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工程类证书种类1、注册建造师:分一级和二级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2、注册造价师: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3、注册监理师: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4、注册土木工程师:分岩土专业、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专业。5、注册注册电气工程师:分供配电专业和发输变电专业。6、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7、注册建筑师:分一级和二级建筑师.8、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和二级结构师.9、注册安全工程师,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基本上参加全省或全国统考,含金量较高。另有:注册咨询师,城市规划师,房地产评价师,土地估价师,化
2、工工程师,安全评估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环评工程师,招标师,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也是比较常见的注册类证书.二、职称类证书:职称证书可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是指取得技校、中专、大专、本科等以上学历,并且系工程类专业,通过地方企业由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具有独立评审权大型企业如(央企中建、中核等)各自颁发。本地企业可通过考试指导中心报考,并到人事局立户取得评职称的条件。职称证的种类非常多,最常用专业的有:暖通/暖通空调,给排水,机械/机电/机电工程,自动化类,园林设计/园艺师,计算机/电子/通信,工民建,建筑学,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水利水电/化工
3、,建设设计/测量,建筑/建筑施工,建筑电气类,园林绿化等。三、岗位类证书:(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证书)1、项目经理证(原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根据建设部文件2008年3月退出使用,由注册建造师证书取替,但三级项目经理作为新企业成立评审资质时,暂保留使用,继续由原建筑培训中心培训此项目)。2、九大员证书:劳务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资质员、安全员(与C证同时使用)、造价员和测量员.由各省建设厅颁发。是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持证证书.其中造价员证书:即2003年前的预算员,现统一改为全国建筑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建设部下文,中国造价管理行业协会最高管理,委托各级省造价站及省造价协会
4、管理发证。四、操作证(有危险操作的一线技术工人的证书):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电工、焊工、高空作业(架子工)、制冷工,颁发IC卡式绿色皮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证:厂内机动车(电瓶车、叉车、推土机、挖机、装载机等)司机及维修、起重类(非建筑业起重,龙门吊、行吊、汽车员等司机、维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五、三类人员证书(安全许可证挂勾的证书):1、A证:企业负责人。如:总经理、总工、总会、副总等,需考取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B证:项目负责人。主要指:持建造师及担任项目经理,需考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C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指从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员及安全主任,需考取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类证书,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报考.由建设厅安全考核办发证.六、技工类证书:技术工作人员水平证明,也是普通技术工种的上岗证。由各级劳动部门颁发,是一种等级证明,用来来区别操作证人员水平高低的证书。1、原持有操作证的电工、起重、架子工、厂车、焊工基础上,到劳动部门考取职业资格等证级,不作上岗证用.2、没有操作证的测量放线工、管道工、木工、砌筑工、防水工、钢筋工、砼工等工种,持有本职业资格证书,除区别高低水平外,同时作上岗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