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第六章---质量与密度重点知识总结.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4118916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5.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六章---质量与密度重点知识总结.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第六章---质量与密度重点知识总结.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第六章---质量与密度重点知识总结.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第六章---质量与密度重点知识总结.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第六章---质量与密度重点知识总结.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第六章 质量与密度第1节 质量一、质量 1。定义:物体所含物质的多少,通常用字母m表示 2。单位:质量基本单位kg,常用单位还有t、g、mg 3。换算关系:1t=103kg=106g=109mg 4。物体质量的大小与外界条件无关,只取决于物体本身所含物质的多少,因此质量时物体本身的一种属性,它与物体的形状、温度、位置和状态无关。 【注意】形状的改变指的时物体弯曲、伸长,压扁等,并不是指物体被削去一部分或增加一部分。二、质量的测量 1。测量工具:托盘天平。(天平在月球上可用在太空失重状态下不可用) 2.托盘天平的使用方法可归纳为:放、移、调、称、读、收。 放:将天平放在水平台面上. 移:使用前将

2、游码移至标尺最左端的零刻线处。 调:调节横梁上的平衡螺母,使指针指在分度盘的中央刻度线处,这时横梁平衡.若指针向右偏,应将平衡螺 母向左调,即螺母调的方向与指针偏的方向相反。 称:被测物体和砝码的位置为“左物右码”。先估计被测物体质量,用镊子按“先大后小”的顺序在右盘中依次加 砝码,如果添加最小的砝码时,指针右偏,而取下这个最小砝码时,指针左偏,这时应调节游码直到指针指在分 度盘中央刻度线处. 读:被测物体的质量m物=m法+m游;若不小心按“左码右物”的方式放置,那么被测物体的质量m物 = m码 m游。 收:测量完毕,取下物体,砝码回盒,游码归零。 【注意】 测量前,应调节平衡螺母使天平横梁平

3、衡,但测量过程中切记不能在动平衡螺母,应调节游码和加减砝码。 游码的示数以游码左侧对齐的刻度为准。 3.质量的特殊测量法: 累积法:适用于微小物体质量的测量.“称多算少”,即取n个小物体称出其总质量M,则每个小物体的质量: 。 质量差法:测量液体质量时,一般先测容器的质量m,再测液体和容器的总质量M,则液体的质量m液=Mm。 4.特殊情况下使用天平造成读数偏差汇总 游码没有归零,读数偏大,即m读数 m物 砝码生锈,读数偏小,即m读数 m物 砝码沾上污物,读数偏小,即m读数m物第2节 密度一、探究同种物质的质量与体积的关系 1。同种物质的质量与体积的比值是一定的。 2。不同的物质,其质量与体积的

4、比值一般不同。 3。同种物质的质量与体积的关系图线是一条过原点的直线。二、密度的基本概念 1。定义:某种物质组成的物体的质量与它的体积之比叫做这种物质的密度。 密度在数值上等于单位体积某种物质的质量。 2。公式:,其中为密度,m为质量,V为体积。 3.单位:国际单位kg/m3,读作千克每立方米; 常用单位g/cm3,读作克每立方厘米; 关系:1g/ cm3=1103kg/m3 4。纯水的密度:1。0103kg/m3;物理意义:1 m3水的质量是1。0103kg。三、对密度及其公式的理解 1.密度是物质的一种特性。不同物质的密度一般是不同的,但密度相同的不一定是同种物质。如酒精=煤油. 2. 表

5、示物质的密度在数值上等于物质的质量与体积的比值,但不能认为物质的密度与质量成正比,与体积成反比。 3。通常情况下,固体、液体、气体物质作比较,固体物质的密度多数较大,而气体物质的密度较小,但不能认为固体密度最大,例如木=0。5103kg/m3,比大多数液体密度小;又如水银=13。6103kg/m3比许多固体的密度都大。 4.物质的密度大小与质量和体积无关,只是在数值上等于某种物体的质量与体积的比值. 同一种物质的密度,与物质的温度(气体的密度随温度的变化比较明显)和所处的状态有关.四、密度的图像分析 同种物质的质量与体积的关系图线是一条过原点的倾斜直线。若某几种物质的质量体积关系图线在同一个m

6、V图中出现.则越靠近m轴的物质的密度越大.如下图:(1) (2)图(1)中甲乙, 图(2)中甲乙,即越靠近m轴越大。五、密度的计算 1。已知质量m和体积V,可利用公式求物体的密度。 2。已知密度和体积V,可利用公式m=V求物体的质量。 3.已知密度和质量m,可利用公式求物体的体积。 即、m、V三个量,已知其中任意两个,可求另一个。第3节 密度的测量一、实验原理:二、测量方法:利用天平测物体的质量m,利用量筒或量杯测量液体或不规则形状固体的体积V,由公式=计算出物质的密度。三、测量密度的常规方法 1。测定固体的密度(固液) 器材:天平、量筒、烧杯、细线、水、待测固体 步骤:用天平称出待测固体的质

7、量m; 用量筒量取适量水的体积V1; 细线将待测固体系住并慢慢放入盛水的量筒中,记下此时的体积V2; 算物体的密度。 【注意】 实验中不能改变步骤的顺序,即应该先测量固体的质量,在测固体的体积。因为测量固体的体积后,固体变得 潮湿,不宜直接放在天平上,而且这样测量的固体质量会偏大,使测量结果偏大。 实验方法中固体不应溶于水且不吸水 2。测定液体的密度 器材:天平、量筒,烧杯、待测液体 步骤:用天平称出烧杯和待测液体的总质量m1; 将部分待测液体倒入量筒中,体积为V 用天平称出烧杯和剩余待测液体的质量m; 计算液体的密度. 【注意】另一种测定液体密度的方法: 先测量空杯子的质量m; 测量杯子和液

8、体的总质量M 将杯子中的液体全部倒入量筒中测量出体积为V 计算出液体的密度=。 【分析】这种方法会导致测量的密度值偏大.因为将液体倒入量筒中时总会有一部分残留,导致用量筒测量出的液体的体积偏小,由公式计算出的密度值偏大.四、密度测量的总结 测量密度需要测量两个量:一个是质量,用天平来测量;一个是体积,可以用刻度尺或量筒,量杯来测量。最后根据公式计算出所测物质的密度。 1。质量的测量方法 固体:用天平测量. 液体:为提高测量准确度,常用差量法m=m1m2。(其中m1表示容器和液体的总质量,m2表示倒出部分液体后容器和剩余液体的总质量) 2。体积的测量方法 液体:用量筒测量。 固体: a。形状规则

9、的固体:用刻度尺测量并计算,如正方体V=L3. b。形状不规则的固体: 不溶于水:、浮于水面,即固液(如蜡),可采用针压法,坠物法; 、沉在水低,即固液(如石块), 可采用排水法。 溶于水(如冰糖):、排油或排沙法; 用饱和溶液法。 c.溢水法:如将石块浸没在盛满水的容器中,溢出的水与石块体积相等,即V物=V排。 【注意】 当用量筒测不同液体的体积时,液面有时是凸的,有时是凹的,读数时,视线要和凹液面底部或凸液面顶部相 平。 量程满足条件的前提下,量筒的分度值越小越准确。 3.密度的特殊测量 有时缺少实验器材(如天平或量筒),这时一般采用等效替代法。当缺少量筒时,一般用等体积替代法,即让被测物

10、体的体积等于一部分水的体积,即V=V水=;当天平缺砝码时,一般用等质量替代法,即让被测物体的质量等于一部分水的质量,即m = m水 = 水 v水第4节 密度的应用一、密度与温度的关系 1.一般物体在温度升高时膨胀,在温度降低时收缩,根据公式可知。当m一定时,V增大,减小;V减小,增大。即一般物体温度升高时,变小;温度降低时,变大。 2.水的反常膨胀:水在4时,体积最小,密度最大。 水从4无论温度升高或降低,体积都变大,密度变小. 【注意】水凝固成冰时体积变大(一般液体凝固时,体积变小,密度变大),密度变小。二、密度的应用 1.密度与物质鉴别:因密度是物质的一种特性,不同物质的密度一般不同,故可根据物质的质量和体积,得出质量的密度,再与密度表比较,就可以鉴别物质. 2。用密度知识判断金属球是否空心的方法(假设球为铁球) 密度比较法:把求出的球的密度与铁的密度相比较,如果球铁,则球是空心的。 质量比较法:假设铁球是实心的,求出实心球的质量与铁球的质量相比较,如果m球m实,则球是空心的。 体积比较法:假设铁球是实心的,求出实心球的体积与铁球的相比较,如果V球V实,则球是空心的,空心部分的体积V=V球-V实。- 5 -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