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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休假管理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日常考勤,加强办公室日常秩序的管理,特订立本规定。
范围 公司执行定时工作制的所有员工.
规则
1、工作时间
1。1 公司员工:自周一到周五8:30-17:00时,其中午餐时间11:40-13:30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除外)。
1。2 公司有权按经营需要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以积极的
态度予以配合。
2、考勤管理
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上班之前公出或公出后不能返回公司的;
¯出差的;
¯请假的,除应办理相关手续外,均须事先告知考勤负责人。如因故未能提前告知,返回后一天内必须知会考勤负责人,否则按旷工处理。
2.2 严格执行公司的请假制度和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有关细则参照请假规定。
2.3 迟到、早退的处理: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给予20元的罚款;迟到或早退1小时内给予50元的罚款。
2。4 旷工的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积旷工三次,或一年内累计
旷工七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2.5 有下列情况者按旷工论处:
¯未办理请假手续且事后未补办手续或未事先经批准缺勤的;
¯病、事、婚、丧、产、年假到期未返岗或期满未续假的;
¯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擅自不到新岗位工作的;
2。6 公司会议和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迟到者予以每次20元、无
故缺席者每次50元的罚款。
3 请假规定
3。1 公司员工请假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休
假,两日以上或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分管领导审批后,抄送行政分管领导及总经理。
3。2 若有特殊原因未能提前申请者,必须及时通过电话、OA、SKYPE、短
信或邮件方式向上级主管申请,本部门上级主管不在的情况下,可向人力行政部经理或分管领导请假,员工之间代请假,视为无效。
3。4 公司员工无论申请何种假期,需以公司为大局,以不影响公司日常工
作为前提,尤其遇到需要长时间离岗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负责人做好准备,以便做好工作安排,减少对工作的影响。
3.5 如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需主动于假期结束后上班当日主
动补办手续,并到人力行政部备案,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3。6 试用期员工不享受除公休假日以外的带薪假期。
4 各类假期
4。1 公休假日
4。1。1 公司遵守政府规定的所有公休假日规定。
4.1.2 公司工作的员工享有以下公休假日,遇有政府规定的调休,以
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4.2 病假:
4.2。1 员工因公负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4。2。2 员工因病无法按时上班者,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以便合理安排工作,并通知行政人事部。员工请病假,需将病假证明和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的请假单交至行政人事部;无病假证明者按事假扣除工资;
4.2。3 急诊病假限于3天,员工需在病休后1天之内将假条及病假证明交至行政人事部;
4。2。4 员工病假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计算。
4。2。5 员工病休期间应在家休养,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社会公德行为以及有从事第二职业行为者,则病假无效,并视同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4。2.6 凡病假弄虚作假,涂改证明以及通过不正当途径开病假证明,欺骗公司者,一经查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不支付任何赔偿金。病假工资为日工资的80%。
4。4 事假: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向其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建议员工一月累计事假不应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事假将扣除当天工资。
4.5 旷工:
4。5。1 员工未到公司签到上班且未按规定请假或上班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即视为旷工.
4.5。2 以生病为理由休假3天以上,不能提供医院证明者;
4。5.3 假期已满未按期报到,又未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及人事部备案者,均按旷工算;
5 产假
5。1 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带薪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带薪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带薪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带薪假期,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5.2 产假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女性员工在第一次合法生育时,享有90天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 天,其中产前休息15 天,产后休息75 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 天;
¯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 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 天。
¯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 天。
¯如果超过规定的假期,需出示医院处方、病历本、病假单等证明文件,经部门经理、人事部核实,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病假处理.
¯非婚生育或妊娠流产需休假的,按事假处理.
¯男员工休产假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丧假
6.1员工的父母或配偶父母、配偶及子女去世时,给予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祖父母、直系兄(弟)姐(妹)去世时,给予1天带薪丧假。
6.2外地员工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去外地料理丧事,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
路程假.
6。3员工享受丧假、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路费自理。
7 其他假
员工子女参军,给予带薪假1天,员工参加子女家长会,给予带薪假半天.
8 责任与义务
8.1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及时提供相关考勤记录及信息。
8。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及休假情况进行控制及监督.
8。3 人力行政部对员工的考勤及休假有监督职能,并应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提供员工的考勤及休假记录.
9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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