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淄博三福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1、总则 1。1 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的自觉完成,达到责任制有制定,有监督、有考核的目的,制定有效的奖罚,规范奖罚标准,促进人人按责任目标自觉完成、遵章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适用于本细则。 1.3 对责任单位的奖罚款,由单位按岗位职责奖罚到人。 2 、责任处罚 2。1 作业、办理安全作业票证视为安全生产管理红线。作业不办证,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500元/张罚款、车间(作业区)主要负责人500元/张罚款、直接责任者1000元
2、/张罚款、专职安全人员300元/张罚款.审批安全作业票证的相关责任人不签字或代签字(相关责任人的上级可签字批准),安全措施不落实视为严重违章,安全作业票证办理不规范,视为一般违章。 2。2 安全设施损坏、失效、失灵,不报、不修,处车间(作业区)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50200元/处罚款。 2。3 ”三违”人员处罚规定 2.3。1 ”三违”的定义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作业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
3、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2.3.2 三违的类型 按照危害程度,三违”划分为三类:即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 轻微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尽管不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较大伤害或损害,但可能造成轻微的伤害或损害。 一般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 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且违章人作为前已知道或应该知道. 2。3。3 ”三违人员的处罚标准 轻微”三违:警告、罚款50-100元; 一般”三违:教育、罚款100-200元; 严重”
4、三违”:教育、罚款5001000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班长200元,并给予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在公司相关会议公布。 2。3。4 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严重”三违: 1. 盗窃、破坏公司公共财物; 2 .酒后上岗; 3。 工作中擅自串岗、聚岗、替岗、脱岗; 4。 上班时间睡岗; 5。 厂区内打架斗殴; 6。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况; 7。 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管理人员的; 8。 不情愿接受检查或躲避检查; 9. 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换油时随意乱倒; 10。 非特种岗位人员动用特种设备; 11。 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 12。 安全设施
5、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 13。 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 14。 工作前不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工作现场检查无安全措施; 15. 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16. 作业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或未按交底要求进行交底,安全交底流于形式; 17。 新工人初次上岗工作就安排单独作业; 18。 不经培训考试合格即上岗; 19.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20。 工作前未指定作业负责人; 21.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或强行使用; 22. 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药品未设专人管理; 23. 触电人休克未按紧急救护法救护,而强行送往医院; 24。 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
6、修带病运行; 25. 安排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措施; 26。 重大危险项目施工,未经审定安全技术措施,未指定监护人; 27。 对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视而不见,不制止,不纠正,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28.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29. 无视安全部门、安全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0。 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1. 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32。 移动电器设备时不切断电源; 33。 触电急救不切断电源; 34. 电气设备着火,灭火时不切断电源; 35。 擦
7、拭运行中的动力设备; 36。 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37。 检修工作完成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38。 工作完毕,未办理运行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39. 事故抢修不履行工作程序手续; 40。 未经许可,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41. 为按调度命令执行或误传调度命令; 42。 执行操作任务时,不按工作票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43。 执行操作票时跳项或漏项操作(操作票重要项目); 44。 操作前不核对设备位置、编号及名称; 45。 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挂牌、措施; 46。 擅自启动机电设备; 47。 任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照明、信号、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 48。 未经批准,随意解除
8、运行设备的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49。 操作中发生上下工序疑问,不向调度或值班负责人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50。 所做的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 51. 不掌握现场作业情况,停错反馈线或误送检修设备; 52。 远方操作启动设备前不到现场就地检查; 53。 未经作业负责人同意私自改变接地线位置; 54. 电机不切断电源进行检修作业; 55. 装拆接地线不戴绝缘手套,利用缠绕的办法装设接地线; 56. 装拆接地线时,不按地端、导体端的规定进行,而根据工作方便顺手进行; 57。 湿手触摸电气开关和电气设备; 58. 未经许可强行送电; 59。 送电前、不到现场检查设备; 60。 对设备标志不明
9、确的设备,随意操作停送电; 61. 高压接地,检查故障点时,不穿绝缘靴; 62。 高低压设备做试验,测绝缘后不对地放电; 63。 监护人不监护,直接参加工作或离开检修现场; 64。 标定仪表时,在现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体; 65.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进行焊割; 66。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进行焊割; 67。 在金属容器(或受限空间)内施焊,容器(或受限空间)外无专人监护 2.3.5 凡是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一般”三违: 1. 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 2. 进入生产区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或劳保鞋; 3. 女工长发未盘在工作帽内; 4。 休息时坐在栏杆上或窗户台上; 5
10、. 上班时间看报刊、杂志、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 不请假迟到、早退; 7。 生产现场戏耍; 8。 打扫卫生将垃圾杂物往地沟里倒; 9. 设备卫生和区域卫生差; 10。 上岗不带防护品;; 11。 故意破坏安全帽、将安全帽作为其他用途行为; 12. 使用电气设备下班后不切断电源的; 13。 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 14。 防毒面具滤毒罐用后上下口不密封; 15。 使用工具前不进行检查; 16。 随意穿越警戒线; 17. 领班人员不明白自己的安全职责,交接班时交接内容不清; 18. 作业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作业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19。 值班人员装
11、拆接地线不登记; 20. 动用运行设备不给领班打招呼; 21。 用甲苯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22. 检修工作结束,末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3。 完成工作任务后不填写工作记录,不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4. 不按规定要求巡检;巡检或操作记录存在超前录、备忘录、错记、漏记、假记录等现象; 25。 生产现场有杂物乱堆乱放;通道堆放杂物,堵塞通道; 26. 设备有漏油和用过的擦拭材料乱丢乱放; 27。 更换照明灯时不作安全措施、站在栏杆上、设备上进行工作; 28。 二次回路上工作无操作票、不带图纸,凭记忆工作; 29。 临时解开的端子和线头不作记号和记录,裸露部分不包扎; 30
12、。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31。 一个开关上接多个设备或工机具; 32。 带负荷插(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直接拉导线; 33. 交接班不清、人员未按规定签名; 34。 坐在变压器、电源箱、电焊机、电机等用电设备上休息; 35。 从事高压检修及高压实验工作,不站在绝缘垫上,不设围栏,不挂标示牌; 36. 未经批准私自乱接临时电源; 37。 压力表接头泄漏,不关一、二次阀门,即松接头; 38. 电、气焊作业时,不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的; 39。 焊接时接地线缠绕在设备、管道、阀门上; 40。 工作前不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 41。 氧焊及气割时不戴墨镜、手套等劳保
13、用品 ; 42。 拆卸或紧固螺栓时在活动扳手上套加力杠; 43. 扳手当鎯头使用,扳手反打,使用扳手和管钳时不注意开口大小就进行加力; 44。 使用没有楔子的手锤、大锤; 45。 不戴防护眼镜使用砂轮机/角向磨光机; 46. 两人使用同一台砂轮机(割管机); 47. 拧松管道阀门的法兰盘时,不先松开离身体远的一半而是先松开离身体近的一半; 48。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未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 擅自使用铁钉、铁丝、绳、锁等封闭防火门或者紧急疏散通道门; 50。 图方便,从高处向下跳; 51. 配电箱无门、无防雨措施,刀闸损坏、缺盖、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 52。 施工现场用电违反”一机
14、、一箱、一闸、一漏、一地”的规定; 53。 临时工工作时无人监护; 54. 其它可认定为一般”三违的。 2.3。6 轻微三违”:凡一般”三违、严重三违”之外的三违”,均属于轻微”三违”. 2。4 公司(级)、车间(级作业区),每周、每天应当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载体、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无制度、无检查记录,处责任单位100元/次罚款。 2.5 未按公司各项制度或公司文件规定的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公司(级)未开展活动处3000元/次罚款,车间(作业区)未开展活动处2000元/次罚款.一人次未参加活动或无考试卷处车间(作业区)100元罚款,安全作业证或台账无记录处车间(作业区)50元/(次
15、、本)罚款。 2。6 公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未开会的,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车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未开会的,处车间300元罚款。车间(班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未开会的,处车间(班组)200元罚款. 2。7 进入厂区、车间(作业区)的员工,未按公司规定的要求穿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处100元罚款/人次、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处50元罚款/人次。 2。8 作业区未与非作业区有效隔离,或因作业需要拆除安全设施,未及时恢复,处项目负责人200元/次罚款。 2。9 公司、车间(班组)每周应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可联合进行),未开展处责任单位
16、500元/次罚款,无记录处责任单位200元/次罚款。 2。10 每月底,汇报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车间、班组)和下月、下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未报告处单位500元/次罚款,未按规定时间报告处单位100元/次罚款。 2。11 安全台账不健全,缺一项处责任单位50元罚款。 2。12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未参加着,处责任单位100元/次罚款. 2.13 领导带班人员、每班进车间检查两次,并根据检修、安监内容,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一次未及时完成上述二项内容,处责任人100元/项罚款。 2.14 公司安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违反规定处责任人100元/次罚款。 2。15 未按要
17、求完成隐患整改任务,视项目危险程度处责任单位200500元/项罚款. 2。16 器材用后不满足下次使用条件,不报、处责任单位200元/(次、处)罚款。 2.17 岗位尘毒超标,处被检测单位50元/(次、处)罚款,尘毒合格率每降低1/年、处被检测单位1000元/(次、处)罚款. 2。18 不按期整改隐患的处责任单位5001000元/项罚款。 2。19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30万元以下的处责任单位20005000元/起罚款;直接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处责任单位1-3万元/起罚款。 2。20 不按要求填写消防安全台账,处责任单位50元/项罚款。 2。21 违章吸烟,处5001000
18、元/人罚款,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处责任单位100元/只罚款;对不服从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下岗学习. 2。22 中层以上干部违章吸烟者处1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降级或免职处分. 2.23 损坏阻火器,视其损坏程度赔偿50100元/只. 2。24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违反规定的将处1001000元/次罚款;对灭火器材报废、空瓶及到更换期限不及时更换的,处责任单位100200元/瓶罚款;灭火器丢失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2。25 动用叉车未经领导批准处100元/次罚款, 2。26 厂内擅自焚烧垃圾、使用明火的,处责任单位1000元/次罚款,处责任人200元/次罚款。 2。27 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火炉、电炉的将处责任单位1000元/次罚款,处责任人200500元/次罚款。 3 事故责任追究 3。1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的人身伤害事故,按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执行。 3.2,卫生区不按时打扫,设备不按时擦拭保养,处50100元/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