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西安市阎良区秦航燃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工资发放规定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工资及调整办法,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治理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秦航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所有员工。秦航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员工实行全员合同制.
第三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二。 工资结构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补贴和绩效工资组成。
第五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代扣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他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
三。工资标准
第六条 岗位工资。
根据设备公司的经营状况,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860元整.
第七条 工龄工资
1、工龄工资以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算起,每满一年发放10元,10年封顶。
2、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得调增当年工龄工资。
3、员工工龄期间未连续的年限不计算工龄工资。
第八条 学历工资
学历工资分为四个级别:中专及以下学历每月30元,大专学历每月60元,本科学历每月8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月100元.
第九条 补贴
实际到设备公司工作时间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发放补贴100元整。
第十条 绩效工资
设备公司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标准由董事会其根据设备公司的经营状况来确定,其他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由董事会协商设备公司负责人来确定。
第十一条 奖金
董事会根据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按年度考核设备公司的工作绩效之后,确定奖金计划。
第十二条 员工工资变更。
1、员工职务、工龄、学历等发生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标准调整。
2、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符合转正条件者,应办理转正手续,重新确定工资标准。
四 其他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 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员工,含试用期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及临时工。
第十四条 试用期人员指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第十五条 招聘的试用期员工,岗位工资标准为中专及以下学历每月1063元,大专学历每月1127元,本科学历每月1205元。
第十六条 从其他单位调入或复员退伍的试用期员工,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1088元.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所聘请的临时工原则上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临时工工资由用人部门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 其他员工的月岗位工资标准为应发工资总额,不享受工龄工资、学历工资、交通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
五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出勤补助:实行上班考勤制度,每人每天出勤补助为5元。
第二十条 加班工资、节假日值班工资:按设备公司人员日平均工资额15元/日执行.
第二十一条 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5日,通过银行转帐发放。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二十二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的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下月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 业绩考核
为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对基本工资采取与岗位、职能、个人销售额直接挂钩,分别考核的办法进行核定.
第二十六条 销售人员
个人月销售额1万元保基本工资(业务主管、库管月销售额按5000.00元确定)。
个人月销售额完不成的,按完成销售额比例核发基本工资。
个人月销售额超出部分按1。5%计发效益工资。
为突出销售品牌,凡销售“千代”产品另行计发1%效益工资。
连续二个月完不成销售任务的(即从第二个月起)调低一档基本工资级别发放,直至完成销售任务为止。
第二十七条 安装人员绩效考核:
此岗位无基本工资,采取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按单台(派工单所列)计发工资。
安装项目
绩效工资
安装项目
绩效工资
热水器
30元/台
工业报警器
95元/路
壁挂锅炉(挂机、调试)
38元/台
民用报警器
5元/台
移装热水器
28元/台
改装天然气
10元/户
暖通管道(7组内)
150元/台
抽油烟机
15元/户
报警器校验维护(工业)
20元/路
民用报警器维修
2元/户
(工具的日常维护费用已含在单项工费中)
无安装任务的工作日,可调配换休(周二至周四期间),业务主管也可要求安装人员上岗待工,待工日按10元/日计发工资,但每月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否则视为业务主管安排不当,从业务主管工资中扣除,予以发放.
因安装不认真造成的一月内上门服务及维修,不另开《派工单》,造成维修的上门维修费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维修人员绩效考核
此岗位按完成工作(100%)保基本工资加创收部分提成进行考核。
按售后服务时效完成派工任务,且无用户投诉保基本工资;用户向客服大厅投诉一次扣20%工资,用户向总公司投诉一次扣50%工资,用户向区级服务监督部门投诉一次扣当月全额工资并停职.
收取的上门服务费按20%予以发放。
收取的配件费按毛利润20%予以发放。
通过修缮的配件经确认再利用,实现更换收费后,按总价的30%予以奖励。
第二十九条 其它单项绩效考核
富平销售按回款额1。5%对业务人员予以奖励.
燃气热水器检测按5元/户发放,试用期满人员按折算销售额列入个人销售任务中。
七 减免工资及处罚
因各类原因,调价销售的商品金额不列入个人销售额中计算.
因工作疏忽不认真、收错款项、开错发票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按价赔偿。
安装人员施工不认真,保修期内造成损坏(非材料原因)责任人照价赔偿.
非正常原因,商品、材料短、差责任人照价赔偿。
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外出,一经发现,扣发当日出勤补贴,一月内有三次以上此类情况,扣除全月出勤补贴。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开始执行,由公司经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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