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建五局浙江分公司劳务分包考核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前 言近几年来,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劳务市场逐步规范。但分项工程承包人(劳务清包、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采取挂靠劳务单位承包工程现象比较普遍,劳务单位劳务用工管理整体较为混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引发一系列劳资纠纷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管理工作目标的顺利进行,也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分公司因此以局劳务管理手册为依据,结合浙江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劳务分包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主要促使劳务管理规范化,坚持优胜劣汰,以满足分公司不断增长的生产经营规模、劳动力资源和合同履约的需要。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由分公司生产安
2、全部负责解释。一、劳务分包考核评价管理实施细则1. 考核对象在项目部从事劳务分包、劳务清包和专业分包的所有单位。2. 参与考核评价的项目部人员及权重值项目部参与考评人员及权重值:项目经理25,生产副经理15,技术负责人10,商务经理10,施工主管10,安全主管10,劳务管理员10,质量主管10。3. 考核方式3.1项目月度考核评价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兼职劳务管理员实施督办,在每月25日前利用周例会按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打分(详见附件一),项目劳务管理员按权重比值汇总统计(详见附件二),并于每月28日将月度考核评价结果在宣传栏上张榜通报。3.2分公司将结合各项目月度考核评价结果,利用综合考
3、评开展季度考核工作,季度考核结果将在分公司范围内颁布通报,劳务分包单位连续三个季度被评为不合格分供方,将直接进入分公司年度不合格分供方名录。4.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项目月度考核评分: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059分为“不合格”。5. 资料报送要求项目兼职劳务管理员每月28日前将附件二原件和附件一的扫描件报送分公司生产安全部劳务管理员处。分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做好统计归档工作。6、考核评价的目的培育优秀劳务资源,规范劳务管理,提高劳务服务意识。及时淘汰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净化分公司劳务资源,以达到双赢的目的。二、奖励与处罚1、分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及商务部将利用巡查和综合考评对项目劳务管理考核评价落实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季度“三会”进行公布,对工作落实较好的劳务管理员给予奖励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较差的劳务管理员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项目劳务管理员和项目经理年度评优资格。三、本办法适用范围 1、浙江分公司在建项目。 2、2012年9月1日后开工的项目,必须实施本办法。 中建五局上海建设浙江分公司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