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一)分项课征、分项定律.
我国个人所得税将个人的各种所得分为11项,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不同的税率、不同的期限,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二)费用扣除较宽。
由于我国个人的收入属于较低水平,而且费用的开支项目多,所以,税法本着从宽、从简的原则,采取定额或定率两种方法扣除法定费用.
三)计算简便
个人所得税的法定费用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支出逐项计算的麻烦,使计算较为简便。
类型
1.征收对象为标准分为:选择性所得税预包罗性所得税
2。计税方法为标准可分为三种类型:
1)分类所得税制。是将所得按其来源分为若干类型,就每一所得分别按照比例税率征税.在征收上采用源泉课征法。
其优点是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税等;
缺点是不能充分体现纳税人的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之 。
2)综合所得税制.是综合纳税人的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课税。在征收上采用申报法,
其优点是能够充分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缺点是不能源泉控制,防止偷漏税款难度较大。
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是就纳税人有连续来源的各类所得,按比例实行源泉课税,再对纳税人全年各种来源的所得,总额达到某一定额以上的综合课税.它既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也有利于防止偷税等行为的发生。
作用
1) 正确处理政府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实现政府的经济权益,稳定个人的税收负担.
2) 缩小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
3) 调节社会的总需求,保持经济的稳定.
纳税人
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征税对象及计算
1)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税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1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 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5) 稿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与劳务报酬相同
应纳税所得额:同上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20%×(1-30%)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同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8) 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或10%)
9)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0) 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1) 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捐赠扣除限额=应税所得额×30%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捐赠限额的部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
税率
适用比例税率20%:
稿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000
20
0
2
超过20000~50000
30
2000
3
超过50000
40
7000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
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中国公民2011年9月起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外籍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仍为 4800元。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
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
不超过14250
5
0
2
15000至30000
14250至27750
10
750
3
30000至60000
27750至51750
20
3750
4
60000至100000
51750至79750
30
9750
5
超过100000
超过79750
35
14750
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职工福利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拨缴的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当年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不得扣除
不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罚款净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其他(营业外收入核算的、上述未列举的营业外收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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