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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用交流绝缘子供应商资质业绩核实工作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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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目 次 1 总则 1 1.1 一般规定 1 1.2 适用范围 1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资质信息 1 2.1 基本信息 1 2.2 报告证书 2 ※2.3 产品业绩 3 3 设计研发能力 4 3.1 获得专利情况 4 4 生产制造能力 4 ※4.1 生产场地 4 ※4.2 生产工艺 4 ※4.3 生产设备 4 ※4.4 人员构成 4 5 试验检测能力 4 5.1 试验检测管理 4 ※5.2 试验检测设备 4 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5 6.1 管理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5 ※7 售后服务 5 附录A 检验项目 7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供应商核实工作。包括: 1)直流充电机 2)交流充电桩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序号 标准号/书号 标准名称/书名 1 GB/T 27930-201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讯协议 2 NB/T 33001-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3 NB/T 33002-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4 NB/T 33008.1-2013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5 NB/T 33008.2-2013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6 Q/GDW 1233-2014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通用要求 7 Q/GDW 1234.2-2014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8 Q/GDW 1235-2014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通讯协议 9 Q/GDW 1485-2014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10 Q/GDW 1591-2014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11 Q/GDW 1592-2014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技术规范 12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3 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2 资质信息 2.1 基本信息 ※2.1.1 基本信息 查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直流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研制。 2.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 查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 2.1.3 财务信息 查阅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其中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2.2 报告证书 ※2.2.1 检验报告 查阅检验报告。 1) 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如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等)。 2) 充电设备检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必须是供应商自身。 3) 检验报告的类型应为型式检验。 4) 检验报告宜体现试验样品的组部件如充电模块、充电控制器、认证结算单元、充电连接装置的具体型号和制造商。 5) 直流充电机试验样品的输出电压范围应完全覆盖200V-500V或350V-700V的范围,且功率不低于30kW。 6) 交流充电桩试验样品的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为220V、32A或380V、63A。 7) 充电设备检验报告有效期以报告载明的有效期为准,未载明有效期的以三年为准(以检验报告出具日期算起)。 8) 检验报告试验项目见附录A。 9) 充电设备检验报告出具机构应具备第11条检验依据的检验资质。 10) 充电设备检验结果应满足第11条检验依据相关条款要求。 11) 检验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①直流充电机 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如有) GB/T 27930-201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讯协议(或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NB/T 33001-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8.1-2013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Q/GDW 1233-2014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通用要求 Q/GDW 1235-2014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通讯协议 Q/GDW 1591-2014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②交流充电桩 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如有) NB/T 33002-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8.2-2013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Q/GDW 1234.2-2014电动汽车充电接口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Q/GDW 1485-2014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Q/GDW 1592-2014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技术规范 12) 检验方法依据下列标准: ①直流充电机 Q/GDW 1591-2014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②交流充电桩 Q/GDW 1592-2014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技术规范 2.2.2 管理体系认证 查阅管理体系认证书。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定期年检记录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3 产品业绩 查阅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销售发票。 1) 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2) 产品业绩合同应为国内业绩合同。 3) 产品业绩应为整套产品销售业绩。 4) 直流充电机业绩须为功率30kW及以上,且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直流充电机供货至少100套。 5) 交流充电桩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供货至少100套。 6) 业绩必须为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及发票同时具备为准。 7) 不认可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① 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 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③ 供应商与经销商、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 出口业绩 ⑤ 证明材料无法确认供货业绩要求的所有要素的。 3 设计研发能力 3.1 获得专利情况 查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4 生产制造能力 ※4.1 生产场地 查阅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信息,实际察看生产场地。 应具有与产品相配套的场地(包括专用生产组装场地、原材料存放场地、试验、调试场地等),生产场地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租赁期限为一年及以上)。 ※4.2 生产工艺 查阅工艺控制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工艺流程控制记录。 1)查阅生产、检测工艺控制文件以及工艺流程控制记录等相关信息。 2)查阅供应商整套系统组装和联调工艺控制文件以及流程控制记录等相关信息。 3)现场有明显的标识牌,现场有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 ※4.3 生产设备 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1)必须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整机装配设备。包括:充电设备组装线、电动螺丝刀、线材加工设备、铜排加工设备、标签加工设备类设备等。必备生产设备必须自有,不能租用借用其他公司的设备,且能正常使用。 2)自主研制的设备应提供设计图纸、委外加工协议等支撑材料。 ※4.4 人员构成 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如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社保、培训记录、职称证书等),核实管理人员、设计研发人员、生产制造人员、试验检验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 1) 员工应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具有社保证明,不得借用其他公司的人员。 2) 中、高级职称人员应具有中、高级职称证书。 3) 供应商应组织员工定期组织培训,并且对培训记录进行存档管理。 5 试验检测能力 5.1 试验检测管理 查阅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过程记录以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信息。 供应商应具有试验场所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试验标准以及完整的试验数据记录。 ※5.2 试验检测设备 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1) 主要的试验设备包括: 性能参数试验类:示波器、数字多用表、功率分析仪; 安规试验类:绝缘电阻测试仪、耐压仪; 通讯性能试验类:充电控制导引测试装置; 充电试验类:调压器、负载。 2)试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及检测设备应具备有效期内合格的检定/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 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6.1 管理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查阅原材料组部件(元器件)管理规章制度,并且按照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1) 具有进厂检验制度及其它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 2) 具有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筛选制度。 3) 按工艺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管理文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变更有相应的报告并在相关工艺文件中说明。 4) 按规定进行进厂检验,验收合格后入库。 5) 分类独立存放,物资仓库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适宜的环境,实行定置管理,标识清晰、正确、规范、合理。 6) 原材料组部件使用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6.2 主要组部件情况 查阅产品主要组部件合作商的采购合同或协议等相关信息。 交、直流充电设备主要部件包括:充电模块、充电控制器、认证结算单元、充电连接装置等。 1) 主要组部件采购应有采购合同或协议。 2) 自行开发或生产应具有设计图纸或生产记录。 ※7 售后服务 查阅供应商对业主的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和教材、教具、培训教员等基本情况。 查阅充电设备的运维保养手册。 1) 具有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和教材、教具等。 2) 具有运维保养手册。 3) 具有备品备件库。 本标准中标记“※”的内容为供应商应具有的产品生产能力最低要求,其它未标记“※”的内容同样是判断供应商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条件。 附录A 检验项目 1、直流充电机: 序号 试验项目 1 一般检查 2 功能检查 充电设定方式检查 通信功能试验 显示功能试验 输入功能试验 计量功能试验 3 防护试验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 接地连续性试验 防触电措施试验 4 绝缘性能试验 绝缘电阻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冲击耐压试验 5 充电输出试验 输出电压误差试验 输出电流误差试验 稳压精度试验 稳流精度试验 纹波系数试验 限压特性试验 限流特性试验 效率和功率因数试验 均流不平衡度试验 输出电流控制时间试验 输出电流停止速率试验 6 低压辅助电源试验 7 谐波电流试验 8 安全要求试验 输入过压保护试验 输入欠压保护试验 输出过压保护试验 输出过流保护试验 过温保护试验 急停功能试验 冲击电流试验 软启动试验 电池反接试验 蓄电池电压检测试验 9 兼容性试验 充电接口兼容性试验 充电控制兼容性试验 充电通信兼容性试验 10 温升试验 11 噪声试验 12 机械强度试验 13 耐气候环境试验 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试验 防止水进入试验 盐雾试验 14 环境试验 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湿热试验 15 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16 骚扰限值试验 辐射骚扰限值试验 传导骚扰限值试验 2、交流充电桩: 序号 试验项目 1 一般检查 基本构成检查 充电连接方式检查 桩体检查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 2 绝缘性能试验 绝缘电阻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冲击耐压试验 3 泄漏电流试验 4 功能试验 显示功能试验 手动输入试验 计量功能试验 刷卡付费功能试验 通信功能试验 5 安全防护试验 急停功能试验 带载分合电路试验 过负荷保护试验 短路保护试验 锁止功能试验 6 电击防护试验 7 兼容性试验 充电接口兼容性试验 充电控制兼容性试验 8 机械强度试验 9 防护等级试验 10 环境试验 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湿热试验 盐雾试验 11 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12 骚扰限值试验 辐射骚扰限值试验 传导骚扰限值试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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