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宁市阜桥街道电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购药品的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方便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购注射药物,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院药品的使用情况,现将本院外来药品的使用作如下规定:1原则上外来药品不予院内使用。2根据病情需要,必须使用外来药品者,为保证用药安全。本院医师应对患者病情进行诊察,根据患者提供的门诊病历、注射说明或处方(含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医疗机构发票和药物,本院医师在熟知其性质、性能、适应症、用法、剂量、禁忌证及不良反应,并审核药物质量无误后(药品包装完好度、产地、批号、剂型、规格、效期等),医师应告知患者用药时、用药后
2、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严重后果,患者表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原则上需要皮试的药物和中药针剂须在首诊医疗机构使用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期间必须密切观察药物使用后的反应,防止药品过敏和输液反应的发生。3外来药品使用范围:(1) 本院暂缺而病情需要无法用同类或相关类药品替代;(2) 济宁市三级医院用药(3) 省级、市级专科医院的特殊专科用药;4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应急处理、观察与记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院办和药剂科。5如处方或医嘱违反治疗原则(如有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等);或适应症及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者拒绝使用。6下
3、列情况的药品,不得使用:(1) 凡外来的生物制剂、血液制品、麻醉药品、外院自制药品、抗肿瘤药物等;(2) 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规定;(3) 难以辨别真假、质量(如变质、污染、破损、三无产品或厂家无药品生产资质)的药品;(4) 名称、剂型、规格不符或模糊;(5)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未获批准的;(6) 各科室建立登记制度,对外来药品的使用情况详细记录。(7) 患者自行服用或合并使用外来药品者,本院概不承担任何责任。7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急救知识的培训,特别要加强“三基”知识培训,提高对药品过敏反应、毒副反应和输液反应的警惕性、识别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4、。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患沟通的能力,对危险性相对较大、毒副作用较强的注射用药,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医疗安全。 济宁市阜桥街道电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济宁市阜桥街道电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购药品医患告知协议书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我院就医诊疗,因为使用外购药品有很多潜在的风险。根据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原则上不接受外购药品在我院注射输液治疗,但是我院以方便群众就医为原则,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优势,为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特制定使用外购注射药物协议如下:一、 根据病情需要,必须使用外来药品者,为保证用药安全。患者须提供:门诊病历、注射说明或处方(含
5、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医疗机构发票和药物。二、 1、患者姓名: 年龄: 性别: 就诊日期:2、诊 断:3、首诊医疗机构名称:4、发票流水号:5、外 购 药 品:商品名: 通用名: 批 号: 效 期: 产 地: 剂 型: 规 格:商品名: 通用名: 批 号: 效 期: 产 地: 剂 型: 规 格:商品名: 通用名:批 号: 效 期: 产 地: 剂 型: 规 格:商品名: 通用名:批 号: 效 期: 产 地: 剂 型: 规 格:商品名: 通用名:批 号: 效 期: 产 地: 剂 型: 规 格:三、首诊医疗机构医嘱: 四、患者及家属对以上信息进行确认,并对使用外购药品可能发生的输液反应、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及严重后果负责,患者及家属表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五、患者签字+日期: 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签字+日期: 未成年患者监护人签字+日期: 其他人(写明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接诊医师签字+日期:治疗护士签字+日期: 济宁市阜桥街道电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