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新生儿转诊流程.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4103604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4.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生儿转诊流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关于产科新生儿转诊管理规定 为保障新生患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使患儿得到有效的积极救治,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转诊流程,制定本规定 1、对在生产前,产科医师对胎儿进行评价,考虑胎儿存在发育不良或因生产过程可能导致新生儿出生风险的,产科上级医师应提出申请,要求儿科医师进行监产,儿科医师接到申请后,应配合产科医师进行监产. 2、凡经监产的新生儿出生后,均应由新生儿科监产医师评估是否转新生儿科进行监护观察。出生时病情允许者,应由儿科医师接诊,助产师陪同将新生儿送往新生儿科病房。对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应由监产的儿科医师及产科医师共同进行就地抢救,待生命体征稳定或病情允许后,再由儿科医师接诊及助产士陪同转入新生儿监护室进行救治(转科前由儿科医师和产科医务人员填好交接记录).产科医师应及时完成出生记录。 3、在产科病房发现新生儿异常的,当班医师(或经治医师)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病志中详细记录患儿症状、体征,并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同时请儿科医师会诊,提出诊治意见.对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者由产科医师就地抢救,同时报告上级医师,并请儿科急会诊,在电话中简要说明危重情况,经抢救待病情允许后由新生儿科医师接诊填好交接单,产科医务人员陪同转入新生儿科监护室。 4、新生儿科医生会诊后,如新生儿需转诊者,产科医师和新生儿科医生对患儿共同进行病情评估,产科医务人员填写转诊单,双方医师交接签名,陪同新生儿科医师共同将患儿转入新生儿科病房,转诊单放入新生儿科病历中。 5、患儿转入新生儿科前,由产科医师履行知情告知(信息科维护转诊知情告知书),经家属签字后方能转诊,对家属拒绝转诊的,要求家属对拒绝诊治签字。 以上规定至公布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2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医学/心理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