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州发改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4130562 上传时间:2024-07-3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9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州发改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州发改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州发改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州发改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州发改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州发改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项目核准)流程图申请: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预审等资料。补正: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受理:(1个工作日)初审申请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预审。不予批复退回,说明理由。职能部门意见: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审查:(4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协调对应项目科室审查。不能通过退回,说明理由。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和征求公众意见、部门协同意见。出具专家评估报告、公众意见、所在地政府和部门意见。 特殊环节 (30个工作日)决定:(3个工作日)赋项目代码,首席协调对应科室出具核准批复。公示7个

2、工作日颁证与送达:(2个工作日)项目核准机关出具核准批复,纸质文件送申请人。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跟踪监督。办理机构:黔西南州发改委 窗口电话:0859-3611001,窗口监督电话:0859-3611051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等时间)二、 (项目备案)流程图申请:项目申请单位提交备案申请补正: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受理:(1个工作日)现场申请或通过投资项目网络审批监管平台,初审备案申请。审查:(4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协调对应项目科室审查。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人。决定:(3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协调对应科室出具备案

3、通知。颁证与送达:(2个工作日)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备案通知,或纸质文件送申请人。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跟踪监督。 办理机构:黔西南州发改委 窗口电话:0859-3611001,窗口监督电话:0859-3611051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等时间)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流程图申请:通过申请人(网上)项目代码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环资科并联办理,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重点审查节能篇。补正:一次告知补正内容,退回并提醒申请人补正。一般项目能耗较大项目特殊环节:(30个工作日)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4、,出具评审意见。申请人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审查:(4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协调对应科室审查。审查:(4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协调对应科室审查。决定:(3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协调对应科室,出具节能评估审查意见。颁证与送达:(2个工作日)通过在线平台出具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纸质文件送申请人。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跟踪监督。 办理机构:黔西南州发改委 窗口电话:0859-3611001,窗口监督电话:0859-3611051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等时间)四、(价格违法)行政处罚流程图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交媒体曝光等日常巡查发现问

5、题接到投诉举报申诉填写立案审批表,附相关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立案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包括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证明、案件性质、自由裁量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案件终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政策法规科审核。经委领导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告 知当事人在三天内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听证条件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行听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依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报政策法规科核审,经委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案审组讨论,审批

6、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经、履行方式。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经过复议、诉讼的,按复议决定书、判决书履行。超过复议诉讼期仍未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 行办案人员对卷宗进行立卷、装订、归档。结 案办理机构:黔西南州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业务电话:0859-3235836监督电话:0859-3226937五、(项目违法)行政处罚流程图结 案立案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交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申诉媒体曝光等填写立案审批表,附相关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包括

7、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证明、案件性质、自由裁量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案件终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政策法规科审核。经委领导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告 知当事人在三天内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听证条件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行听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依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报政策法规科核审,经委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案审组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经、履行方式。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经过复议、诉讼的,按复议决定书、判决书履行。超过复议诉讼期仍未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 行办案人

8、员对卷宗进行立卷、装订、归档。办理机构:黔西南州发改委业务电话:0859-3222191监督电话:0859-3226937六、(价格违法)行政强制流程图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实施前向委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批准(紧急的24小时内报告) 是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到现场的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当事人不在现场的邀请见证人现场见证 回避 否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事由及依据、当事人依法亨有的权力、救济途径。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 拒收的请见证人签字并留置送达 制作现场笔录(含影、音) 对依法应当移送其它部门的,决定移送,并告知当事人。对依法不需要没收的,解除登记保存,退还当事人。对需要检测检验或者

9、技术鉴定的,送检,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对依法应予以没收的,决定予以处罚和没收,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对依法应当查封、扣押的予以查封、扣押,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办理机构:黔西南州发改委业务电话:0859-3235836监督电话:0859-3226937七、(项目违法)行政强制流程图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实施前向委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批准(紧急的24小时内报告) 是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到现场的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当事人不在现场的邀请见证人现场见证 回避 否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事由及依据、当事人依法亨有的权力、救济途径。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 拒收的请见证人签字并留置送达 制作现场笔录(含影、音) 对依法应当移送其它部门的,决定移送,并告知当事人。对依法不需要没收的,解除登记保存,退还当事人。对需要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送检,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对依法应予以没收的,决定予以处罚和没收,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对依法应当查封、扣押的予以查封、扣押,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办理机构:黔西南州发改委业务电话:0859-3222191监督电话:0859-3226937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