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胶合板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主要涉税风险 行业税收管理现状一、收购发票管理难收购对象难核实,收购价和数量难掌握决定了收购发票管理难。原材料是否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真实性难以把握.目前木材加工行业在原料收购中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大部分原料收购对象不是真正的农业生产者,而是中介的树贩;原木收购大都是现金往来,核算上有可能将原材料的上下力、运杂费用等其他费用混合在一起开具收购发票,且开具的数量及价格的真实性难以确定,这就给检查带来很大的难度,给税收征管也带来了很多的困难。二、投入产出难以准确把握由于生产设备、技术条件、工人熟练程度、天气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投入产出率、废品率、非正常损失不尽相同,有
2、的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而不做进项税额转出,而税务人员更是是难以准确把握。三、会计核算不规范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目前大部分企业会计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他们不参于企业核算,老板给多少资料就做多少帐,有的未设置具体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分类明细帐,帐面反映数据与实际不符。由于会计核算不符合要求,加上木材加工企业生产周期较短,存货周转较快,如果检查不及时、证据不确凿就很难发现帐实不符等情况;有的企业根本无法正确核算企业的投入产出比率;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用电户头,这给确定企业的能耗与产出比带来很大难度,也会给少数企业偷逃税款带来可乘之机。 行业主要涉税风险一、原料采购环节(一)原料采购特点胶合板制造业主要原料是农
3、民种植的意杨树,一般来源为企业自己旋切,如果与旋切企业具有委托加工协议的,则主要是企业挂牌收购。出售者上门销售或生产企业上门收购,按照收购地确定收购价格:如出售者上门销售,则由出售者承担运输费用;如生产企业上门收购或设立收购点收购的,则企业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在收购时,企业按照一定的方法计量原材料收购量,再依据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收购金额,开具收购发票。收购发票作为抵扣增值税依据,具有企业“自开自抵”特征。(二)涉税风险点1、虚开收购发票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可以使用收购发票,由企业自开自抵.而胶合板加工企业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杨木就属于免税农产品。企业往往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自开自
4、抵功能”,人为地调节税收,主要表现为:一是擅自扩大开具范围。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发票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将收购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运输费、包装费、以及招待费等费用挤入收购价格,在发票开具上大做手脚甚至虚开收购发票,借此来多抵扣进项税额。二是擅自扩大收购对象.从农产品经营单位购入农产品,未按规定取得普通发票,为抵扣进项税额便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入帐抵扣,或者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农产品即使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票,为多抵扣进项税额,不主动向对方索取专用发票,违规开具收购发票入账抵扣.三是擅自扩大收购价与量。不法企业为达到偷税目的,在收购数量和价格上做手脚,或虚增收购数量,或虚
5、提收购价格,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一般在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就虚增收购数量;在数量易于盘点的情况下,就直接虚开收购单价,或收购低规格货物按高规格货物的价格填开,多抵扣进项税额,人为控制调节增值税税负。四是部分企业自己旋切板皮的能力不足,购买其他个体经营者加工后的板皮冒充自己加工的板皮,开具原木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2、现金与收购金额不“匹配”由于收购农产品要支付现金,如果企业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人为调节税收,必然是收购发票滞后开具.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非现场开具或滞后开具、未付款开具等不允许抵扣税款。企业为了使当日收购金额与现金支付“匹配”,使“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出现负数,往往采取虚拟借款的手法,即虚拟一笔借款,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来“弥补”当日的现金不足,通常情况下,此类借款的对象多是企业投资者或亲属。3、滞后汇总开具收购发票杨木收购与其他原料购进相比有特殊性,主要杨木规格较多,且不同规格的杨木,有不同的收购价格。目前企业收购杨木是按照出售者平均收购价格开具的,即量好每一根杨木材积,依收购价计算出应支付金额,汇总后,以支付的总金额除以总数量(立方米),得出平均收购价,以此开具收购发票。一般企业为了达到调节税负的目的,往往滞后开具,即根据本月销售情况,预计缴纳增值税的金额,倒推算出进项税额,然后滞后汇总开具,票据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二、材料领用
7、环节(一)核算特点该行业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家庭式”工厂较多,财务核算水平低。材料入库时,凭收购发票开具时间制作“入库单”;领用时,没有严格的领用手续,月底估记库存量,倒推算出本月生产消耗量;成本核算上,一般不核算在产品,帐实不符的现象较多。(二)涉税风险点主要表现为虚领虚耗。由于产品采购环节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在材料领用环节相应也会存在虚领虚耗的问题,采购环节多列的原材料成本,必然会列入生产成本,并最终归结到产成品成本中,造成多抵扣增值税,少缴所得税的问题。三、产品生产环节(一)生产特点1、投入产出受原料不同影响.胶合板行业购进的原材料由于其产地和等级不同,其成份含量有所区别,投入产出比有所
8、不同2、成本核算欠缺.不核算在产品,仓库与车间混为一体,产成品明细帐记载不详细,一般没有车间核算员。生产记录也不按照会计核算资料要求保存,如每个班次产品生产记录、计件工资结算单等,税务管理难度大.(二)涉税风险点主要表现为虚增生产成本。企业往往会以成份含量低为借口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生产耗用数量,虚增生产成本,容易造成帐外经营难查处,或将虚购的原材料进行账面消化,制造购进与耗用的假象平衡,最终达到偷税的目的.四、产品销售环节(一)经营特点该行业主要是为地板,装潢材料,木质用具、家俱、包装箱、建筑企业(建筑模板)等提供原料或产品.成品板厂生产的产品有的是装修材料或建筑工程用板,销售对象很多是个
9、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链条在此环节脱节,销售时现金交易、不开发票、资金体外循环现象比较普遍,隐瞒销售收入是该行业的主要偷税手段。(二)涉税风险点1、产品销售不入帐,帐外经营现象居多.企业以对方是否要发票而决定是否入帐申报纳税。购货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就入账申报,购货方不索取发票的就不入帐,不申报纳税.下脚料销售收入不入帐。在胶合板加工过程中锯边环节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木材废料,废次品率一般在7%左右,且可以销售,但由于购货方大多不要发票,客观上为销售下脚料不入帐提供了条件。2、滞后申报应纳税收入。由于产品大众化,销售欠款现象较为普遍,购货方不付款,销售方也不开票,滞后销售现象较普遍,造成企业产成
10、品帐实不符。3、利用关联交易人为调控收入。该行业中规模较大企业多以出口为主,关联交易量大,关联销售时不按照独立企业交易原则确定收入,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现象。4、次品存货成本转入销售成本,挤压利润。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次品板压库,将其部分成本转嫁到已销产成品成本中,从而减少利润.5、虚领虚耗虚增销售成本。材料采购环节的虚购导致材料领用、生产环节的虚领虚耗直接虚增产品成本. 行业风险识别一、材料采购环节1、抽取一定数量收购发票抵扣凭证及相关记账凭证,特别是数额较大的凭证,查看收购凭证项目填写是否齐全、规范,核对自产自销者与收款者是否一致,不符规定的不得抵扣税款;抽查开具凭证应具备的手续,如身份证、
11、自产自销证是否齐全、合法,有无农业承包者混同自产自销的农民,有无应开具普通发票却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款的;抽查是否将不属于免税范围的农产品,如木片等混入抵扣税款;抽查是否存在入账农产品与入库农产品不一致,或收购金额异常偏大,不符常规的虚构收购业务抵扣税款现象。2、抽取一定数量收购凭证,查看入账原木、入库原木、付款记录是否一致,或收购数量、金额异常偏大,不符常规的虚构原木收购抵扣税款现象。3、查看运费与货物的购销金额比例严重不匹配的月份,对金额异常偏大的运费以及原木收购价格有较大变动而同期运费明显偏少的问题重点关注.抽取一定数量运费发票,查看有无将不能抵扣的运费票据抵扣税款;是否将不能全额
12、抵扣的运费发票全额抵扣税款。4、抽取一定数量海关完税凭证与记账凭证、入库单、抵扣明细表核对查看是否有提前抵扣现象.5、关联企业间采购,在排除了市场因素和偷漏税的影响后,如果企业毛利率同可比企业相比明显偏低,或者企业在税收优惠的转折期利润发生了大幅度的下降,则要关注企业是否有通过关联购进转移利润的举动,此时可以同反避税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价格比对或可比企业利润比较来检验企业关联采购定价的合理性.二、其他环节对于会计核算较为健全的企业,可以采取常规的方法核实其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内控缺失,难以履行各种材料领用、产品收发存手续,成本核算混乱,或人为控制,有意偷逃税收的企业,只能更多地利用物耗、能耗、投入产出、生产能力测算等方法来识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