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风水厂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综合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本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设备,指公司内按石油工业设备分类与编码进行分类和界定的设备。本规定所称的设备管理主要指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检测、维护、修理、改造等项活动。第四条 设备管理遵循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二)坚持使用、维护与检
2、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实物形态管理与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专业化运作,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动力,应用现代科技成果,推广现代设备管理理念的原则。 (五)坚持科学检修、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做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能最佳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单位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二)负责设备现场管理工作,组
3、织编制操作规程,检查指导“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四懂三会”(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和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执行落实情况。(三)负责设备油水管理工作,监督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三过滤、一沉淀”(进罐过滤、出罐过滤、加注前过滤,罐内搅动后的油品沉淀48小时后方可使用)及设备按质换油的执行情况。(四)负责设备修理管理,上报设备维修计划,分解年度修理费用指标,组织实施并检查修理质量。(五)负责设备的技术管理,制定、修订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六)负责维护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设备报表,反馈管理信息。(七)负责组织设备管理人员、
4、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八)参加设备购置的前期论证、技术评价和选型工作;参与设备报废及再利用等技术鉴定工作。(九)负责开展设备管理专项检查、综合检查,推进设备全员全过程管理。(十)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工作。第三章 设备的安装、验收第七条 设备开箱验收应由验收方统一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后应填写开箱验收单,随机技术文件、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第八条 开箱验收主要内容:(一)开箱验收应根据合同和产品装箱单,核对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箱号、箱数,并检查包装箱状态。(二)检查设备本身是否完整配套,工具、附件及随机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三)对设备及零件进行外观检查,核实零件和
5、工具的品种、规格、数量,并有专人妥善保管。第九条 设备安装验收:(一)设备使用单位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二)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做到平、稳、正、全、牢和“四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保证安装质量。不符合安装标准的设备不准投产使用。(三)设备安装验收包括外部检查、安装精度检查、设备精度检查、润滑检验、空转试验、负荷试验和协议中规定的特殊试验等内容。第四章 设备使用第十条 应建立健全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制定设备操作、维护和保养规程,执行设备隐患发现、报告、分析、处理闭环管理机制。第十一条 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单人操作和一班作业的设备,要实行
6、“专人、专机”制;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建立机长责任制。第十二条 在用设备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固定设备按规定时间间隔进行巡回检查,活动设备在行驶前、行驶中和行驶后进行巡回检查。第十三条 活动设备实行回场检查制度。活动设备回场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月。第十四条 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人员要按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及维护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做到“四懂三会”。国家或上级部门规定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使用、维护设备。第十六条 设备操作及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
7、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检测、修理和预防性试验的管理。第五章 设备维护、保养第十八条 设备维护和保养必须贯彻执行日常维护与计划保养相结合,定期监测,按需修理的预防性维修的方针,严格遵守各类设备保养规程和检修制度,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以保证生产的需要。第十九条 设备修保必须按计划进行,可根据本单位设备的保养周期和技术状况,结合生产需要,编制均衡的修保计划。并将计划报公司资产装备部审批后组织实施。第二十条 运输车辆的保养,实行定时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修保,将修保内容填入活动设备运转记录备查。第
8、二十一条 供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执行单级单吸、单级双吸离心泵一、二级保养标准。第二十二条 其它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按设备出厂说明书、保养手册、操作规程等执行。第二十三条 设备修保必须按修保标准进行,出厂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完整、性能良好。清洁、润滑、扭紧、防腐良好、出力达到规定要求,各种资料齐全准确。第二十四条 如发现设备维护保养差或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六章 设备油水管理第二十五条 应完善设备油水管理制度,由设备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三过滤、一沉淀”制度。第二十六条 应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或依托公司润滑站,对在用润滑产品定期进行检测,总结油品
9、劣化规律和换油周期,逐步实现按质换油。第二十七条 做好废旧润滑产品的回收、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第二十八条 加强设备冬季油水管理。在冬季运行期,户外设备使用冬季油品(冬夏通用的油品可正常使用),并认真做好设备的冬防保温和防冻放水工作。(一)设备按要求使用防冻液,防冻液缺少后应及时补充同种品牌的防冻液,若无同品牌的防冻液时可临时补充蒸馏水或纯净水,不同品牌的防冻液不能混用。 (二)没有使用防冻液的设备(风冷除外)要单独建立登记台账,做到有挂牌、有登记、有检查。(三)没有使用防冻液的设备(风冷除外),停工后应执行放水制度。放水时的水温要保持在60左右,待水全部放净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四)夜间
10、值班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使发动机水温保持在40以上。(五)因生产需要停放在无保温场所的设备,应做好启动前的预热工作。(六)在修设备由承修单位负责防冻放水工作。第七章 设备修理、非标配件机械加工管理第二十九条 设备修理是恢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完好的工作状态的技术活动,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非标配件机械加工是提供非标准、零散设备部件的重要方式。第三十条 设备修理要执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预防维修和状态检测相结合、修理与改造、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推行定期检测、按需修理,既要防止设备失修,又要避免过剩修理,确保在用设备完好。第三十一条 应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设备保养周
11、期及设备技术状况,每年末做出下一年度设备修理计划,并上报资产装备部,经公司审定后下达给所属单位年度修理费用计划指标。第三十二条 应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修理费用计划指标,分解到单台设备中,并将分解计划报资产装备部审批。第三十三条 进行自修设备时,必须完整填写维修记录,在修保过程中应严格按标准执行检验。第三十四条 设备内部修理派修单必须由设备管理人员专人负责,待分公司审批完善后方可送公司内部修理厂修理。第三十五条 需送公司以外修理的设备,必须经公司资产装备部及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资产装备部统一对外委托修理。第三十六条 当本单位有权限审批的自修及内修设备,由本单位直接安排送修,但要求公司所属单位
12、在送修前将修理信息录入到ERP系统中。第八章 重点设备管理第三十七条 设备按原值进行分类: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为A类设备;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为B类设备;50万元以下为C类设备。A类设备和B类设备为公司的重点设备。第三十八条 对A类重点非安装设备在购置前应有充分的经济技术论证及效益评价。第三十九条 重点设备的安装、验收、试运过程中一定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标准进行调试,经试运及走合后方可投产使用。第四十条 重点设备的操作者应按期进行培训,经统一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机操作。第四十一条 重点设备的说明书、技术图纸、技术资料及设备档案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做到齐全、准确。第四
13、十二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维护保养的作业范围定期认真进行保养,不得出现漏保、漏修和失修现象。第四十三条 对重点设备要实行现代化故障监测手段,优先安排维修,既要防止设备失修,又要防止对设备进行不必要的盲目拆卸。第九章 设备技术资料管理第四十四条 设备技术基础资料是管好、用好、修好设备的依据,也是反映企业设备技术状况和设备经济效益的体现,因此,各单位要重视设备技术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第四十五条 设备技术基础资料包括:(一)设备技术档案:说明书、配件目录、合格证、装箱单、安装验收单、重点设备选购(制造)技术经济论证报告、设备事故报告、设备大、中(项)修设备记录和交接验收单、大修工时及物料消耗
14、记录(外修设备必须有大修合格证和交接验收单)、主要生产设备维修图册。(二)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修理保养定额等。第四十六条 要及时做好单机的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核对工作,并及时存档。(一)基建项目安装的设备资料,除装入竣工验收资料的部分,其余随机原始资料由基建办公室收集,交设备使用单位存档,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二)非安装设备的资料由使用单位在验收时进行收集整理、存档。第四十七条 公司资产装备部对设备技术状态、大修理、设备事故、设备检查评比等进行管理,分别建立、健全管理信息数据库,基层应及时上报相关管理数据。第四十八条 设备调入、调出时,档案随设备转移,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第四十九条
15、 重点设备档案一机一袋。第十章 设备技术与培训管理第五十条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管理“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在应用推广时,应按论证、测试、试验、试点、小批量、示范工程、大面积推广的程序开展工作。第五十一条 应积极开展设备技术改造工作,按生产需要编制本单位设备技术改造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公司资产装备部进行调研、汇总、整理,上报油田公司。第五十二条 设备技术改造原则:(一)针对性原则。从实际出发,针对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设备技术改造。(二)先进适用性原则。要重视技术先进适用,不要盲目追求高指标,防止功能过剩。(三)经济性原则。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选择最
16、优方案,力求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以确保良好的投资效益。(四)节能性原则。要重视设备的节能工作,减少能源消耗。(五)安全环保性原则。改造后的设备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有关规定。第五十三条 应按照上级单位下达的设备技术改造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经上级审批后实施。设备技术改造竣工后,按有关要求验收。第五十四条 应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设备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提高企业设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第十一章 设备事故鉴定与处理 第五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事故进行鉴定与处理时,应依据本办法执行;在配合安全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时,应依据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及公司
17、事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六条 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而影响生产,直接损失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均应称为设备事故。第五十七条 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费、工时费及管理费等。第五十八条 设备事故的分类:按设备事故的性质分为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和自然事故。(一)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如擅离工作岗位、违反操作规程、超负荷运转、维护润滑不良、维修不当、忽视安全措施等造成的设备事故。(二)质量事故:是指因设备的设计、制造、修理质量不良和安装调试不当而造成的设备事故。(三)自然事故:是指因洪水、风灾、雷击、地震等自然破坏力造成的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的
18、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分为小型事故、一般事故、大型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一)小型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3000元(含3000元)。(二)一般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以上至2万元(含2万元)。(三)大型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四)重大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五)特大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第五十九条 设备发生事故后,应保护现场,逐级上报,及时调查、分析和处理。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分公司。第六十条 处理设备事故必须做到 “四不放
19、过”,即事故原因查找和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未制定出具体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第十二章 设备管理检查与评比第六十一条 每月应由设备管理一人进行一次设备检查。第六十二条 设备管理检查与评比的主要内容:(一)主要设备指标完成情况。(二)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三)设备的现场管理。(四)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五)设备的完好情况。(六)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情况。(七)设备润滑管理情况。(八)设备修理管理情况。第六十三条 开展设备管理检查与评比活动,评选出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等,并按时上报。第六十四条 结合设备管理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工作,促进设备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第十三章 奖励与惩罚第六十五条 应制定奖惩制度,对设备管理与使用过程中做出贡献或造成损失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第六十六条 对造成设备事故、设备失修、变通设备修理费用等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第十四章 附 则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由东风水厂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