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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道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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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专业工程特点 1.1工程概况 经一路工程位于东台市城东新区,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道路起于东进大道交叉口,设计终点位于K0+465处,道路红线宽30米,本次设计污水管向南输送污水。 本工程新建污水管线441m,其中DN400及DN300污水管均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线长度分别为327m、114m。新建d600八字形出水口1座,d1000八字形出水口1座。 1.2编制依据 1) 业主提供的污水设计图纸 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市建设部分》 5)《埋地塑料管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7)业主的招标文件以及有关市政、公路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规范、规程等。 8)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9)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部分 监理工作流程 复测基础高程,检查基础表面情况和管节质量,旁站安管及检查井的砌筑 旁站管道基础施工 复测槽底高程标高,复核中心线位置,检查槽底处理情况 控制开挖的槽宽、槽底标高,严禁超挖,控制沟槽轴线走向,检查堆土及沟槽支护情况 检查回填土土质、回填层厚及密实度的复核 旁站闭水试验,不合格待修补后重新闭水至合格 检查管道接口紧密情 况 旁站护管施工情况 检查竣工资料、测量、成品质保单、材料试验报告、功能性试验报告、回填密实度资料、竣工图,写出监理评估报告 第三部分  监理控制的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目标 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污水管道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二、监理控制要点 1.1准备阶段 ●审查污水管道的施工方案 ●审查施工手册数据 ●原材料的取样和试验 各种原材料必须在使用前5 、6天选定。承包人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委托检测中心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标准试验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不得施工。 ●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审查 a)黄沙:筛分、含泥量 b)碎石:筛分、含泥量、压碎值 c)砖:抗压强度 d)水泥:凝结时间、标准稠度、安定性、强度 e) 土:标准击实 f) 石灰:活性含量 g) 管材:外观质量 h) 检查井圈盖:外观质量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相应的质保资料及试验报告. ●审查混合料的配合比 a) 审查砂浆的配合比 b) 石灰土:标准击实和石灰剂量标定曲线 ●施工机械的审查 a) 管线开工前对管线开挖,回填土夯实及压路机等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型号、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详细检查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 b) 监理工程师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所报验的施工机械进行逐一检查审批后,方可进行管道工程施工。 1.2管道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点 施工工艺:测量放线→机械开槽→槽底平整夯实→砂砾垫层→砂基→管道安装→井室砌筑、抹面→胸腔填土→闭水试验→回填土夯实导线点、水准点加密控制及定位测量放线 质量控制点,a。沟槽开挖后;b.安管完成后;c。管道回填前;d.回填土。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测量 a) 临时水准点报送监理复核,管位平面复测填写测量复核报审表。 b) 检测管道中心的控制点、中心桩;标出与管线上下有冲突的构筑物位置;检查与原有管道接头处的高程。 1.4沟槽开挖 (一)一般要求: a) 在沟槽挖方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开挖方案,并在开挖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但这种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同时,承包人应熟悉图纸,根据设计给定的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进行测量、定位、放线,引临时水准点及控制桩,经监理工程师复核认证批准后方可进行沟槽开挖。 b) 所有挖方均应符合图纸和相应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c) 严格控制沟槽开挖放坡系数,按设计的放坡系数挖够宽度,开挖时应注意沟槽土质情况,必要时应请驻地监理和甲方及设计代表现场确定放坡系数,挖方应保持边坡的稳定,防槽边塌方,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负。 沟槽开挖的土方直接装车外运,外运地点由业主指定。 d) 挖方材料应尽量予以利用,但不得重复计算利用材料的开挖数量。除图纸规定或被定为非适用材料外,不得任意废弃,并力争填、挖、借、弃合理。 e)在整个施工期问,承包人必须始终保证路基排水畅通,沟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如因排水、降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时,承包人应立即自费对其进行修补。 f) 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无论工程量多大,土层多深,均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在沟槽开挖百米左右,土方外运人工清槽后,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在沟槽内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g) 沟槽开挖时应随时注意槽壁情况,如发现裂缝和坍方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处理后再继续进行。 h) 挖方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i) 承包人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开挖中一旦发现上述结构物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且应停止作业并保护现场听候处理。 j) 所有地面以下的隐蔽工程,只有在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之后,才能进行回填。 (二)施工要求: a) 沟槽开挖前检验上口灰线平面尺寸应符合施工方案审查意见的要求。 b) 检测沟槽高程、中线每侧底宽,注意不使槽底土壤结构遭受扰动或破坏;工程采用挖掘机进行开挖,沟槽开挖要严格控制挖深及管道中心线,机械开挖留20cm的余量,由人工清槽至设计槽底高程位置,并将里程桩引至槽底。 c) 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不得掩埋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2) 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3) 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1。0m。 d) 根据槽深、土质、施工季节以及槽边建筑物情况等因素,审查沟槽支撑选用是否合理,加工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e) 排水井的井壁宜加支护,当土层稳定、井深不大于1。2m时,可不加支护。 配合沟槽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 f) 当沟槽开挖遇有地下水时,设置排水沟、集水坑,及时做好沟槽内地下水的排水降水工作,并采取先铺卵石或碎石层(厚度不小于100mm)的地基加固措施;当无地下水时,基础下素土夯实,压实系数大于0。95;当遇有淤泥、杂填土等软弱地基时,按管道处理要求采用级配戈壁土进行换填处理;换填厚度为30cm。g) 由于地质不均匀、施工超挖而引起土壤扰动等设计以外的特殊情况,监理人员会同设计、业主、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地基处理方案。 h) 质量标准和检查频率应符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相应的规定。 1. 5槽底地基处理和管道基础 (一)一般要求: a) 承包人应按图纸确定的位置和标高,进行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准。 b) 沟槽底面应按图纸规定的压实度进行夯实。若沟槽底面的地质状况与图纸说明不符时,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和加固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进行地基处理。 (二)施工要求: a) 严禁地基浸泡水; b) 在地基处理及压实过程中监理旁站,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1. 6安管 a) 下管前对沟槽的检查: 槽底:应不受浸泡,杂物清除干净; 槽底高程和宽度:应符合质量标准; 槽壁:如有裂缝及坍塌危险者必须处理; 堆土:是否便于下管. b) 管材检查:三证齐全,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c) 下管: (1) 管道安装由机械配合人工下管,设专人指挥吊车逐节吊装,吊装管道中心线的控制采用边线法.吊车距沟边至少2m,避免起吊受力时造成沟边坍塌。 (2) 管道在安装前,对管口、直径等进行检查。 d) 安管: (1)管道安装采用人工安装,槽深度不大时可由人工扛管下槽,槽深大于3m或管径大于公称直径DN400时,严禁用金属绳索勾住两端管口或将管材自槽边翻抛入槽中。可用非金属绳索溜管入槽,依次平稳地放在砂砾基础管位上. (2)稳管前,对基础设计高程和中线位置进行检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稳管,同时需做好管道安装的高程和中线的测量定线工作. (3)管道与检查井连接采用柔性连接。 e) 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应符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的表3。3。1、表3.3.2之规定。 1。 7接口 本工程所用污水管为HDPE双壁波纹管,采用连体橡胶圈承插式扩口或加强型接口,安装时承口内壁以及橡胶圈外圈需涂润滑剂。管道插入承口深度至少要有四条肋槽,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采用短管.短管长2—4m。管筋位于砖墙部分砂浆应饱满,以防接缝处渗水. 1. 8检查井 a) 监理工程师应复核检验砂浆配合比、抗压强度。 b) 施工方应按设计要求砌筑,砌筑后的井壁圆顺,灰浆饱满,爬梯安装牢固,在井室砌筑时安装爬梯,爬梯安装前进行除锈处理,安装时周围孔隙须用1∶2水泥砂浆封实,砂浆未凝固前不得踏动爬梯. c) 砌筑时,需随时检测检查井直径尺寸,当四周收口时,每层收进不得大于30mm;井内外壁抹1∶2水泥砂浆分层压实抹光;检查井内的流槽与井壁同时砌筑。表面用砂浆分层压实抹光,砌筑后的流槽应与上下游管底部顺接。 d) 砌筑检查井时预留支管应随砌随安,预留管的直径、方向、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预留支管管口宜用低标号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e) 应检查井的井身尺寸、砌筑外观、井底高程、内外粉刷和井盖安装等工程质量是否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之内。 f) 应检查是否按设计接入支管. g) 质量标准、检测频率; 井身尺寸:直径用尺量允许偏差±20mm,每座两点; 井盖高程:与道路规定一致; 井底高程:允许偏差±l0mm,用水准仪测量每座1点。 h) 检查井砌筑至规定高程后,应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1。9闭水(水压)试验: a)首先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沟槽内无积水,进行管道闭水试验。试验管段按井距分隔。 b)管道在闭水试验前应提前灌水并浸泡24小时,使接口及管身充分吃水后再进行闭水试验。允许渗漏量应符合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中的要求. c)当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时开始记录,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察结束时,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不得超过规范要求。 2.0沟槽回填土 a) 排水管道进行闭水试验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沟槽回填。回填土根据实验确定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进行分层夯实,直至达到沟槽回填从管顶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0.5m范围内采用人工回填。填土上方计划修路者其压实度为95%,填土上方不计划修路者其压实度为90%. b) 沟槽底必须回填质地良好、含水量适宜的原土,严禁回填垃圾、烂泥、砂砾石,沟槽内不得回填就地取砂石的筛余料,所有回填土根据不同的土质分别采用c) 分层摊平、夯实、压实等方法达到设计规定的密实度要求。 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漏夯,回填压实后与井壁紧贴。 d) 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呈阶梯形。 e) 质量标准、检测频率见《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表3。2。2之规定。 四、监理的控制方法及措施 1、审查承包单位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重点是检查考察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定员、定岗、定职,经验和水平是否胜任。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技术交底制度、自检与质检制度是否落实,要求承包单位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有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有记录,工序完成有自检、专检,交工有资料。 2、审查施工方案,重点是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要求做到技术可行,工艺合理,方法正确,措施有力。 3、对施工人员进行核查和考察,要求施工人员要经过质量及安全教育,具有一定的技术素质和质量意识,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应经过考试考核,有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及时签发监理通知书、监理备忘录和停工令。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苗头,经现场口头批示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及未经监理质量签证即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监理工程师可发给书面通知书,限期无条件整改。必要时,发监理备忘录。对施工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情况或对已有质量问题未能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的,可以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由业主批准后下达停工令.对错误没有足够认识,对质量问题没有有效措施的,不得复工. 5、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将不定期、或按规定进行抽检;本工程监理重点项目,在验收中监理按规范对每道工序进行验收,但对一些易犯的质量通病及重点项目将更加严格、仔细的检查。具体为: 1)施工单位资料的真实性。要求施工单位资料按实填写,测量数据必须与质量评定表中的数据一致. 2)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沟槽开挖的施工方案,重点检查支撑系统、降水措施及安全措施.监理组对现场安全施工进行动态监控。 3)管道安装严控管节的标高和走向,严禁倒坡。 4)检查井砌筑要注意砖拱圈的设置,流槽的砌筑必须与墙身同时砌筑,收口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5)沟槽回填不得带水回填,严格控制回填的层厚和密实度,检查井周围的回填重点监控。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将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工程首检制,及时向质检站通报工程质量情况。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经一路工程监理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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