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序号报告项目具体要求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横、持有各类证照情况、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近期生产经营状况等。该部分内容应以全面、简洁为原则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具体。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要准确,除事故发生的中心地点外,还应当报告事故所波及的区域。报告事故现场的情况应当全面,不仅应当报告现场的总体情况,还应当报告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毁损情况;不仅应当报告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情况,还应当尽量报告事故发生前的现场情况,便于前后比较,分析事故原因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
2、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人员伤亡情况的报告,应当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作无根据的猜测,更不能隐瞒实际伤亡人数.对直接济损失的初步估算,主要指事故所导致的建筑物毁损、生产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损坏等。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直接影响事故等级的划分,并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后续重大问题,因此报告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5已经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以及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为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对于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较大以上事故,还应当报告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政府有领导和部门现场指挥等有关情况.注:(三)事故补报的要求: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