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挂靠车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外挂在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将车辆挂靠在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的管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 安技部职责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是外挂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挂车辆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保管车辆挂靠协议书。第四条 运力采购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外挂车辆上牌、保险、各项税费、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事故处理等事项,车主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二)加强本单位外挂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三)做好本公司所有挂靠车辆台帐,收集车辆及车主信息并做好登记,做到一车一档。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五条 为明确车主与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签订挂靠协议书。第六条 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应定期对挂靠车辆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通报结果。第七条 每月由安技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参加的人员为安技部、运力采购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挂靠车辆车主、驾驶员.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宣讲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通报安监监测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制定隐患整改措施,部属月度安全工作任务。 第八条 违章处理(一) 发生违章后,挂靠车主应及时缴纳罚款。(二) 严重违章行为和违章次数超过
3、武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时,挂靠车主必须配合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办理停车处理、驾驶人员参加驾驶员培训班等处罚措施。(三) 挂靠车主未及时处理违章或违章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形象时,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并通报给其上级管理单位。第九条 事故处理(一) 挂靠车辆发生较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后,车主应立即向保险公司、交管部门和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报告,安技部接到事故报案后及时协助车主进行理赔.(二) 挂靠车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处理费用。第十条 报废处置挂靠车辆达到报废条件后,应及时报废.在强制报废期内,交由有资质的汽车报废解体企业处置,不允许带牌转让、出售和抵押,相关手续及时在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备案。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