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账簿设置及管理制度
第三章 财务收支审批、报销制度
第四章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章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八章 发票票据管理制度
第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章 预算管理制度
附一 工作职责
附二 《收入、借款、报销、支出凭单具体审核操作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企业经营发展需要,规范本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实,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财务部门一切财务活动,必需遵照《中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财经法规,依法行使职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应财务情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 账簿设置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企业财务部、企业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门必需依据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应有账簿,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不准以表代账、以单代账。
第二条 账簿登记必需遵守“两则”及会计工作规范,做到立即正确、字迹清楚,不得跳页隔行,改错要符合要求,保持账面整齐,按要求记账、结账,逐月有累计、累计。
第三条 启用会计账簿应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 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
(二) 账簿扉页上应附《经管人员一览表》,内容包含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会计主管和记账人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经管或接管日期,移交日期;
(三) 账簿第一页,应设置账户目录,内容包含:账户名称,并注明各账户页次;
(四) 启用订本式账簿,应按次序页数使用,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按账户次序编号,并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再按实际使用账页次序编定页数和建立账户目录。
第四条 会计人员要依据审核无误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一) 填制记账凭证必需符合规范要求,附件齐全,制单人、记账、稽核(或会计主管)等均须加盖名章;
(二) 登记账簿时,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做到登记正确立即,书写清楚;
(三) 结账前,必需将本期内发生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属于本期调整账项也要按要求全部结转相关账簿;
(四) 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需把总账和明细账登记齐全,试算平衡,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账簿和办理结账。
第五条 必需坚持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一) 账证相符
月终发觉账证不符,就要对账簿统计和会计凭证进行查对。
1. 检验总账和记账凭证汇总表是否相符;
2. 检验记账凭证汇总表和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3. 检验明细账和记账凭证及所包含支票号及其它结算票据种类是否相符。
(二) 账账相符
1、检验总账资产类科目各账户和负债、全部者权益科目各账户余额累计数是否相符;
2、检验总账各账户和所辖明细账账户各项目之和是否相符;
3、检验会计部门总账、明细账和相关职能部门账、卡之间是否相符。
(三) 账实相符
1、现金日志账账面余额和现金实际库存数额每日查对并填写库存现金查对情况汇报单,作为统计。发生长短款,应即列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经同意后再进行处理。会计主管人员应常常检验。
2、银行存款日志账账面余额和开户银行对账单查对。每收到一张银行到账单,经管人应在三日内查对完成,每个月编制一次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会计主管人员每个月最少检验一次,并写出书面意见。
3、有价证券账户应和单位实存有价证券(或收款单据)查对相符,每六个月最少查对一次。
4、商品、材料等明细账账面余额,应定时和实存数额相查对;对其它财产物资账户也要定时查对,年底要进行一次全方面清查。
5、多种债权、债务类明细账账面余额和债权、债务人查对清理,清理结果要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会计主管人员汇报。并报总经理采取方法,主动催办。
6、出租、租入、出借、借入财产等账簿,除协议期满应进行结清外,最少每六个月查对一次,以确保账实相符。
(四) 对账完成,相符者应在数字后划“ü”号,不相符者,要立即更正、调整。
第六条 按期编制会计报表,立即报送相关部门,并对企业财务情况做出分析汇报。
第三章 财务收支审批、报销制度
第一条 企业一切收入必需上缴财务部统收进账,不准私设账外账、小金库或截留企业收入,不得私存私分、据为己有,不得挪用公款。
第二条 借款、领用支票审批程序:
(一)领取《借款单》,填写全部内容后,领用人签字;结算起点在500元以上支出须使用支票支付。
(二)审批签字程序:
1、总经理终审权限(即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即可办理账务处理)
2、企业报销坚持“一支笔”标准,根据职务排序总经理出差或外出时授权副总经理临时审批
3、项目管理中心业务
属于项目中心日常经营所需要开支,借款人持填写完整《借款单》经所在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企业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到财务部办理付款;项目管理处发生费用或支付事项如属总部职能部门管理,还应经总部职能部门审批(如清洁卫生费、工程维修费用、环境绿化费、水电气费等)。
第三条 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一)一切费用报销必需填写《支出凭单》并附原始凭证,原始发票各项目应填写完整,“付款单位”处必需标有本企业名称字样,经办人必需在原始发票后面签字;
(二)经办人须持填写完整《支出凭单》及原始凭证,经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主管副总签字后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三)财务部经理就原始凭证正当性、票据数据正确性、费用开支合理性审核无误签字后呈总经理签字同意;
(四)财务出纳依据符合审批程序《支出凭单》,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给报销;
(五)因特殊情况无法立即归还借款,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注明预期结款时间,报企业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还款。
(六)财务部出纳、会计应于每个月20日对各项目当月还未清款借款以书面形式进行催款,对超出10个工作日逾期未还且无书面指示借款,财务部将在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其所借款项,当月工资不足以抵扣顺延至次月直至全部扣回。
(七)费用报销周期为一周,超出一周费用财务有权不受理。借款应在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办完全部审批手续后到财务部报销。
(九)各分企业保安伙食费,许可每半个月预支一次,须由分企业财务人员专员负责借款,自借款之日起20天内,到企业财务部报销已预支实际保安伙食费用,多退少补。
(十)企业安排短期内到外埠出差、工作、学习,需要借款人员,应于工作、学习结束返回本岗位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冲账。
(十二)因工作需要,借支备用周转金职员,应于本年度末12月20日前将备用金交还(或报销冲抵)企业财务。明年需继续借用备用金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条 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一)工资标准按国家相关要求及本企业工资体系中等级工资实施,由行政人事部制表上报总经理同意决定。企业财务部负责工资发放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二)差旅费标准参考企业《出差管理要求》实施。
(三)业务招待费是企业、项目中心为业务经营合理需要而发生招待费用,包含接待中国外来宾宴请费、礼品费、招待用烟茶费、举行招待会经费、开展中国外购销业务中必需活动经费,和企业负担其它接待费用。业务招待费标准上不超出企业年营业收入千分之五。
第五条 备用金分为日常工作备用金(指各部门相关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预借作为零星开支款项)和项目管理用备用金。为了控制这部分零星而分散支出(关键形式是现金)采取先领后用,用后报销措施。
(一) 日常工作备用金
1、经办人在费用事项发生后应立即办理审批手续,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对于未支付业务借款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财务部,定额备用金然年底清理归还。
2、对于给付外单位和个人款项(包含押金),经办人有催收责任和义务,部门责任人负有连带责任。
(二) 项目备用金
1、 备用金标准
现行项目备用金标准分为三档,一档3000元,二档元,三档1000元。以项目距企业总部距离作为确定备用金标准依据,距企业远项目备用金额度相对较高,距企业近项目备用金额度相对低。
2、 项目备用金使用范围
1) 各项目日常单项金额不超出200元零星采购和紧急采购。
2) 因突发事件、临时检验等而产生招待费。
3) 其它因计划外事件发生而产生费用支出。
3、项目备用金管理
1)各项目备用金支取时须由项目责任人同意,同时以电话方法向企业总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范围应符合企业用款相关要求,不符合不予报销,并要求借款人以现金清偿。
2)借款人须在借支备用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收款员办理清款报销手续,超出7个工作日收款员有权拒绝办理,并要求借款人以现金清款。
3)各项目收款员在每个月25日前应将当月发生备用金借款全部结清,确保库存备用金数量。每十二个月末12月20日前将备用金交回企业财务部,明年需继续借用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 当月25日未能完成报销手续备用金借款,收款员应要求借款人做出书面合了解释并说明估计可清款时间。无合理说明,收款员应立即上报企业财务部,由企业财务部在借款人当月工资中给予扣除。
5)各项目收款员在离职时应立即清还原领取备用金,由接任收款员重新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
6)项目清算时,应立即将前借项目管理备用金交回企业财务。
(三)财务部应严格控制备用金领用,备用金使用部门必需严格根据备用金审批用途使用。
(四)财务部门必需设置备用金明细账,按部门、使用人设置户头,方便立即反应备用金领用、开支和核销,各明细账余额必需定时和总账余额相查对。
(五)财务部应按季和备用金使用部门查对备用金使用情况,对于长久未使用备用金(标准上为六个月),应通知领用人立即进行核销。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备用金安全使用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人事部应配合财务部对离职人员借款及备用金清查工作,未能立即清还借款及备用金职员不许可离职。全部职员离职全部最少应经财务部签字确定无借款事项,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 企业一切借款、费用报销程序,必需遵守以上要求,任何人不得违反要求,私自扩大费用标准,不然财务部不予办理。
第四章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流动资金管理,合理利用流动资金,确保企业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对流动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实施计划管理。(预算管理)
第二条 财务部负责企业一切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编制、实施工作。
(一) 企业各部门必需于每十二个月11月25日前上报本部门下年度资金收入和支出计划,由财务部依据各部门上报资金计划进行汇总、调整,并结合总企业下达经济指标编制企业下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于12月15日前上报企业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实施实施。
(二)企业一切费用开支必需严格根据预算实施,由财务部将年度预算按项目、部门分解,按月控制。
(三)各部门每个月费用支出标准上不得超出当月费用预算,要提前支出属于年度预算内开支需向财务部说明情况,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同意后支付,财务部应合适调整该部门其它月份预算金额,该部门当年费用累计支出不得超出该部门当年费用预算总额。
(四)各部门如遇特殊情况确属企业经营所必需预算外支出,应写出紧急用款汇报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必需性,经财务经理、总经理同意后,由财务部安排筹集资金。
(五)为确保企业利润收入,各项目管理中心费用开支不得超出当年该项目管理中心收入总额90%。
(六)企业所属各部门须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凡没有上报用款计划或超计划用款,又未经同意费用支出,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
第三条 现金使用管理必需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
(一)库存现金必需严格遵守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二)在日常经济交往中,凡现金收付其原始单据上必需有收款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收讫、付讫章。
(三)现金使用范围:
1、职职员资津贴;
2、个人劳务酬劳;
3、依据国家要求颁发给个人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多种奖金;
4、多种劳保福利费用,和国家要求对个人其它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其它支出。
(四)不得坐支现金,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最迟不超出第二天早晨送交银行。
(五)不得用任何方法套换现金。
(六)不得将企业部门现金按个人存款方法存入个人储蓄户头。
(七)不得携带大量现金到外埠采购。
(八)现金管理必需建立现金账
目,使用订本式账簿,按时间次序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不得白条顶现金库存。
(九)财务部必需设置现金出纳岗位专员负责现金管理,存入保险柜,保守柜码秘密;妥善保管印章,按要求用途使用。。
(十)银行存取款存取金额在1万以上由财务部两人办理,款额大时须增加保护人数,确保现金安全。
第四条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货币资金。财务部设置银行出纳岗位,负责银行存款专职管理,其职责是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按企业管理制度和银行要求,处理银行存款收支事项,立即正确地统计和监督存款增减改变,确保留款安全完整。
(一)银行账户管理要求:
1、企业开设银行账户,由财务部主办,上报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开设账户后,立即通知企业相关部门,严禁其它部门自行开设账户,对未经财务部申办,总经理、同意开户文件,一律不予加盖公章。
2、银行预留印鉴只设有一套,由财务部专员负责保管。(财务经理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人名章)
3、企业银行账户,仅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账户。
4、变更账户名称,撤消、合并账户时,均需报财务经理、总经理、同意,由财务部统一办理。
5、财务人员要定时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于长久闲置不用账户,立即上报处理。
6、企业银行存款开户情况,非工作需要不得透露给企业以外人员和单位,确有必需提供要经财务经理同意;同时,严禁财务部人员将企业存款情况提供或透露给财务部以外人员(总经理、董事长除外)。
(二) 银行存款收付管理要求:
1、财务部收到转账支票时,应该检验其有效性;银行存款要立即入账,明确原始单据日期,并通知相关部门。
2、银行存款支出,必需严格根据审批程序办理,财务人员需仔细检验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并将相关证实和银行凭证对照保留,确定填写日期,以备后查。大额付款要自行复查,并经她人复核。
3、出纳人员要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检验账户存款余额,避免发生透支现象,当存款余额过低时,要立即向主管经理汇报。
(三) 支票使用管理要求:
加强对支票管理,严格支票领用制度。从银行领用空白支票,必需指定专员妥善保管。
1、领用支票必需根据审批程序要求,填写《借款单》,写明领用用途、估计金额、张数和支票号码,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出纳人员方可签发支票。
2、签发支票时,必需填写签发日期、款项用途和金额,按预留银行印鉴盖好印章,能确定收款单位应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金额难以确定可暂不填写金额,但必需填写要求限额。
3、不得签发空白支票、远期支票、空头支票和印章和银行预留印鉴不符支票。
4、依据工作需要,业务人员一次领取支票不得超出三张,限在要求用途内使用,领用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报销,限期内不能报销者,对其停止签发支票;长久未报支票又无特殊原因,财务部将依据支票结算金额从领用人工资中扣除。
5、凡签发限额支票,领用人必需在要求限额内使用,有确实需要超限额开支,必需事先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可支用。不然,所以造成损失由使用人负担,并取消其支票使用资格。
6、逾期未用转账支票要立即交回财务部注销,对于填写错误支票必需加盖“作废”戳记,作废支票不准撕毁或丢失,注销后应和“存根”一起交财务部门保留,订入记账凭证,妥善保管。
7、银行出纳人员必需严格按要求管理支票,监控支票使用情况,立即催报支票,随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务部经理,确保银行资金安全运转。
第五章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企业财产物资安全完整,加强财产物资管理,规范财产物资采购、使用及保管行为,特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财产物资关键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具,固定资产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本制度仅适适用于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具、库存商品管理。
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要求
(一)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十二个月以下或单位价值在元以下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实管理用具、办公家俱、器具等。关键包含:手机、寻呼机、电话机、办公家俱、办公器具等。
1、行政部负责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建立备查账,全方面登记低值易耗品编号、名称、购入时间、使用部门、使用人,确保易耗品安全完整。
2、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建账、核实工作,低值易耗品核实采取一次摊销法。
(二) 低值易耗品购置
1、由各部门依据需要填写《请购单》,写明所需品名、数量,交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部本着“货比三家,择优采购”标准,合理选择经销商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或采购物品专业性较强,可由行政部指定相关部门人员共同采购,各部门应给予配合。
2、《请购单》审批程序:
经办人凭填写完整《请购单》经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主管副总、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据以办理借款手续。
(三) 低值易耗品入库
1、购回货物必需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凭原始发票、货物清单经库管员验收确定无误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联),《入库单》上须有采购人员、库管员同时签字。
2、办理入库手续后,将原始发票、《请购单》、《入库单》第二、三联交采购人员据以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四) 低值易耗品领用
1、各部门需要领用物品须填写《领用单》由领用人、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或主管副总、库管员、财务经理签字后,据以办理领用出库手续。
2、库管员每个月将《领用单》进行汇总,统一填制《月物料发生情况汇总表》于25日前上交财务部作为结转成本费用依据。
(五)各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低值易耗品监督、管理,对易耗品丢失、毁损负连带责任。凡属个人原因,使用不妥造成易耗品毁损、丢失、灭失,由责任人负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物料用具、库存商品管理要求
(一) 物料用具是单位价值较低,用于日常工程设备、电器,日常清洁等工作中器具、零件、电料及物品等。
(二) 物料用具购置、入库、领用程序参考低值易耗品相关要求实施。
(三) 物料用具核实
1、物料用具、库存商品购入时,财务部依据原始发票、《入库单》注明数量按实际价格核实成本。
2、物料用具领用时,财务部依据《月物料发生情况汇总表》(《领用单》汇总)注明数量按加权平均价格结转成本。
(四)库管员应尽保管职责,凡属个人原因,监管不妥造成物料用具毁损、丢失、灭失,由责任人负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制度
(一) 企业所属财产物资实施定时清查盘点制度,确保其安全完整。
1、月末盘点:由库管员于每个月末自行盘点,并在每个月31日前填制《月末盘存表》由库房主管签字后上报财务经理,财务经理签字确定后上报财务总监并分送采购部、工程部备查。
2、六个月盘点:由财务部经理组织会计主管、库房主管、库管员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根本清查、盘点工作,以核实物料用具、库存商品真实情况,确保物料用具账实相符。
(二) 企业所属低值易耗品如通讯器材、办公家俱、办公用具等珍贵物品,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根本清查、盘点工作,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负责,以核实低值易耗品真实情况,确保易耗品账实相符。
(三)盘点时间:
1、 月末盘点:每个月26日至29日
2、 年中盘点:6月第三周
3、 年底盘点:12月第三周
(四)各经管部门对于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物资,要立即查明原因,由经管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主管副总、财务经理签字后,上报总经理、同意,由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六)各经管部门应配合做好对账工作,按时进行物资盘点,分清责任,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第六条 各经管部门应认真负责确保企业财产物资安全完整,如属个人原因,造成企业物资毁损、丢失,由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章 固 定 资 产 制 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关键组成项目,必需规范其管理活动,以确保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和完整存在,预防闲置和浪费,正确核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用。
第二条、我企业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使用期限在十二个月以上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等资产;不属于经营活动关键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而且使用期限超出两年均作为固定资产核实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实施分级归口管理
(一)财务部是企业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企业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使用专用账页,按固定资产部门、种类、具体品名设户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监管,负责对企业全部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登记企业物品台账,统一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编号,记载其类别、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时间、隶属设备和使用部门、具体责任人等项目,依据编号为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统一做出标识,并将其中固定资产编号报财务部且负责对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完好状态进行监管。
(三)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类别,由使用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按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层次,实施分级管理。房屋、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由行政部管理,机器、动力设备等由工程部管理,保洁、绿化工具由保洁、绿化主管负责,业主提供财产由各项目管理。
(四)使用部门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实施,做到谁使用谁负责,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及正常使用。
第四条、固定资产核实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 固定资产购置管理
1、各部门应依据企业业务发展计划,依据实际需要,填写《请购单》,按要求程序实施审批手续(请购固定资产必需提供三个或以上报价)。
2、新购置固定资产由采购部会同使用部门共同清点数量、检验质量、核实造价、验收无误后报行政部进行编号,并将编号填制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上,《固定资产验收单》经三方共同进行确定,财务部、行政部、使用部门各执一联。
(四)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1、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自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实施谁用谁管,责任分明。
2、各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监管部门调配管理,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和分布情况立即进行登记,对内部调拨、报废等立即将变更信息报财务部进行财务处理,并常常和财务部查对。
3、使用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定时维修保养,预防机器设备毁损、丢失零件等,努力提升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成套设备不得任意拆件改做她用,确保财产完好无缺。
4、财务部应对本企业固定资产建立台账,同时将行政部对固定资产统一编号标注在对应《固定资产账》中作为备查资料。根据国家要求正确计提折旧,本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取平均年限法,折旧年限参考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相关要求实施。
5、固定资产调拨管理
为了使企业合理安排资金,降低浪费,固定资产变更使用部门,在部门之间转移,应由固定资产转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联,经监管部门、财务部、调出、调入项目经理或主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层核准后,一联退还固定资产监管部门,据以更改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一联留存转出部门作为转出依据,一联交财务部立案据以调整使用部门,几方同时登记台账。
6、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A)需报废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要写明报废原因、使用年限、已提折旧额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固定资产监管部门。
B)由行政部及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组成判定小组,对申请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技术判定和作价,并负责在《固定资产减损单》上签字,注明意见,作为报废固定资产依据。
C)总经理对注明意见后《固定资产减损单》签字同意。
D)财务部依据总经理签字后《固定资产减损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账务处理。
E)相关部门依据审批完成《固定资产减损单》进行登记。
8、固定资产有偿调出管理
A)对有偿调出或变卖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B)由专职技术人员依据固定资产新旧程度、所提折旧额,按质论价,合理确定价格,经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出售,任何人不得私自作价出售。
C) 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调出变卖企业多种财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必需定时进行清查盘点。
1、行政部定时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抽查,确保固定资产数量、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和台账登记一致。财务部每十二个月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盘点。
2、各使用部门应定时和行政部进行本部门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发觉盘亏盘盈固定资产,应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以书面形式上报固定资产监管部门,总经理、待指示后立即处理。
4、因使用保管不妥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减值,应查明原因,追究使用部门及保管使用人责任。
5、清查盘点时间为每十二个月12月份第三周。
第七章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债权和债务管理本着专员负责,立即清理标准。财务部核实应收、应付账款必需按用户设置明细账,具体统计款项、内容、经办人、同意人等内容,由经办部门负责落实专员催收、清理。
第二条 跨年度应收、应付账款,财务部每十二个月全部要进行对账确定,核实正确,并按用户逐笔结转第二年(包含内容、发生时间等)。
第三条 财务部必需设专员核实应收账款,按地域、单位、个人建立户头,和经办部门每个月认真查对,发觉问题应立即查明原因,调整差异,并联络用户单位财务部门,查对确定,确保应收账款用户余额数据真实正确。
第四条 应收票据由财务部指定专员管理,经管人员须认真审核应收票据真实性、正当性,妥善保管立即办理兑付。
第五条 预付账款应严格根据购货协议实施,经总经理同意后,由财务部协同经办部门办理。
第六条 其它应收款核实应分清项目,按部门、按借款人设置明细账,由专员负责清欠。
(一) 企业职员差旅费借款,必需于回企业后五日内报账,不得长久占用,年末一律结清;
(二) 备用金借款根据《财务收支审批报销制度》中备用金相关要求实施,由经办部门查对清理;
(三) 银行退票应查明原因,由财务部和经办部门立即联络,共同负责清欠;
(四) 其它应收款项参考以上条款办理。
第七条 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须查明业务内容,由各经办部门责任人签字,并提供可靠证据或经济协议书,由财务部核实后,经总经理同意,按期付款。
第八条 债权、债务时间过长经努力后确实无法清理,应查明原因,写出汇报,经部门责任人签字,报总经理批签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八章 发票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 发票使用管理应遵守《中国发票管理措施》及《北京市发票管理暂行措施》要求。
第二条 财务部设专员负责发票购置、登记、领用、管理。
(一) 发票购进,必需做到有计划购置,购置发票要优异行检验,发觉缺张少页等问题,不能使用,应立即和税务机关更换;
(二) 发票购进后,必需由专员负责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 发票领用要严格实施领用制度,设置发票使用登记簿,领用时必需按发票号码次序登记,领用人必需签章;
(四) 凡发票领用部门,全部要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时和财务部门查对,领用人必需按发票号码次序使用,各联复写,逐栏如实填写清楚。
第三条 发票使用必需根据分类使用要求,对不一样性质经济业务,必需根据要求专用发票办理。
(一) 开具发票应该根据要求时限、次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二) 开票人员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制发票,并妥善保管增值税票及票据存根。实施“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标准,如有丢失,立即汇报财务办理挂失,并负担全部责任;
(三) 填写错发票,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留,不得销毁,用完发票存根联要立即交回财务部登记,不得缺页。
第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同意,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业务使用范围。
第五条 依据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要定时上报,已经开具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保留五年,保留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由税务机关集中销毁。
第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实资料,它是记载和反应经济业务关键史料和证据。
第二条 会计档案范围:
(一) 会计凭证:包含外来和自制多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整表等。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实基础,平时不管在任何部门保管,年度终了,全部必需根据要求归档。
(二) 会计账簿:包含总账、明细账、日志账、多种辅助登记簿等。
(三) 财务汇报:包含《会计制度》要求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关键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汇报批复及社会审计审计汇报也包含在内。
(四) 其它会计核实资料:凡和会计核实紧密相关,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有参考价值数据资料。实施会计电算化单位软件数据资料、程序资料及存放于磁性介质上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它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第三条 会计档案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多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多个类型案卷,将各卷按次序编号。
第四条 会计档案归档保管
(一)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十二个月,期满后标准上应由财务部门移交给企业档案部门保管。移交时开列清册,同时要填写交接清单,并在账簿启用表移交日期栏填写û年12月31日,移交以后签章项由账簿经管人签章,次行经管人员姓名项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签章。
(二) 会计电算档案中,由计算机打印输出凭证、账簿、报表,其保留期限和手工方法完全一致。存放于磁性介质上会计资料在未打印成书面资料前要妥善保管。同时,财务部门应明确复制备份数据时间间隔,和清除数据时间间隔。会计数据备份应分别存于两个或以上不一样存放空间或磁盘内。(记帐凭证每个月打印终了后15日内打印装订完成,帐簿年度终了后30日内打印装订完成,天天进行账套备份)
(三) 财务部门应指定专员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部会计档案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四) 保留会计档案资料应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磁性介质还要注意防尘、防热、防冻,要有对应安全方法。
(五) 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五条 会计档案借阅使用
(一) 会计档案在财务部门管理,除填写《会计档案案卷目录》以外,还应分别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即应将历年会计档案内容、保管期限、存放地点等情况登记清楚。使用会计档案借阅登记清册立即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二) 外单位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三) 企业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应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
(四)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五)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必需经财务总监同意。需要复制会计档案,也应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才能进行复制。
(六) 经同意借阅会计档案,应限定时限,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按期收回。
第六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措施》实施。要求保管期限,应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一) 年度会计报表要永久保留。
(二) 多种账簿和会计凭证最少要保留十年。
1、总分类账、银行存款日志账、现金日志账保留十五年。
2、包含外事、对私改造等关键账簿凭证要长久保留。
(三) 月份、季度会计报表要保留三至五年。
第七条 会计档案销毁
(一)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企业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判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查,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销毁。对其中未了结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二) 企业按要求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三)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该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项目逐一清查查对;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总经理。
(四) 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也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归入档案备查。
第十章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标
1、计划性:将企业在下一个预算期内经营目标以货币和量化形式表现出来。
2、管理控制:经过预算数和实际实施数进行比较而实施管理控制。
3、授权和激励:将已确定预算作为对各责任中心(包含:各部门、项目中心、)管理人员在预算要求水平内获取资源,负担开支和招聘新职员授权,预算经过向职员制订严格可行业绩目标而成为对职员及责任中心管理人员激励手段。
第二条、机构设置
1、领导机构:由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组成“预算委员会”领导企业系统预算工作。
1- 1预算委员会职能:
(1) 在民主集中基础下,审定各部门、项目中心、子企业、分企业及企业整体预算方案,呈董事长同意。
(2) 组织预算修改工作。
(3) 监督预算实施情况,定时对预算实施情况和预算目标进行比较(日常工作由财务部进行),对重大差异提出质询,并提交预算实施情况汇报,以供企业领导决议之用。
1-2预算委员会会议时间
(1)每十二个月11月30日,由预算委员会提出要求,要求各责任中心编制各责任中心下年度预算草案,并于10月25日之前上报到总部财务部。
(2)预算委员会于应为12月中旬召开年度预算会议,审定各项目中心、子企业、分企业整体预算。
2、机构:财务部负责预算编制具体安排、各部门资料搜集和汇总,日常实施监督和分析工作。
3、:各责任中心为本身预算实施机构,对其实施效果负责。
第三条、预算标准
1、同标准:企业和外单位之间资金收付所签署明确协议要求,可作为预算关键标准。
2、开支标准:企业针对工资、差旅费等开支所签订严格开支标准,可作为预算编制及实施关键标准。
3、历史标准:行业通例或企业历史资料亦可成为预算编制及实施指南。
4、其它标准:和预算指标相关其它标准。
第四条、预算核准
“年度预算书”最终报董事会同意后实施。(具体核准和决定权限见下表)
相关预算管理核决权限明细表
表1
责任人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
经理
企业财部
项目或子分企业责任人
部门
经理
项目
一、年度预算编制
1.项目中心/分企业/子企业预算
决
联核
联核
拟
3.汇总年度预算书
决
联核
拟
二、预算调整
知
决
联核
拟
草拟
三、预算实施监督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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