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万达广场周边市政道路及其地下结构建设工程
招标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公司的万达广场周边市政道路及其地下结构建设工程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标公告补充及修改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第9点修正为: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给招标人,借款额度为1亿元。(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的银行存款证明不少于1亿元,银行存款证明中不允许有部分或全部被冻结的资金,上述证明以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到银行开具的为有效.)
2、招标公告附件四修改如下:
借 款 承 诺 书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若有幸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给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特此承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需附上银行存款证明
3、招标公告附件五修改如下:
择优表
环节
环节
序号
子 项
加分
业主综合评价
业主综合评价(权重20分)
1
财务状况、缴税情况
优:5分;良:4。5分;中:2。5分;差:0分
2
人员情况
优:40分;良:30分;中:20分;差:0分
3
设备配备情况
优:5分;良:4分;中:2。5分;差:0分
4
履约情况
优:10分;良:7。5分;中:2.5分;差:0分
5
企业2010年9月30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优:40分;良:30分;中:20分;差:0分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权重80分)
1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排名为准。
附表1-1: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
财务状况
公司近两年有盈利,无欠税漏税,银行信用等级AA及以上。
公司近两年中有一年盈利,无欠税漏税,银行信用等级A。
公司近两年中有一年盈利,无欠税漏税,银行信用等级A以下。
不能满足“中”的标准
二
人员情况
管理人员数量完全满足并优于工程实施的要求,且能够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方(或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控制、调整工作的需要.其中:技术负责人为高级职称,配备工程内容所需的专业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施工员3人、质检员3人、专职安全员3人、材料员2人、资料员2人、造价员2人。
专业管理人员数量较满足工程实施的要求,并且较能满足招标方(或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控制、调整工作的需要。其中:配备建筑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施工员2人、质检员2人、专职安全员2人、材料员2人、资料员2人、造价员2人。
专业管理人员数量基本满足工程实施的要求,并且能基本满足招标方(或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控制、调整工作的需要。其中:配备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
不能满足“中”的标准
三
设备配备
有提供机械设备投入承诺书,承诺内容至少有三台桩机、二台塔吊.
有提供机械设备投入承诺书,但承诺内容不全
未提供机械设备投入承诺书
不能满足“中”的标准
四
履约情况
通过ISO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至2012年止(含2012年),之前连续5年及以上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通过ISO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至2012年止(含2012年),之前连续3年及以上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通过ISO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至2012年止(含2012年),之前连续1年及以上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不能满足“中”的标准
五
企业自2010年9月30日起至今完成合格条件第4点所述资质低一级别方能承接类似项目
自 2010年9月30日至今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自 2010年9月30日至今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12000万元以上至15000万元以下(不含中标金额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自 2010年9月30日至今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10000以上万元至12000万元以下(不含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不能满足“中”的标准
注: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业主综合评价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合计。业主综合评价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不得超过其分值范围。
2、业主综合评价中的人员资料需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注册执业证、上岗证、职称证的复印件。
3、机械设备投入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套齐全,性能优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机械化施工程度高,投入数量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工程进度的要求。
4、择优资料中,除业绩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下载的为准外,其余均以书面资料为准,需核查原件,否则视作无效.
注:择优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5、报名时间按原招标公告不变.
二、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如下:
1、施工总期修改为: 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结构封顶,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路面铺设及满足通车标准.
2、投标人的重合同守信用诚信证明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基础资料中的“基本信息”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相应内容为准,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相关网页信息打印件,否则投标人需承担可能未被评标委员会查询确认的风险,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不计分.
3、招标文件“一、投标需知前附表”中第23项“招标控制价:460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00%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最终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2010年广东省相关定额及2013年相关清单计价,并按广州市同期相关材料价格文件为依据,乘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率按实际结算。详合同。)”修改为:“招标控制价:460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5%至100%(即: 43700万元至46000万元)区间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最终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2010年广东省相关定额及2013年相关清单计价,并按广州市同期相关材料价格文件为依据,乘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率按实际结算。详合同.)”
4、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标书的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100%或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修改为:“投标报价率不在95%至100%区间内的;"
5、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标书的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5“没有借款承诺书或借款金额少于0.8亿元;"修改为:“没有借款承诺书或借款金额少于1亿元;"
6、招标文件中附件三修改如下:
附件三
借 款 承 诺 书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若有幸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给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特此承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需附上银行存款证明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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