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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_T 394-2022木质地板安装验收规范.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410891 上传时间:2023-09-18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1.3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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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79.010 CCS B 60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3942022 代替DB33/T 3942009 木质地板安装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wood flooring installation 2022-12-19 发布 2023-01-19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代替DB33/T 3942009(2013)木质地板安装验收规范,与DB33/T 3942009(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

2、下: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增加了基本要求中地面强度、厚度、含水率、墙面和地面供暖系统等要求(见4.1.1、4.1.34.1.5);增加了地采暖用木质地板技术要求(见4.2.6);删除了实木集成地板技术要求(见2013年版的3.2.5);增加了木龙骨厚度、宽度要求(见4.3.1);增加了铺装用胶粘剂、踢脚线的技术要求(见4.3.3、4.3.4);更改了毛地板技术要求的表述(见4.3.2,2013年版的3.3.2);删除了直接胶粘法铺设法(见2013年版的4.4.3.2);增加了地采暖用木质地板铺设、验收要求(见5.2、5.5.3);增加了踢脚

3、线安装、验收等内容(见5.6、6.5);删除了工程地板铺设(见2013年版的4.5);更改了竣工验收期限(见6.2,2013年版5.1);更改了地板安装质量验收部分内容(见6.4,2013年版的5.2);增加了保修期内地板质量要求和维修内容(见7.2、7.3);更改了龙骨法木质地板安装示例图解(见附录A,2013年版的附录A)。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久盛地板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富得力木业有限公司、浙江菱格木

4、业有限公司、杭州明成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大友木业有限公司、杭州治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地板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崇荣、徐漫平、倪月忠、张凯、姚金国、孟荣富、夏叶明、杨伟明、唐荣强、王靖波、何海文。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3年首次发布为DB33/T 3942003;2009年第一次修订为DB33/T 3942009;2013年复审继续有效,编号修改为DB33/T 3942009(2013);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木质地板安装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地板安装验收规范的通用要求、安装程序、竣工验收规范、木质地板的保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

5、压木质地板(商品名:强化木地板)、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地采暖用实木地板、地采暖用木质地板等的安装及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更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5849 细木工板 GB/T 9846 普通胶合板 GB/T 15036.1 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 GB/T 18102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 18103 实木复合地板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3 室内装饰

6、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4507 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 GB/T 35913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技术要求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142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LY/T 1700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LY/T 1987 木质踢脚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毛地板 铺设在地板和木龙骨之间确保地板安装基础平整的板材。来源:GB/T 202382018,3.15,有修改 3.2 木龙骨 用于支撑和加固地板的木条。来源:GB/T 202382018,3.13,有修改 4 通用要求 基本要求 4.1 4.1.1 基础地面强度和

7、厚度应符合 GB 50209。地面应坚实、平整、洁净、干燥,用 2 m 靠尺检测地面平整度,最大弦高应不超过 3 mm。4.1.2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安装时,基础地面的含水率不应大于 10%;其他木质地板安装时,基础地面的含水率不应大于 15%,否则应进行防潮处理或采取除湿措施使地面含水率符合要求后再安装。拟安装区域应有效隔离水源,防止有水源处(如暖气管道、厨房、卫生间等)向拟安装区域渗漏。4.1.3 墙面与地面相互垂直,在距离地面 200 mm 内,用 2 m 靠尺检测墙面平整度,最大弦高应不超过3 mm。4.1.4 预制沟槽保温板地面辐射供暖时,宜铺设隔热层、均热层。地面不应打眼、钉钉,以防

8、破坏地面供暖系统。地面供暖系统应符合 JGJ 142 的规定。应在地面供暖系统加热试验合格后进行安装。主材技术要求 4.2 4.2.1 实木地板应符合 GB/T 15036.1 的要求。4.2.2 实木复合地板应符合 GB/T 18103、GB 18580 的要求。4.2.3 强化木地板应符合 GB/T 18102 的要求。4.2.4 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应符合 GB/T 24507 的要求。4.2.5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应符合 GB/T 35913 的要求。4.2.6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应符合 LY/T 1700、GB 18580 的要求。辅材技术要求 4.3 4.3.1 木龙骨、木质垫块等应

9、无虫蛀、无腐朽、无开裂,其木材含水率应低于当地年平均平衡含水率;木龙骨厚度不应小于 25 mm,宽度不应小于 35 mm,握钉力应不低于 800 N。4.3.2 毛地板可采用厚度不小于 9 mm 的胶合板或细木工板等人造板材,产品质量应符合 GB/T 9846、GB/T 5849 规定的要求,其甲醛释放量应符合 GB 18580 的要求。4.3.3 胶粘剂应符合 GB 18583 的要求。4.3.4 踢脚线应符合 LY/T 1987 的要求。5 安装程序 检查基础层 5.1 检查基础地面含水率、平整度以及墙面平整度是否符合4.1的要求。防潮膜铺设 5.2 地面需铺设防潮膜,铺设时要求平整并铺满

10、整个地面,防潮膜接缝处应重叠100 mm以上,并用胶带粘接严实,靠墙边处应上卷翻起50 mm100 mm。铺设地采暖用木地板时,防潮膜接缝处应重叠200 mm以上。木龙骨铺设 5.3 5.3.1 根据用户要求确定地板安装和木龙骨的铺设方向。5.3.2 根据地板长度模数计算确定木龙骨的间距,并划线标明。不采用毛地板的木龙骨安装时,应确保地板端接处在木龙骨上,木龙骨间距应不超过 350 mm,采用毛地板铺设时应不超过 400 mm。5.3.3 固定木龙骨应采用专用木龙骨钉,不应用水泥或含水建筑胶固定。基础地面上钉钉深度应为龙骨厚度的 1.52.0 倍,所有木龙骨的钉帽应沉入龙骨面层内。与地面固定时

11、,距离木龙骨端头 50 mm处开始打孔,孔间距应不超过 300 mm,孔深度不应超过 60 mm。5.3.4 相邻两排木龙骨端头接缝应错开 300 mm,龙骨接长的两端间缝隙应为 5 mm 左右。5.3.5 木龙骨与地面有缝隙时,应用耐腐、硬质材料垫实。如木龙骨不平整,应刨平或垫平。5.3.6 木龙骨固定后平整度不超过 3 mm/2 m,与墙面间的伸缩缝为 8 mm12 mm。毛地板铺设 5.4 5.4.1 根据用户要求,可在木龙骨基础上铺设毛地板后再安装木质地板。5.4.2 毛地板不应整张使用,宜锯成规格为 1.2 m0.6 m 或 0.6 m0.6 m 的板材。龙骨间距应与毛地板规格相适应

12、,毛地板四周与龙骨应钉实。毛地板铺装间隙为 3 mm6 mm,相邻的接缝应错开。与墙面及地面固定物间的间距为 8 mm12 mm。毛地板固定钉距应小于 350 mm。5.4.3 毛地板铺设完工后,清理表面,铺设防潮膜。木地板安装 5.5 5.5.1 总体要求 5.5.1.1 地板铺设前,应对地板进行分色、预铺。安装效果应征得用户认可。5.5.1.2 首排起铺的木地板离墙面保持合理间隙,应划线拉直,地板侧面与墙面平行度偏差不超过 1%。5.5.2 龙骨法安装 实木地板宜采用龙骨法安装,安装示例见附录A,且应满足以下要求:在地板榫舌处向内入 3050角进行预钻孔,孔径应略小于地板钉直径,深度约为

13、2/3 地板厚。地板钉长度宜为板厚的 2.5 倍,沿预钻孔钉入固定于龙骨或毛地板;地板的拼接缝隙应根据安装时的室内环境温湿度、地板规格尺寸、木材树种、含水率、铺设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适度掌握铺设时地板间的松紧度,应留有拼装间隙。四周应留有 8 mm12 mm 的伸缩缝。铺设时不应用坚硬的物品冲击或敲打地板的侧、表面;长度方向相邻两排地板端头拼缝间距应不小于单块地板宽度;地板宽度方向铺设长度大于或等于 6 m 时,或地板长度方向铺设长度大于或等于 15 m 时,宜采用合理间隔措施,设置 8 mm12 mm 的伸缩缝,并用扣条过渡。靠门口处,与其他地面材料衔接处应留伸缩缝,确保高低差不大于 1 m

14、m,若高低差大于 1 mm 时,应采用扣条过渡,扣条应安装稳固。5.5.3 悬浮法安装 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地采暖用木地板宜采用悬浮法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地垫铺设要求平整、不重叠的铺满整个铺设地面,接缝处应用胶带粘接严实。可在地垫下铺设防潮膜,一般幅宽接缝处应重叠 100 mm 以上,地采暖用木地板幅宽接缝处应重叠 200 mm 以上,并用胶带粘接严实,靠墙角处翻起大于 50 mm;地板与墙及地面固定物间应加入一定厚度的限位块,使地板与其保持 8 mm12 mm 的距离,其中地采暖用实木地板与墙面保持 10 mm25 mm 的距离;采用错缝安装方式时,长度方向相

15、邻两排地板端头拼缝间距应不小于 200 mm;地板铺设长度或宽度大于或等于8 m时,应在适当位置进行隔断,并预留伸缩缝且用扣条过渡。靠门口处,与其他地面材料衔接处应留伸缩缝,并用扣条过渡,扣条应安装稳固;地板拼装时可施胶,涂胶应连续、均匀和适量,地板拼合后,应适时清除挤到地板表面上的胶粘剂。地板施压拼合后,在墙四周伸缩缝中,可定距放入压缩弹簧片塞紧木地板,保持侧向、纵向压力。踢脚线安装 5.6 四周限位块取出后方可安装踢脚线,踢脚线应安装牢固,上口平直。地板面层与踢脚线之间允许留有不超过3 mm的间隙。6 竣工验收规范 总体要求 6.1 地板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与用户双方应在规定的验收期限内进

16、行验收,对安装的地板总体质量、安装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验收确认,并办理签字手续,可参照附录B中表B.1给出了木质地板安装验收确认单样表。对安装有其它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协议进行验收。验收期限 6.2 在地板安装完工后3天内进行验收。验收要点 6.3 地板竣工验收时,应满足下述要求:靠近门口处,宜设置伸缩缝,并用扣条过渡,门扇底部与扣条间隙不小于 3 mm,门扇应开闭自如,扣条应安装稳固;地板表面应洁净、平整。地板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地板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踩踏无明显异响;采用悬浮法时,地板安装长度大于或等于 8 m 时,或地板安装宽度大于或等于 5 m 时,宜采取合理间隔措施,设置伸缩

17、缝并用扣条过渡;采用龙骨法时,地板安装宽度方向大于或等于 6 m 时,或地板安装长度方向大于或等于 15 m时,宜采用合理间隔措施,设置 8 mm12 mm 的伸缩缝,并用扣条过渡。地板安装质量验收 6.4 地板安装质量按表1的规定进行验收。表1 地板安装质量要求 项目 检量工具 质量要求 实木地板、地采暖用实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 强化木地板、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地采暖用强化木地板 表面质量/漆膜无损伤、无明显划痕 漆膜无损伤、无明显划痕、无明显胶斑 表面装饰层无损伤、无明显划痕、无明显胶斑 表面平整度 2 m 靠尺 钢板尺,分度值 0.5 mm 3.0 mm/2 m

18、 拼装高度差 塞尺,分度值 0.02 mm 0.6 mm 0.2 mm 拼装离缝 塞尺,分度值 0.02 mm 0.80 mm,每 10 m2最大拼缝为 1.0 mm的不多于 3 处,其长以单块地板为限 0.30 mm 异响/主要行走区域基本无异常响声 注:非平面类仿古木质地板不测拼装高度差。踢脚线安装质量验收 6.5 踢脚线安装质量按表2的规定进行验收。表2 踢脚线安装质量要求 项目 测量工具 质量要求 踢脚线与门框的间隙 钢板尺,分度值0.5 mm 2.0 mm 踢脚线拼缝间隙 塞尺,分度值0.02 mm 1.0 mm 踢脚线与地板表面的间隙 塞尺,分度值0.02 mm 3.0 mm 同一

19、面墙踢脚线上沿直度 2 m靠尺 钢板尺,分度值0.5 mm 3.0 mm/2 m 踢脚线接口高度差 钢板尺,分度值0.5 mm 1.0 mm 7 木质地板的保修 保修期限 7.1 在正常维护条件下使用,自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地板质量 7.2 保修期内地板质量要求见表3。表3 保修期内地板质量要求 项目 检量工具 质量要求 实木地板、地采暖用实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 强化木地板、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地采暖用强化木地板 表面质量/漆膜不允许鼓泡、皱皮。龟裂地板的累计面积不超过安装面积的 5%漆膜不允许鼓泡、皱皮。龟裂地板的累计面积不超过安装面积的 5%正常使用条

20、件下,不允许表面装饰层磨损或破坏 表面平整度 2 m 靠尺 钢板尺,分度值 0.5 mm 3.0 mm/2 m 拼装高度差 塞尺,分度值 0.02 mm 0.6 mm 0.4 mm 0.2 mm 拼装离缝 塞尺,分度值 0.02 mm 1.0 mm,每 10 m2最大拼缝为 1.5 mm 的不多于3 处,其长以单块地板为限 0.50 mm 0.30 mm 起拱 2 m 靠尺 钢板尺,分度值 0.5 mm 3.0 mm/2 m 开裂 钢板尺,分度值 0.5 mm塞尺,分度值 0.02 mm 裂缝宽度0.3 mm,裂缝长度地板长度的 4%,宽度0.1 mm 的裂缝不计/虫蛀/地板和木龙骨中不允许有

21、原生虫卵、蛹、幼虫、成虫引发的虫蛀/宽度方向凹翘曲度 钢板尺,分度值 0.5 mm塞尺,分度值 0.02 mm 最大拱高1.0 mm/块 最大拱高0.8 mm/块/分层/不允许 卷边 钢板尺,分度值 0.5 mm塞尺,分度值 0.02 mm/接缝处上翘高度0.25 mm/块 局部变蓝/不允许 异响/主要行走区域基本无异常响声 注:非平面类仿古木质地板不测拼装高度差。维修 7.3 在正常维护条件下使用,保修期内出现不符合7.2中的质量要求时,保修方应对超标部位的地板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A A 附录A (资料性)龙骨法木质地板安装示例 龙骨法木质地板安装示例见图A.1。图A.1 龙骨法木质地板安装

22、示例B B 附录B (资料性)木质地板安装验收确认 木质地板安装验收确认单见表B.1。表 B.1 木质地板安装验收确认单 基本情况 用户名称 地址(电话)安装单位 安装时间 购买时间 品牌(商标)面积 m2 经销商 生产单位 产品名称 实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 强化木地板 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 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 规格型号 包装状态 纸箱 塑封 安装前确认 验 收 标识 厂名厂址 品名 规格型号 等级 生产日期 执行标准 安装使用说明 外观质量 购买时确认 安装前确认 未经确认 含水率%加工精度 随机取 10 块地板拼装,视拼缝严密性、榫槽配合松紧及拼装高低差情况予以确认

23、表面质量 漆饰或油饰质量:浸渍胶膜纸饰面质量:检查安装环境 基础地面含水率:最大%;最小%龙骨含水率:最大%;最小%毛地板含水率:最大%;最小%评估标准:符合本标准 4.1、4.3 的要求。当基础地面含水率15%时,应采取严密的防潮隔离后再进行施工。安装过程确认 按本标准 5.2 要求铺设防潮膜:是;否;木龙骨应安装牢固:是;否;地板预铺:是;否;地板安装间隙、伸缩缝、隔断是否合理:是;否;踢脚线应安装牢固,与地板面层的间隙是否留足:是;否。安装质量要求 整体协调,色差自然;主要行走区域无异常响声;地板面层安装质量:表面平整度、拼装高度差和拼装离缝见本标准 6.4 中表 1;踢脚线安装质量:见本标准 6.5 中表 2;地板安装长度或宽度8 m 时是否进行隔断处理。签字确认 对安装质量的评价:满意;较满意;不满意 建议或意见:用户签字: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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