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发行部门:
品质部
文件编号:
YXD-WI-PZ-014
抽样管理办法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08-3-1
1 目的
Ø 为了规范统计抽样,使之有一程序可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范围
Ø 凡所有进料的抽样检验均属之。
3 内容
3。1 合格质量水平
Ø 除非有特别规定,外观的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一般取1。0;原则上批数量50(含50)以内或单价较高的元器件采用全检方式。
3.2 检查水平
Ø 本办法在样本大小字码(附件一)给出三个一般检查水平:Ⅰ、Ⅱ、Ⅲ和四个特殊检查水平,S—1、S-2、S-3、S—4,除非另有规定,通常采用一般检查水平Ⅱ,一般检查的开始应使用正常检查.
3.3 检验批
Ø QC依每张《产品交验暂收单》上的同一物料作为一个检查批。
3。4 检索方法
Ø 1。 根据提交检查批的批数量N的大小和检查水平选择并确定样本大小字码.
Ø 2、根据样本大小字码和接收质量限,在抽样方案表(附件二)中检索抽样方案。
Ø 3、得到的样本大小字码向右,在样本大小栏内读出样本大小n,再从样本大小字码所在行和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所在列相交处,读出判定数组[Ac,Re]。若在相交处是箭头,则沿着箭头方向,读出箭头所指的第一个判定数组[Ac,Re] (注:Ac为允许接收数;Re拒绝接收数;Re=Ac+1)。
Ø 最终确定抽样方案关键字:[ N n Ac Re ]。
3.5 检查的严格度
Ø 检查的严格度依以下原则确定检查批应接受何种严格度的检查。
3.5.1 转移规则
A、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
Ø 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在连续不超过五批(即五批以内)中有两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加严检查。
B、从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
Ø 当进行加严检查时,若连续五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正常检查。
C、从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
Ø 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下列条件均满足,则从下一批转到放宽检查。
(1)连续十批或更多批(不包括再提交批)初次检查合格.
(2)生产正常.
(3)主管质量部门同意转到放宽检查。
D、从放宽检查到正常检查
Ø 在进行放宽检查时,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则从下一批转到正常检查。
(1)有一批放宽检查不合格。
(2)生产不正常.
(3)主管质量部门认为有必要回到正常检查.
3。5。2 检查的暂停和恢复
(1)加严检查开始后,若不合格批数(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累计到五批(不包括以前转到加严检查出现的不合格批数),则暂时停止按照本标准进行的检查。
(2)在暂停检查后,若供货方确实采取了措施,使提交检查批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则经过主管质量部门同意后,可恢复检查,一般应从加严检查开始。
3。6 检验方法与统计
(1)根据检验指导书中对单位产品规定的检验项目,逐个对样本单位进行检查,并不合格品的总数 (不合格分类时应分别累计)。
(2)根据样本检验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合格(见一次抽样批合格判断程序框图).
(3)当抽样方案的样本大小等于或大于批量时(即全检),将该批量看作样本大小,抽样方案的判定数组保持不变。
(4)对于批不合格的,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序>处理。
(5)同一单位的同一产品的检验结果记录于批检验记录表,QC依转移规则确定检查的严格度.
3。7 一次抽样批合格性判断程序框图
抽检一个样本量为n的样本
统计样本中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d
批合格
d≥Re
d≤Ac
批不合格
3。8 附件一:样本量字码
GB/T 2828。1—2003中的抽样检验用表
名称
样本量字码
批量
特殊检验水平
一般检验水平
S—1
S-2
S-3
S-4
I
II
III
2~8
A
A
A
A
A
A
B
9~15
A
A
A
A
A
B
C
16~25
A
A
B
B
B
C
D
26~50
A
B
B
C
C
D
E
51~90
B
B
C
C
C
E
F
91~150
B
B
C
D
D
F
G
151~280
B
C
D
E
E
G
H
281~500
B
C
D
E
F
H
J
501~1200
C
C
E
F
G
J
K
1201~3200
C
D
E
G
H
K
L
3201~10000
C
D
F
G
J
L
M
10001~35000
C
D
F
H
K
M
N
35001~150000
D
E
G
J
L
N
P
150001~500000
D
E
G
J
M
P
Q
500001及其以上
D
E
H
K
N
Q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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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附件二:抽样方案
A、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B、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C、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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