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123321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1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1. 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2分。2. 未建立责任制度,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1分。3. 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

2、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0分。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危物防治责任信息.1. 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得1分。2. 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得0分.2标识制度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2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B18597)附录A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 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2. 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

3、分。3. 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3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 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2. 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3. 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3管理计划制度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4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

4、、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A. 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表述清晰;B. 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且提出了减少产生量的措施;C. 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表述准确,且提出了减少危害性的措施;D.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表述清楚。以上每项符合得0.5分.编号检查内容评分细则5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1. 经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管理计划内容若有重大改变,及时报县(市、区)环保部门重新备案.得1分。2. 未报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重大改变未及时申报。得0分.注: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情形包括:(1)变更

5、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2)增加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类别(3)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变化幅度超过20(4)新、改、扩建或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4申报登记制度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6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或纳入排污申报、环境统计中一并申报、环境统计中一并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1. 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环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财务数据等),得4分。2. 申报登记表中存

6、在两处及以下错误。得2分。3. 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关键危险废物的,或申报登记表中关于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得0分.7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1. 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进行了及时申报。得1分.2. 发生重大改变未及时申报。得0分.5源头分类制度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8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A. 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B. 不同废物间有明显间隔(如过道等)。以上每项符合得1分。注:此条考核收集时的源头分类。6转移联单制度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9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1. 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得2

7、分。2. 未获得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得0分。注:需报批转移计划指跨设区市、跨省的转移,市区市、市内转移不需报批,该项不适用?10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 根据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如实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4分.2. 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两处及以下错填、漏填等情况。得2分.3. 对未执行一车一联单、联单未按规定交付相应单位、未按照实际转移情况填写联单、联单为非所在地设区市环保部门发放及联单填写存在错填、漏填在两处以上。得0分。注:若当地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如实、规范地填写电子转移联单也视为符合要求,得4分。编号检查内

8、容评分细则11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1. 近五年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齐全,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一致。得1分.2. 联单保存不齐全或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不一致。得0分。注:往年度此项检查已扣分的,核查其他年度情况,不重复扣分。7经营许可证制度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12否决项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1.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与申报登记、环评、转移联单等数据核对).得2分。2.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部分或全部交由无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得0分.13年产生1

9、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1. 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的单位签订了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可以提供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得2分。2. 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且协议在有效期内,但无法提供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得1分。3. 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或协议过期。得0分.14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预案有相关篇章或有专门应急预案)。A. 应急预案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B. 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生意人处理措施;C. 有应急预案中要求配置的应急装备及物资;D. 内部及外部环境以发生改变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1

10、. 制定了应急预案且达到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2. 未制定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或不能达到上述两项以上要求。得0分。8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15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1. 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得1分。2. 未备案或无相关的证明材料。得0分。16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下的企业:1. 有图片、文字或视频记载。得2分。2. 无任何记载或能够证明组织了应急演练。得0分。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含)以上的企业,近一年内组织了应急演练,以下每项要求符合得0.5分;未组织应急演练的得0分。A。有详细的演练计划;B.有演

11、练的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C。有演练后的总结材料;D。参加演练人员熟悉应急防范措施。9业务培训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17相关管理人员和人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输、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A. 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B. 参加培训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以上每项符合得0。5分。10贮存设施管理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18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

12、”验收.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得2分.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中以危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1分。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评价.得0分.注: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前已建成,又未发生改建、扩建的项目,该项不适用。19贮存场所地面作硬化及防渗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管理 ;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A. 贮存场所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B. 场所应有雨棚

13、、围堰或围墙,并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C. 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D. 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管理;E. 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F.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以上每项符合得2分.10贮存设施管理编号检查内容评分细则20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A. 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贮存,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B. 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以上每项符合得1分。21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1. 台账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

14、况。2. 有台帐,但台帐存在两处及以下错误。得2分。3. 无台帐或台账存在多于两处错误。得0分.注: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包括: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22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得2分。2. 环境影响评价中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价,但项目未完成“三同时”验收的.得1分。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评价.得0分。11利用设施管理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23有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1. 建立了危险废物利用台账

15、,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的种类、数量、操作人员等基本情况,且定期进行汇总(每年至少汇总一次,并装订成册)。得1分.2. 未建立台帐或台帐记录与事实不符。得0分。24监测项目及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 近一年内按照管理要求项目及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2. 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但监测项目或频次不足。得1分。3. 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标排放。得0分。12处置设施管理编号达标标准评分细则25有环评材料,并完

16、成“三同时验收。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得2分。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但项目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1分。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评价.得0分.26有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1. 建立了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的种类、数量、操作人员等基本情况,且定期进行汇总(每年至少汇总一次,并装订成册)。得1分。2. 未建立台账或台帐记录与事实不符。得0分。27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 近一年内按照管理要求项目及频次对污染物排

17、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得2分.2. 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但监测项目或频次不足.得1分。3. 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标排放。得0分。综合评估标准1. 无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50分,4050分为达标,3039分为基本达标;29分及以下为不达标;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55分,44-55分为达标,3343为基本达标,32分及以下为不达标;有自行利用和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60分,48-60分为达标,36-47分为基本达标,35分及以下为不达标。2. 第12条为否决项,即该项不得分,则综合评估为不达标。3. 考核年度内企业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综合评估为不达标。4. 检查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