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结算清理奖惩办法(试行)为了加大完工项目结算清理力度,完善与甲方和分包队伍之间的结算手续,确保项目成本核算真实,债权债务明晰,建设公司决定建立项目结算清理奖惩机制,调动全公司经营管理者及项目预结算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完工项目内外结算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项目结算清理奖励基金来源及适用范围第一条 根据项目规模按一定比例专项提取结算清理奖励基金,该奖励基金视作项目成本的组成部分。针对结算清理不力的单位实施考核处罚,处罚收入做为奖励基金的补充来源。按项目计提的结算清理奖励基金结余部分,可分公司和二级单位层面补充各自的结算清理奖励基金。第二条 项目结算清理奖励基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环节:一是项
2、目进程中,能够及时办理对分包队伍的结算手续,达到准确成本核算;二是项目完工后能够及时办理与甲方的竣工结算手续,完成对分包队伍的清算,达到清晰债权债务目的。奖励人员涉及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二级单位经营计划(工程、物资设备、财务)部门及所属项目部相关人员。第二章 项目结算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及支付办法第三条 根据项目竣工结算规模大小按以下比例计提奖励基金:1竣工结算造价在1亿元以内(含1亿元),提取奖励基金0.5;2竣工结算造价在1亿元以上3亿元以内(含3亿元)提取奖励基金0.30.5;3竣工结算造价在3亿元以上5亿元以内(含5亿元)提取奖励基金0.20.3。第四条 两级公司成立结算清理工作领导组,
3、负责协调处理项目结算清理、奖励基金使用、考核与处罚等有关事宜。建设公司项目结算清理工作领导组组 长:建设公司主管副总副组长:工程项目管理部主任成 员:工程项目管理部业务副主任、涉及二级单位经营副经理二级单位项目结算清理工作领导组同冶工字(2011)146号文件规定,下称146号文件。组 长:二级单位经营经理副组长:经营计划部门负责人(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成 员: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 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所属项目经理 第五条 奖金分配比例公司鼓励由项目部全权完成项目结算清理,如由于项目部人员力量不足需求助于二级单位经营计划部门,或因统一协调等原因需公司工程项目
4、管理协助清理的,两级公司管理部门有义务进行协助并从奖励基金中分配奖金。奖金分配比例如下:(一)全权由项目部完成结算清理的,其项目计提的结算清理奖励基金全部留在项目部,用于对相关人员的奖励。(二)由二级单位经营计划部门和项目部共同完成结算清理的,由二级单位经营计划部门和项目部共同分配结算清理奖励基金,原则上经营计划部门和项目部比例为5:5,或由二级单位项目结算清理领导组决定分配比例。(三)由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二级单位经营计划部门和项目部共同完成结算清理的,由工程项目管理部、二级单位经营计划部门和项目部共同分配结算清理奖励基金,原则上工程项目管理部、二级单位经营计划部门和项目部比例为2:3:5,
5、或由公司项目结算清理领导组决定分配比例。第五条 奖金支付每一项目按时完成结算清理后,即获得奖励资格(按时完成的条件详见第三章)。由主责部门(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二级单位经营计划部门、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提出奖金提取申请,并附奖励方案,报同级项目结算清理工作领导组审批后,按奖励方案进行奖金发放,计入项目成本,列示于项目部管理费用项下。第三章 考核与奖罚第六条 对项目结算清理按时完成的界定原则(一)项目进程中,能够按146号文件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及时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对外对内结算;(二)项目完工后,在 146号文件第三十条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对分包队伍的清算;(三)竣工结算严格按146号文件第
6、二十条规定执行,依据甲方(审计)的安排部署,按时上报竣工结算资料,核对结算数据,无自身原因影响竣工结算进度。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即获得第五条所指的奖励资格。第七条 结算清理的日常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牵头进行,工程项目管理部制定项目结算清理专项考核方案(后附),按考核方案进行日常奖惩。日常奖励从公司结算清理奖励基金中支付,日常处罚执行到责任人员,计入公司结算清理奖励基金账户。日常奖惩与结算清理完成后的奖励不进行抵冲。第八条 二级单位可比照工程项目管理部的考核方案进行本单位内的项目结算清理专项考核并奖罚。第九条 如果因自身原因使项目结算清理无故滞后,久拖不决,建设公司有权收回项目计提的结算清理奖励基金,充缴公司司结算清理奖励基金账户,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及经济处罚。第九条 本办法执行之初,公司尚未有结算清理奖励基金入账,建设公司可先行支付,待有基金收入来源后进行冲抵。第四章 其 它第九条 本办法为146号文件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的补充,执行日期同146号文件。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建设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附件:1.项目结算清理专项考核方案 2.结算清理奖励基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