调制冷剂预先抽取等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引至高处排放。
对于制冷剂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应当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或具有相关处理能力的焚烧设施处置(如工业固体废物焚烧设施或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不得直接排放。
使用整体破碎设备拆解含环戊烷发泡剂冰箱的,应当具备环戊烷气体收集措施,收集后的气体通过强排风措施稀释,并引至高处排放。环戊烷收集环节应当具备环戊烷检测、喷雾和喷氮等措施,并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荧光粉收集操作台应当设置集气罩;荧光粉应当在负压环境下收集并保存在密闭容器
内。
b。废水污染控制措施洗衣机平衡盐水收集后,宜稀释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委托专业处置单位
处置.
c.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处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应当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进行合理分类,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分别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范围或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的单位利用或处置。
d。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对于破碎机、分选机、风机、空压机、CRT屏锥分离设备等机械设备,应当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振元件、柔性接头、隔振垫等,在空压机、风机等的输气管道或在进气口、排气口上安装消声元件,采取屏蔽隔声措施等。
对于搬运、手工拆解、车辆运输等非机械噪声产生环节,宜采取可减少固体振动和碰撞过程噪声产生的管理措施,如使用手动运输车辆、车间地面涂刷防护地坪、使用软性传输装置等措施;加强工人的防噪声劳动保护措施,如使用耳塞等。
5。3.2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满足关于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相关要求
(参见附件2)。
5.3。2。1厂内管理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废
物污染环境。
a.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b。建立危险废物台帐记录,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转的整个流程,包括各危险废物的贮存数量、贮存地点,利用和处置数量、时间和方式等情况,以及内部整个运转流程中,相关保障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情况。有关记录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以备环保部门检查.
c。危险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包装容器、标识标签及贮存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相关规定。不得将危险废物堆放在露天场地.
5。3。2。2转移利用处置制定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方案,确保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或处置。
a.自行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应当符合企业环评批复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对不能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应当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处理,并签订委托处理合同。
b。处理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性不明时,应当进行危险特性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关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有关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
c。危险废物转移应当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应当对所交接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联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d。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应当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CRT含铅玻璃的车辆可豁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要求,但应当使用具有防遗撒、防散落以及合理安全保障措施的厢式货车或高栏货车进行运输。使用高栏货车时,装载的货物不得超过栏板高度并采取围板、防雨等防掉落措施。
5.3。3一般拆解产物污染控制
5。3。3。1厂内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一般拆解产物污染环境.a.建立一般拆解产物台帐记录,包括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有
关记录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以备环保部门检查。b。分类收集包装后贮存,并应当设置标识标签,注明拆解产物的名称、贮存时间、数量
等信息.贮存场所应当具备水泥硬化地面以及防止雨淋的遮盖措施。c.一般拆解产物中不得混入危险废物。
5。3。3。2转移利用处置妥善处理一般拆解产物,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转移过程污染环境。a。一般拆解产物的转移应当与接收单位签订销售合同并开具正规销售发票。b。一般拆解产物可以作为原材料再利用或者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c。黑白电视机拆解产生的CRT玻璃和彩色电视机拆解产生的CRT屏玻璃作为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利用处置。d。压缩机、电动机、电线电缆等废五金机电拆解产物,处理企业不能自行加工利用的,
应当委托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具有相应拆解处理能力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内企业或者进口废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和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处理.
e.电脑主机拆解产生的电源、光驱、软驱、硬盘等电子废物类拆解产物,处理企业不自行进一步拆解加工利用的,应当委托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内企业或者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行处理。
f。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剂应当回收,并提供或委托给依据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经所在地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进行回收、再生利用,或委托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销毁技术条件的单位销毁。绝热层发泡材料应当进入消耗臭氧层物质再生利用或销毁企业处置备案单位处置,或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填埋或焚烧,或以其他环境无害化的方式利用处置,不得随意处理和丢弃。
g.拆解产物宜以减容打包包装形态出厂。电视机外壳、电脑主机机壳等主要拆解产物未进行毁形破坏的,不得出厂(见附件1)。
5.3.4环境监测处理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自
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自行监测方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含特征污染物)、
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信息公开时限、应急监测方案等.
处理企业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与具有监测服务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监测合同.6数据信息管理
本部分对处理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数据信息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其中涉及条码设置的内容为建议性内容,有关条码系统的建设要求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另行规定。
处理企业应当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并能够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应当跟踪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处理企业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以及生产作业情况等.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流程,建立有关数据信息的基础记录表.有关记录要求分解落实到处理企业内部的运输、贮存(或物流)、拆解处理和安全等相关部门。各项记录应当由相关经办人签字。各项记录的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及时分类装订成册后存档,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
6。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厂
6.1。1管理要求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厂.系统采集、汇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厂情
况。
6.1.2信息记录内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厂时间、回收企业/个人名称、运输车牌号、毛重、皮重、净重、
毛重称重时间、皮重称重时间、交货人姓名、司磅员姓名等。 6。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库
6。2。1管理要求按种类、规格分别计重、入库.入库时,按标准容器或逐台进行称重、计数,系统自动
生成磅单,打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单台称重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以称重后再使用专用标准容器周转、贮存,每一容器
内应当装载同种类、同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6。2。2信息记录内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编号、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入库数量、入库重量、入库时间、库位、库管人姓名等。
6。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出库
6。3.1管理要求使用专用标准容器或逐台出库,出库时扫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确认识别条码
信息.系统记录领料明细,采集、汇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出库情况。6。3.2信息记录内容
出库单编号、领料班组、领料时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编号.废弃产品名称、规格、入库数量、入库重量、出库数量、出库重量、出库时间、库位、发料人姓名、领料人姓名等。
6.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库
6。4.1管理要求出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出库后未能处理、出库产品与实际处理产品不符、出库产品不符
合基金补贴产品要求等情况时,应当在系统中设置于产品出库当日进行退库处理。系统退库时扫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确认识别条码信息,记录退库明细,采集、汇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库情况。
6。4。2信息记录内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领料单编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编号、名称、规格、退库数量、退库重量、退库时间、退库原因、库位、退库班组、退库人姓名、库管人姓名等.
6。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库存
6。5。1管理要求每天汇总当日的出入库信息,核对信息系统中的库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名称、规格、
重量、数量等信息.定期盘点,不少于每三个月一次核对库存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重量、数量等实物信息与
系统记录的信息是否相符。6.5。2信息记录内容
a.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编号、名称、规格,当日的入库数量、入库重量、出库数量、出库重量、退库数量、退库重量,当前的库存数量、库存重量等。
b。盘点库存明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编号、废弃电
器电子产品名称、规格、入库数量、入库重量、入库时间、出库数量、出库重量、退库数量、
退库重量、库位、库管人姓名等.6。6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
6。6。1管理要求宜按班组或生产线、按工位、按时间段记录生产情况。同一时间段内一条生产线只能拆
解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得混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当天领料、当天拆解完毕;当天未拆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信息
系统中做当天退库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上线拆解,扫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拆解产物当日称重入库,
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不可合并称重,但日产生量较少的荧光粉、制冷剂等除外。拆解产物称重时系统自动打印磅单,打印拆解产物识别条码.
共用生产线的,应当集中拆解同类同规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更换不同种类或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前,应当清空拆解线,将拆解产物计量称重完毕。
6.6。2信息记录内容a.生产信息:生产日期、拆解线、生产班组、生产负责人、实到人数、作业时间、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识别条码、领料单编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编号、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拆解开始时间、拆解完成时间。
b.拆解产物信息:生产日期、拆解线、生产班组、生产负责人、领料单编号、拆解产物识别条码、拆解产物类别、拆解产物编号、拆解产物名称、称重数量、称重重量、称重时间、称重人姓名等.
6.7拆解产物入库
6。7.1管理要求扫描拆解产物识别条码、核对拆解产物识别条码信息、重量。当天产生的拆解产物,当
天称重后入库.涉及到深加工的,应当在加工前进行拆解产物称重入库。如果直接使用拆解产生的物料
进行二次加工,不添加其他原料的,且二次加工中不发生物质重量和化学特性等变化的,可以将产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