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广州市区、产业、直属单位工会经审工作
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
评定
一、组织建设
(10分)
1、做到“三同时”:即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对到期换届和人员缺额的,按要求及时换届补选。
1
2、经审会委员:区不少于7人;产业、直属单位不少于5人。
1
3、经审会委员中有审计、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少于2/3。
1
4、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
1
5、经审会主任参加(或列席)工会委员会议。
3
6、经审会主任任免书面征求上级工会经审会意见,须提交征求意见书和上级工会批复复印件。
1
7、经审会配备专职或专管人员,须提交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
评定
二、审查审计
(45分)
1、经审会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须提交报告及会议议程。
2
2、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预算、决算草案,调整追加预算进行审查,须提交会议纪要。
3
3、经审会对同级工会进行审计,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工会经费计拨情况、资产、重大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预结(决)算、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廉洁风险防控、经费使用绩效等,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须提交审计报告。
10
4、经审会对下级工会进行审计,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工会经费计拨情况、资产、重大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预结(决)算、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廉洁风险防控、经费使用绩效等,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下审一级20%以上或审计项目10个以上并提交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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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
评定
三、整改落实
(35分)
1、接受上级经审会审计、同级经审会审计,本级经审会对下级工会审计,审计结果要在被审计单位工会委员全体会议上通报,须提交会议议程或会议记录。
5
2、接受上级经审会审计、同级经审会审计,区、街(镇)总工会应在全区、全街(镇)工会工作会议或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上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应召开本集团(本单位)的会员(代表)大会,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须提交会议议程和会议记录。本级经审会对下级工会审计后,须提交被审计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报会议议程或会议记录。
5
3、上级经审会对下级工会审计的审计结果,一律反馈被审计单位主管党组织,须提交审计文书送达回执。
5
4、接受上级经审会的各类审计后,须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材料。
5
5、接受同级经审会的各类审计后,须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材料。
5
6、本级经审会对下级工会的各类审计后,须提交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材料。
1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
评定
四、业务建设
(10分)
1、制定对下一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4
2、每年应参加上级经审会举办或自办经审干部培训班。
3
3、经审会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同级工会每年必审,下一级工会届期审计全覆盖。
1
4、经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工会年度预算并专款专用。
1
5、建立完整的审计工作档案和审计项目档案。
1
五、工作创新
(10分)
经审会在扩展审计范围、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查审计质量、深化审计监督和探索绩效审计等方面有所创新,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在全市工会经审工作中首创或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对全市工会经审工作有促进和带动作用。由广州市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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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法违纪问题
本级工会、经审会负责人在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上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此类情况评为D级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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