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私家车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110662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0.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私家车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私家车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镇江北固海螺私家车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订私家车辆(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安全规定 第一条 私家车驾驶人必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禁止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以及驾驶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检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认真学习公司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并与所在部门每年签订一次私家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承诺书. 第四条 私家车驾驶人必须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个人素质和驾驶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驾驶,不乱停乱放。 第五条 驾驶私家车辆,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与自己的部门负责人电话沟通汇报情况。 第六条 驾驶私家车辆,上下班途中受到因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所有损失由本人承担,住院治疗期间单位按照病假考勤和考核. 第七条 禁止搭乘私家车辆上下班,搭乘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遇冰、雪、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严禁驾驶车辆上下班、 第二章 车辆的进出与行驶 第九条 所有进出公司的员工私家机动车辆,应按提醒标识减速缓行,主动接受当值门卫的查验,并严禁进入生产厂区,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进出厂门时,须下车推行; 第十条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行车,车辆驾驶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超车、并行车; 第十一条 严禁在厂区内将车辆交予无驾驶证的人员驾车、练车,严禁逆向行驶; 第十二条 车辆出入东门主动刷考勤卡,但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第十三条 文明行车要求:遇行人及会车时,注意礼让;遇有政府车辆,重要客人车辆,公司公务车辆,为彰显良好公司形象,注意礼让;大雨、大雾及夜间行车时,能见度低,应打开车前灯,并减速慢行等; 第十四条 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五条 正常工作时间内进出公司东门的,必须在门卫履行登记手续。工作期间外出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出行.正常工作时间段进入公司的,必须向门卫说明缘由,门卫负责详细登记,办公室查验。 第三章 车辆检查 第十六条 私家车辆携带与公司同类物品进门时,须主动向当值门卫进行申报,申报时应说明具体携带物品的数量、类型等,并接受当值门卫的核对,离开厂区时也需向门卫申报,接受检查,以免发生误会,因进入厂区未主动申报备案的,门卫有权扣押车辆及货物,查实后放行; 第十七条 私家车辆离开厂区时,门卫须根据现场情况自行选择抽检或全检的形式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驾驶室、后备箱等,如发现疑问,门卫可以要求车辆靠边停泊,作进一步的确认,直到疑问解除,车辆方可出东门,车主需配合,门卫必须做好检查记录,每周每班不少于三次查验; 第十八条 公司物品带出,严格遵守物品出入厂区管理规定,并主动接受当值门卫的检查。 第四章 车辆停放 第十九条 私家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规定的私家车辆停放区域内,并按指定要求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靠近围墙等危险区域,不得占用其他区域,车头朝外; 第二十条 车辆停放要方便他人停车及倒车,车辆要保持整洁,不得有影响公司形象等各种内容张贴;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厂内使用公司的设施及水资源清洗私家车辆。 第二十二条 车辆停放时,应锁好车门窗,拉上驻车制动器(手刹)。 第二十三条 办公区域一律停放在篮球场附近,不得占用公司行政车辆车位,不得影响公司行政车辆出行。 第二十四条 私家车驾驶员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并对其车辆及车内财物安全负责。发生车辆受损或财物被盗,公司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加强私家车驾驶人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引导驾驶人员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生命最为宝贵”的理念,严格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要了解掌握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强化监督,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例警示等教育,提升私家车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建立私家车统计台账, 并与私家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报总经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不得安排私家车出厂办事,如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驾驶机动车出厂办事,应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专项记录,提醒外出期间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驾驶机动车员工应遵交通法规。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应对驾驶私家车辆上下班的员工进行摸底、排查、将驾驶私家车辆人员信息,报总经办备案。 第六章 责任管理 第二十九条 私家车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工伤事项参照《工伤保险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私家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根据责任大小,追究相应责任,参照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本办法取消进入厂区的资格。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