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独资经营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程
______先生(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决定在惠州市惠阳区____申请设立独资企业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了便于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惠州市惠阳区开办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资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资者资料
出资者: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独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是_____先生(女仕)投资经营的
企业,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责任。
第五条 独资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其在中国的一切合法活动与权益均受中国政府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的管辖与保护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目的、范围、规模、产品销售。
第六条 独资公司宗旨及经营目的是:使用世界先进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生产、销售:_________。获取满意的经济效益,使其产品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七条 独资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
独资公司的生产规模:年产量__________,产值达__________,预估年利润__________。
第八条 产品销售:独资公司的产品内外销售比例由企业视市场情自行确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独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注册资本____,其中____以货币出资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以货币出资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以货币出资____,占注册资本___%。注册资本全部以现汇投入,另提供流动资金____。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三个月内投入出资额的15%,其余认缴出资额公司计划自领取工商执照起2年内投入完毕。
第十条 独资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2年内将资金投入完毕,待基建厂房完成及设
备安装投产后,由公司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为准。
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的管理者等权利;
2、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3、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5、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1、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2、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劵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12、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
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 一人,由公司股东会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
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五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举产生,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章 税项 财务
第十八条 独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需付税项。
第十九条 独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参照国际惯用例及遵守中国有关的
法律规定。
第二十条 独资公司设会计师一名,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独资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二十二条 独资公司在中国的合法银行设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账户。
第二十三条 独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职工 工会
第二十四条 独资公司按照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招聘员工工资福利,劳保等事项由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规定,合同具体情况由执行董事确定。
第二十五条 独资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按不同
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薪以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六条 独资公司实行的劳工制度对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工合同,合同为期一年,期满后双方可商订续约合同。
第二十七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执行董事确定,并在劳工合同中具体规定。部分工种将实行计时工薪制,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并调解职工与独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出席讨论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等问题的大会。
第八章 外汇管理
第三二十八条 独资公司的一切外汇都存在中国境内开设的外汇银行号,其正
常业务的外汇支出,可从该外汇存款账户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外汇收支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办理。
第三十条 独资公司出口所得的外汇。除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外,应调
回存入开户银行账户,并及时办理出口外汇核销手续。
第三十一条 独资公司依法纳税后的利润和其它正常收益,可以向开户银行申
请汇出境外,从外汇存款账户中支付。申请时应提交年度会计报表及公司股东会的分配利润决议收纳税凭证。
第三十二条 独资公司要将外汇资本转到中国境外,向中国外汇管理部门申请
批准后,可从公司的外汇存款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独资公司聘用外籍员工或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它正当收益,依法
纳税后可以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后汇出境外。
第九章 保险
第三十四条 独资公司的保险别、保险价值等,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例由执行董事确定。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三十五条 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
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七条 独资公司期满时,如需延长经营期限,则应在期满前照有关法例
向中国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批准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文书写,解释权属股东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中国有关机构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股东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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