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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和规章,负责实现省、局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每年初与所属个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做到奖惩兑现。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所属部门贯彻执行。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开办公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发包、承包,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实施各项经济责任制时,要纳入安全指标和监督措施,并和经济效益挂钩,认真考核安全效果、安全管理状况,不允许将工程转给不够资质等级要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承包。
9行安全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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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
3、支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4、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5、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7、定期组织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9、组织编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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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对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
2、在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审定实施必要的教育培训计划。
3、审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组织编制、修改、审查企业的特殊工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参加本公司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5、审定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的教材。
6、主持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项目的审批。组织讨论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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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一系列指标、决议、制度,从组织管理等方面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责。
2、准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相关安全会议,及时传阅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随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会议和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
3、主持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到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
4、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5、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6、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上逐步应用和推广科学管理和现代管理方法,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审。
7、参加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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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为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各项规定,组织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实现与公司总经理签订的安全生产生产责任状中的各项任务,主持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督促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组织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5、正确对待生产和安全体系,不违章指挥,督促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6、负责按规定提取经费,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负责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7、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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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3、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个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5、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6、坚决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生产及行政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 要服从安全,以计划安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并要付诸意见。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8、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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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事故组织设计,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检查施工班组设计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和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危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4、做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5、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6、参加项目部重大安全生产检查,参与有关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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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和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设计操作规程。
3、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并做好三废治理工作。
5、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6、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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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
2、参加审查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安全台帐的运行工作,并做好各类安全会议的记录工作。
4、协助领导做好职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工作。
5、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隐患,遇到大问题及时汇报。
6、负责公司的安全月报工作。
7、参与项目施工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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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采购所有劳防用品和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时必须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生产厂家购买。
2、有关劳防用品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合格记录和质保书需交安全资料员归档备案。
3、对施工所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4、经常与安全员取得联系,听取施工人员对所购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物品的反馈意见。
5、参与安全会议,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6、拒绝一切不符合要求的“三宝”和电器机具流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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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后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编制的《服务提示书》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台帐。
2、及时收集各类安全协议、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资料整理归档。
3、及时收集采购的劳防用品和防护用品的合格证、准用证、许可证和质保书等资料并归档。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工程的进度就安全设施的实际要求,并全过程的做好记录,做到正确无误。
5、经常会同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并与项目工程部的安全员、施工员和采购员等联系,及时收集和处理有关资料文本。
6、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等,全部有系统地装订成册待竣工验收检查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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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2、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每月定期组织现场人员对本施工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上级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落实,做到“四定”,消除事故隐患。
3、每天的上岗记录要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分项目、分部位向施工班组及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检查监督记录。
4、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对各种设施及电气机械设备的验收挂牌工作,并对“四口五临边”的美好重要部位进行监督检查。
5、动用明火作业时,监督班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6、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或个人,必要时可强制停止其操作或上报作停产整顿处理。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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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3、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定工程质量和安全。
4、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5、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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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每年年初要制定全年度的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及工作计划、措施,并以文件形式发送到公司各个部门以及项目部。
2、公司在制定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时将实现目标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层层鉴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3、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各部门实现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的情况每年考核两次,对各部门以及项目部的负责人每月考核一次;项目部的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或委托专职安全员进行每月一次的考核。
4、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然后将实现目标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
5、制定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奖罚措施,把实现安全文明管理目标作为年终评比一项硬指标,并按奖罚措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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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加强公司发生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部按有关文件规定从工程总造价中提取1%作为安全设施经费,并单设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2、安全经费应用于安全技术开发改进。安全设施更新、维修、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安全奖励资金等有关安全生产上的费用。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作他用,需要安全经费的单位,应填写安全经费使用清单,经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审批,方可提取。
4、项目部在使用安全经费时要保留发票,建立台帐,公司安全生产部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经费用到实处。
5、项目部在提取安全经费时,未严格按清单使用,一经查出,将对项目部和有关责任人作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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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在工程开工前,针对项目的特点,公司根据相关规范、标准以及相关要求由总工程师组织向项目部交底。
2、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现场安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时,由项目的技术负责按分项工程的特点、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交底要以书面形式,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不准代签和漏签。被接受交底的班组,由班组负责交底到所有的作业人员,并经集体签字认可。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7、各专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项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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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切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达到防患于未燃的目的,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形成安全检查网络。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的基层单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战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都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现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形成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网络,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建立定期分级安全检查制度。对各施工现场,按照部颁评分标准,公司每月组织检查一次,用检查表形式汇总评分;项目部每周组织检查一次,自性评分,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以存档备查;班组每日对口自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好班组安全检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二)专业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业主较强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较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能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因此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即使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根据冬季、雨季、高温等不同季节可能给生产带来的危害以及重大节日前后,职工的思想容易松懈麻痹,忽视安全生产等,公司领导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五)验收性安全检查。对于重要设施和设备,公司要按部颁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认真检查验收,严格履行验收签字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验收后的安全设施确实因施工需要而变更的必须认真履行变更手续,以强化安全设施的管理,避免产生人为隐患。
(六)在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安全管理人员要“严”字当头,认真负责,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认真做好各种检查记录。负责整改的单位对提出的隐患要及时认真地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安全部门反馈信息,以便安全部门进行复查、销案,否则由于隐患整改不及时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责任。
(七)互查互评,相互促进。为了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现场安全管理方法,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推动公司安全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并取得实效,公司将定期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典型安全事例,从而不断提高和增强安全员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真正使大家认识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八)总结表彰,奖惩兑现。根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绩以及安全达标(示范)数,依据部颁评分标准,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评,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奖惩制度给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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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安全员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安全员教育
1、新工人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使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熟识和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自觉做到反“三违”和“三不伤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所有新工人通过三级安全教育,经公司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直到合格为止。同时认真填写好“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以存档备查。
3、为了确保安全员安全教育达100%,必须做到进场一批教育一批,进场一个教育一个,一个不漏。
4、根据规程进度,不同施工工艺,不同季节开展“五抓紧”安全教育活动。即: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5、采取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现场观察图片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使安全生产警种长鸣。
(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1、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要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通过专业培训,使其了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并能严厉制止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中去。
2、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杜绝无证独立操作。
3、今后,凡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上岗独立操作,安全管理人员即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经发现按违章指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对变换工种的人员要进行重新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4、参加特殊区域、高危险场所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由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四)教育和培训时间: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部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部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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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 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 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班组班前全体成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3、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组应该经常性地要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6、班组不得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成员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7、项目经理及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督促其执行或提高安全会议的质量。
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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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安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对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特作以下规定。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认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凭操作证到市安全文明站办理胸卡后,方可上岗操作。
3、每年参加职业性健康检查,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0.7,其中起重机的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等其它疾病,对身体不适应人员劳资部门应即使调换工作。
4、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二年,必须按期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不能从事特种作业,合格取证后每年仍要参加公司全员安全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违章操作者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造成事故者将给予取消特种人员上岗资格。
6、本制度使用于电工作业、起重机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7、机械设备的传送带、齿轮、皮带轮等都必须装安全防护罩。龙门架、井架应有安全保险装置,接料平台要大赦牢固、密实,并用扒钉联固。
8、拆除工程: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悬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在拆除区内逗留。
9、施工现场应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材,在易着火的处所严禁吸烟,并设明显警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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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种,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落实与整改。
2、对危险性较大的悬挑脚手架、塔吊、高大模板等设施,公司将依照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控制、重点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定人、定时整改。
3、安全管理部对日常安全排查工作情况要真实、准确记录在案,重大危险源排查情况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4、各项目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工种,由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联合实施,发现隐患及时定人、定时整改。
5、各项目班组每日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组织专人落实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及时排查现场部安全因素,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组织落实整改,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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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保证施工作业设备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切实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本制度。
1、新购的设备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2、施工现场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司以及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3、公司和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按每台(套)建立设备台帐,内容包括:名称、型号、厂家、出厂日期、规定年限、主要技术参数和维修保养情况。
4、进场设备管理:(1)进场设备首先要做到外观清洁、美观、运转正常,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各项技术性能基本达到出厂时的技术要求;(2)所有进场设备,项目部要安排进行保养,并按每台(套)设备填写设备保养记录表,按月整理报设备部门备案;(3)项目部不得将保养部合格的设备投入现场使用,不得勉强,不得漏报、冒报,以防止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4)外来设备的控制:现场租凭的设备必须要有出租方提供设备的完好资料,属于检测的设备要提供检测证明;外来设备由项目部负责验证,并要按公司设备的管理要求进行现场管理。
5、设备使用与维修:(1)使用设备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大型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定保养制度,并认真填写日常运行、保养记录;(2)施工现场设备一般采取小修为主,工程停歇时间合理安排项修,工程结束至下工地之间有计划地安排大修;(3)设备在各项修理及更换主要配件时,严禁乱拆乱卸其它完好设备,并做好维修记录;(4)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正确掌握设备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发现设备存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5)特种设备未经过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严禁擅自拆除安全装置,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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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 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间: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发生与生产有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司负责人报告,公司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或者漏报事故,更不允许谎报或者瞒报。
(二)事故现场处理
1、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有关人员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施工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施工蔓延、扩大,并负责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
2、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相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四)、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领导责任不查清不放过
(五)、对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部超过5000元,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给予5%的罚款;对事故单位给予500~1000元以下的罚款。
2、事故直接经理损失超过5000元(含5000元),10000元以下,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8%的罚款;对事故单位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和罚款。
4、事故的领导责任者视其应负责任的大小,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以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5、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的、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工作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安全管理工作混乱的有关事故责任者加重处罚。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使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做到有职、有责、有处罚权、有奖励权。凡公司所属的房建规程项目,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实行交纳安全保证金制度,对不能按规定交纳安全保证金的工程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的,公司安全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对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的,公司安全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对不服从管理造成后果的,该项目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建筑工程项目部上交的安全保证金全部交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并列入公司内部银行账户。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款项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支配。
(一)、安全保证金交纳的标准
1、凡在工程造价100万元以内的,须交纳安全保证金1万元;
2、凡在工程造价101万元至500万元的,须交纳安全保证金2万元;
3、凡在工程造价501万元至1000万元的,须交纳安全保证金3万元;
4、凡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须交纳安全保证金4万元。
党项目安全保证金被处罚超过所交纳总额的一半时,项目部须补交至规定的上交数额。
在一个项目部由两个以上生产实体组成的,按实际管理单位上交安全保证金。
工程项目在全部工程结束后,未被处罚的,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核后,安全保证金全额退还给该项目部。
(二)、安全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
公司将着重从管理的角度掌握安全保证金的使用,对在查处违章行为中所处罚的罚款,将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及现场遵章守纪作业行为、人员的奖励。
1、项目部能展开具体的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的工地,在公司安全部门的每次检查中都能达标标准的(75分),公司安全部门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
2、项目部能按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在市建管局的检查考核中通过示范标准验收的,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将给予10000元的奖励。
3、项目部能按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在市建管理局的检查考核中通过文明示范小区的,在省建设厅的检查考核中通过省级示范工地标准的,由公司给予20000元的奖励。
(三)、安全处罚标准
1、由于项目部管理出现的问题,如不良行为记录、违章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将按照公司与项目部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执行处罚1~5万元(此处罚款项为专项处罚,由被罚项目按照实行处罚数额上交)。
2、个人处罚
(1)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配戴其他安全作业工具的,每例罚款50元;
(2)在工作场所吸烟,每例罚20元;
(3)门卫未尽责,每例罚50元;
(4)未经三级教育上岗者,每例罚50元;
(5)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者,每例罚100元;
(6)工作时间穿拖鞋、背心、光膀进行作业者,每例罚50元;
(7)宿舍内不整洁者,每一处罚50元。
(8)作业人员未挂牌上岗作业的,每次罚20元。
(9)作业现场发现有5人以上违章作业的,每次罚项目安全员200元。
3、项目部处罚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送检或未经公司安全部门验收使用的,每例罚1000元;
(2)现场临时用电未按要求配电的,每一处罚50元;
(3)现场与办公区、生活区未隔离的,每例罚500元;
(4)在建工程内住人的,每一处罚200元;
(5)安全管理资料未按进度要求完成的,每例罚500元;
(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安全文明验收的,每例10000元;
(7)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每例罚5000元;
(8)项目部参加文明创建工作不能按要求做到,查处后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每例罚500元;
(9)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按规定及时到位的,对项目部处罚500元;
(11)现场查处的问题属于屡查屡犯的,将根据处罚条例内容加重处罚;
(12)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必须及时上交公司安全生产部归档备案,未能归档的处罚5000元。
(四)、安全处罚相关规定
1、对建筑工程现场存在的违章作业行为将视违章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项目部的处罚和违章个人的处罚将直接从上交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对具体违章的处罚款项由项目部再处罚到违章者。
2、对项目部违章现象的处罚,项目部必须按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内容进行整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实施处罚。
3、对个人违章现象第一次查处现场教育、警告,并记下上岗作业证号;第二次查处为实施处罚。
4、凡处罚内容中未被例入的违章现象,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比照相应的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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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有效的应对公司各生产作业场所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公司各施工工程工地在突发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生产作业单位应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生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好部门之间、部门与生产作业单位之间的应急情况下的救援措施。
3、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各生产作业单位。各单位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生产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内容同时包括给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人身事故、机械设备事故)、职业卫生及环境危害、饮食卫生、以及作业突发各类疾病。
(二)救援体制
1、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一体化的原则,当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全公司无论何人、何时、何地都必须未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做出第一时间的保证。
2、公司属作业场所发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工,协调解决问题。最大程度上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首先通知110、119、120等救援组织,同时及时通知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成立事故处理组小组,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4、公司制定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覆盖公司生产作业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生产项目部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施工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5。、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都必须切实可行,在预案发布以后,相应发布单位应组织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实地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登记。在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实地演练过程中,组织者还应充分、全面考虑开展预案演练的安全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三)预案内容:
1、各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1)、事故预防:通过危险辨识、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2)、应急处理:万一发生事故(或故障),在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故障或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3)、抢险救援,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尽可能的降低事故的后果。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管理工作,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上,而是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管理。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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