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 附件 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运行要求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下简称 标记规则),实施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控电子督办。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控电子督办分为“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处理”三类。垃圾焚烧厂登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后,可以获取上述三类督办信息;垃圾焚烧厂和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督办联系人可通过手机短信接收督办短信,也可分别关注微信公众号“企业环保云服务”和“污染源监控”,接收微信推送的督办信息。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在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电子督办平
2、台(以下简称督办平台)设置督办联系人信息,督促行政区域内垃圾焚烧厂及时、如实填写督办反馈信息,对垃圾焚烧厂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并在督办平台反馈处理处罚信息。一、事前预警(一)督办目的:(一)督办目的:提醒垃圾焚烧厂关注异常情况并提前采取措施,做好应对准备,积极主动防范环境违法风险。(二)发送对象:(二)发送对象:垃圾焚烧厂督办联系人。(三)触发条件:(三)触发条件:对自动监测数据出现缺失、数据标记时长变化等进行预警。7 (四)预警类型:(四)预警类型:豁免时段预警、累计违法时长预警、事故/故障时长预警、联网异常、数据缺失预警等。(五)后续处置:(五)后续处置:无需核实反馈,垃圾焚烧厂自主
3、标记或自行采取措施。二、事中调度(一)督办目的:(一)督办目的:对发现不符合标记规则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等的问题,督促垃圾焚烧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二)发送对象:(二)发送对象:主送垃圾焚烧厂督办联系人,抄送所在地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督办联系人。(三)触发条件:(三)触发条件:工况序列异常、短时浓度超标、炉温不达标、零值/恒值等异常数据。(四)调度类型:(四)调度类型:工况序列异常、短时浓度超标、炉温不达标、零值/恒值等异常数据。1.1.工况序列异常工况序列异常 垃圾焚烧厂标记为“停炉”“停炉降温”“停运”“烘炉”“启炉”等的时段,系统自动判断工况时长、炉膛温度是否符
4、合标记规则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即发送调度信息。用于督促垃圾焚烧厂准确填报生产工况信息,并及时计入相关豁免时段。2.2.短时浓度超标短时浓度超标 烟气排放 5 项常规污染物的小时均值超过 GB18485 规定的相应污染物 1 小时均值限值时,发送调度信息。用于督促垃圾焚烧厂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或及时补充标记。8 3.3.炉温不达标炉温不达标 除标记为“烘炉”“停炉降温”“停运”“事故”“故障”“炉温异常”之外的时段,当炉膛温度低于 850时即发送调度信息。用于督促垃圾焚烧厂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炉温符合要求,或及时补充标记。4.4.零值零值/恒值等异常数据恒值等异常数据 自动监测数据出现零值、
5、负值、恒值等异常数据情况发送调度信息。用于督促垃圾焚烧厂关注自动监测数据,及时排查异常原因,解决故障,保证数据完整有效。(五)后续处置:(五)后续处置:垃圾焚烧厂须在收到调度信息的 6 小时内核实反馈。三、事后处理(一)发送目的:(一)发送目的:自动监控系统判断垃圾焚烧厂涉嫌违法的,提醒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启动调查处理程序。(二)发送对象:(二)发送对象:主送所在地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督办联系人,抄送垃圾焚烧厂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督办联系人。(三)触发条件:(三)触发条件:涉嫌污染物排放超标、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等违
6、法行为。(四)处理类型:(四)处理类型:5 项常规污染物日均值超标、炉温不达标超过5 次、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等处理处罚情况。(五)后续处置:(五)后续处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须按职责分工及时调查核实,发现涉嫌违法后 5 个工作日内登录督办平台反馈拟处理意见,9 并在正式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后补充录入调查、处理处罚进展。未及时反馈的,由督办平台将信息推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四、情况汇总 督办平台每日、每周、每月、每季、每年统计汇总各地垃圾焚烧厂电子督办及反馈的情况,推送至省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督办联系人。10 附件 2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装、树、联”技术要求 一、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使用要求(一)烟
7、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一)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CEMS)垃圾焚烧厂CEMS 测量项目至少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氯化氢(HCl)、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的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流量、湿度、含氧量);计算项目包括: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CEMS 应具备显示(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功能。参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等相关规定,垃圾焚烧厂 CEMS基本技术性能要求见表 1。表表 1 1 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 C
8、EMSCEMS 的基本技术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性能要求 监 测 项 目 技 术 性 能 要 求 颗粒物 监测单元 24h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0%F.S.相关系数 0.75 置信区间半宽 10%允许区间半宽 25%准确度 排放浓度均值:200 mg/m时,相对误差为15%;100 mg/m200 mg/m时,相对误差为20%;50 mg/m100 mg/m时,相对误差为25%;20 mg/m50 mg/m时,相对误差为30%;10 mg/m20 mg/m时,绝对误差为6 mg/m;10 mg/m时,绝对误差为5 mg/m 11 监 测 项 目 技 术 性 能 要 求 氮氧化物 监测单元 系统
9、响应时间 200s 重复性 2.0%线性误差 满量程200 mol/mol(410mg/m)时,5%(标称值);满量程200 mol/mol(410mg/m)时,2.5%F.S.24h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5%F.S.准确度 排放浓度均值:250 mol/mol(513mg/m)时,相对准确度15%;50 mol/mol(103mg/m)250 mol/mol(513mg/m)时,绝对误差20 mol/mol(41mg/m);20 mol/mol(41mg/m)50 mol/mol(103mg/m)时,相对误差30%;20 mol/mol(41mg/m)时,绝对误差6 mol/mol(12
10、 mg/m)二氧化硫 监测单元 系统响应时间 200 s 重复性 2.0%线性误差 满量程100 mol/mol(286 mg/m)时,5%(标称值);满量程100 mol/mol(286mg/m)时,2.5%F.S.24h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5%F.S.准确度 排放浓度均值:250 mol/mol(715mg/m)时,相对准确度15%;50 mol/mol(143mg/m)250 mol/mol(715mg/m)时,绝对误差20 mol/mol(57mg/m);20 mol/mol(57mg/m)50 mol/mol(143mg/m)时,相对误差30%;20 mol/mol(57mg/
11、m)时,绝对误差6 mol/mol(17mg/m)氯化氢 监测单元 系统响应时间 400 s 重复性 2.0%线性误差 满量程200 mol/mol(326 mg/m)时,5%(标称值);满量程200 mol/mol(326 mg/m)时,2.5%F.S.24h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5%F.S.准确度 排放浓度平均值:250 mol/mol(408mg/m3)时,相对准确度30%;50 mol/mol(82mg/m3)250 mol/mol(408mg/m3)时,相对误差30%;50 mol/mol(82mg/m3)时,绝对误差15 mol/mol(24mg/m3)12 监 测 项 目 技
12、 术 性 能 要 求 一氧化碳 监测单元 系统响应时间 200 s 重复性 2.0%线性误差 满量程200 mol/mol(250 mg/m)时,5%(标称值);满量程200 mol/mol(250 mg/m)时,2.5%F.S.24h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5%F.S.准确度 排放浓度均值:250 mol/mol(313 mg/m)时,相对准确度15%;50 mol/mol(63 mg/m)250 mol/mol(313 mg/m)时,绝对误差20 mol/mol(25 mg/m);20 mol/mol(25 mg/m)50 mol/mol(63 mg/m)时,相对误差30%;20 mol
13、/mol(25 mg/m)时,绝对误差6 mol/mol(8mg/m)温度 监测单元 准确度 绝对误差不超过3 流速 监测单元 速度场系数精密度 5%准确度 烟气流速平均值:10m/s 时,相对误差为10%;10m/s 时,相对误差为12%湿度 监测单元 准确度 烟气湿度平均值:5.0%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5%;5.0%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5%氧气 监测单元 示值误差 5%(标称值)系统响应时间 200s 24h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5%F.S.准确度 5.0%时,相对准确度15%;5.0%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0%注:F.S.表示满量程,氮氧化物以 NO2计 垃圾焚烧厂 CEMS 的技
14、术指标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垃圾焚烧厂应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 CEMS 的最大测量值(满量程值)。污染物浓度较低时,应合理设置较小的满量程值,以避免监测单元示值误差干扰监测结果;污染物浓度较高时,应合理设置 13 较大的满量程值,不得出现监测结果低于实际排放浓度的情况;污染物浓度波动幅度很大时,监测单元应具有多量程自动切换功能。分析仪器满量程值小于等于 50mg/m3 时,检出限应小于等于 1.0mg/m3。2.垃圾焚烧厂在确保技术性能的前提下,可采用不需冷凝除湿预处理的高温热湿法 CEMS。3.自动监测设备时钟应与北京时间同步。(二)炉膛温度自动监测(二)炉膛温度自动监测 垃圾焚烧厂焚烧炉炉
15、膛内温度测量的热电偶本身的允差,应至少满足热电偶 第 1 部分:电动势规范和允差(GB/T 16839.2)的 2 级允差规定:K型热电偶在-401200温度范围内的最大允差应取2.5或0.75%|t|的较大值(t为炉膛内温度);S 型热电偶在 01600温度范围内的最大允差应取1.5或0.25%|t|的较大值(t为炉膛内温度)。垃圾焚烧厂焚烧炉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信号传输、检测、显示的过程中,只应补偿热电偶参比端的环境温度,不应随意设置补偿温度。垃圾焚烧厂应加强对热电偶延长导线、中控室热电偶信号检测模块的精度控制,热电偶延长导线的信号传输偏差不应超出5.0,中控室热电偶信号检测偏差不应超出5
16、0,热电偶参比端环境温度检测偏差不应超出3.0,使用精度1.0的数字式多用表对炉膛内热电偶温度进行查验时的现场测量值与中控系统显示上传值之间的偏差不应超出14.0。垃圾焚烧厂应将炉膛内热电偶故障时的温度示值设置为一个不 14 可能真实存在的负值或专用代码(如-9999),不得将故障时的温度设置为如 1320等影响炉温判断计算的正值。(三)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三)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 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17、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等有关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二、电子显示板信息公开要求 垃圾焚烧厂应当在厂区门口或者便于公众查看的显著位置设立电子显示板,及时向社会公布污染物排放状况,接受社会监督。电子显示板公布的数据,应当与其自动监测数据公开网页保持一致,并同时更新。表表 2 2 电子显示板主要显示内容电子显示板主要显示内容 序号 公示项 内 容 备 注 1 焚烧炉 焚烧炉名称或编号 示例:1 号炉 2 污染物排放浓度 烟气排放 5 项污染物浓度日均值 前一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
18、化碳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执行标准、计量单位 3 焚烧炉炉膛温度 焚烧炉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 5 分钟均值 滚动方式公布前一日焚烧炉炉膛内中部和上部两个断面各自热电偶测量温度中位数算术平均值的 5 分钟平均值,需包含温度单位及温度要求 4 相关数据标记 焚烧炉工况和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标记 当数据缺失或无效时显示标记,参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 三、联网传输技术要求 15 (一)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一)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CEMS)的联网)的联网 垃圾焚烧厂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联网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和烟气参
19、数(温度、压力、流速/流量、湿度、含氧量)。联网数据传输需按照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以下简称 HJ 212)正常传输实时数据、分钟数据、小时数据、日数据。对自动监测异常应优先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在 CEMS 设备上进行自动标记并将数据标记一并上报;未进行自动标记的,应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以下简称企业端)进行人工标记。当 CEMS 设备上的标记与企业端标记不一致时,以企业端人工标记为准。自动监测设备需同时满足以下联网要求:1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时段必须全覆盖焚烧炉非停运时段,不得干扰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停运周期
20、3 个月以内的,除自动监测设备维护外,不得停运 CEMS 设备;停运周期 3 个月以上的,需至少上传炉膛温度数据和烟气含氧量自动监测数据,且不得将烟气含氧量设置为零值、负值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数值,数据需标记为停运。2 校准、标定等维护期间数据应如实上报,不得设置数据保持,设备上数据需标记为对应维护状态。3不得因含氧量数据达到限值,而将折算浓度设置为实测标干浓度(当折算浓度大于 HJ212 规定的最大值时,设置为最大限值),数据需标记为对应工况。4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门的实时数据(含炉温数据)需在自动监 16 测设备存储 1 年以上,分钟数据存储 1 年以上,小时数据存储 3 年以上,日数据 10
21、年以上。软硬件更新维护时需妥善备份自动监测数据,不得因自动监测设备软件升级删除历史数据。(二)焚烧炉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联网(二)焚烧炉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联网 垃圾焚烧厂应在每台焚烧炉炉膛上部断面、中部断面至少设置各 3 个热电偶温度测点。热电偶测点温度与热电偶参比端环境温度应以数字信号的形式接入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门。垃圾焚烧厂热电偶测量温度应按照 HJ 212 以及表 3 的编码规则联网传输。表表 3 3 热电偶测量温度的联网参数编码热电偶测量温度的联网参数编码 编码 A 编码 B 中文名称 计量单位 描 述 901 a01901 炉膛温度 5 分钟 平均值 摄氏度 按照
22、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 中 3.4 定义计算 T1X i3331x 炉膛内上部断面 焚烧温度 摄氏度 X 表示 0 至 9 数字,表示该断面测点顺序编码。例如:炉膛上部断面有 3 个测点,编码分别为:T10、T11、T12;炉膛内中部断面焚烧温度有 3 个测点,编码分别为:T20、T21、T22 T2X i3332x 炉膛内中部断面 焚烧温度 摄氏度 T3X i3333x 炉膛内下部断面 焚烧温度 摄氏度 T4X i3334x 炉膛内二次空气 喷入点温度 摄氏度 T00 i33300 热电偶参比端 环境温度 摄氏度 编码 A: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
23、12-2005)中规定编码 编码 B: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中规定编码 炉膛温度(编码 901)由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计算后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门,通讯命令每 5 分钟上报一次,交互命令示例见表 4。5 分钟均值计算过程如下:第一步:选取实时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门的热电偶测量温度数据 17 进行计算,分别计算炉膛内上部断面、中部断面的热电偶测量温度中位数。:某时刻第 层断面 个热电偶测量温度的中位数,按照(1)进行计算;MEDIAN()(1)其中为各断面热电偶测点数据。第二步:计算炉膛上部、中部断面热电偶测量温度中位数的算术平均值。:某时刻炉膛内中、上部断面中位数的
24、算术平均值,按照(2)计算。(2)其中,为上部断面中位数,为中部断面中位数。第三步:计算自每日零点起每 5 分钟的算术平均值,例如:取00:00 至 00:05 分(不含)之间的 5 分钟均值。:炉膛内 5 分钟均值,取自然 5 分钟内数据上报的数据组计算 (3)为 5 分钟内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组数。18 表表 4 4 上传炉膛温度上传炉膛温度 5 5 分钟均值的交互命令示例分钟均值的交互命令示例 类别 项 目 示 例/说 明 使用命令 现场机 上传炉膛温度5 分钟均值 QN=20160801085857223;ST=31;CN=2111;PW=123456;MN=0152316J000
25、000;Flag=1;CP=&DataTime=20190801011000;901-Avg=868&上位机 返回数据应答 QN=20160801085857223;ST=91;CN=9014;PW=123456;MN=0152316J000000;Flag=0;CP=&DataTime 数据时间,表示 5 分钟数据的时间区间,时间精确到分钟;20190801011000 表示 2019 年 8 月 1 日 01 点10 分至 15 分之间(不含 15 分)的炉膛温度 5 分钟平均值。901-Avg 炉膛温度 5 分钟平均值 执行过程 1.现场机定时发送“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2.上位机接
26、收“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并执行,根据标志 Flag 的值决定是否返回“数据应答”;3.如果“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需要数据应答,现场机接收“数据应答”,请求执行完毕。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与热电偶参比端环境温度数据(T00、T11、T21 等)需实时上报,上报间隔不大于 5 分钟。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交互说明见表 5。表表 5 5 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的交互说明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的交互说明 类别 项 目 示 例/说 明 使用命令 现场机 上传炉膛温度 QN=20160801085857223;ST=31;CN=3020;PW=123456;MN=0152316J000000;Fla
27、g=1;CP=&DataTime=20160801085857;T10-Info=868;T11-Info=860;T12-Info=960;T20-Info=860;T21-Info=860;T22-Info=860;T00-Info=25&上位机 返回数据应答 QN=20160801085857223;ST=91;CN=9014;PW=123456;MN=0152316J000000;Flag=0;CP=&DataTime 数据时间,表示一个时间点,时间精确到秒;20160801080808 表示 2016 年 8 月 1 日 8 点 08 分 08秒的炉膛温度 T10-Info=868
28、炉膛内上部断面第 1 个测点焚烧温度为 868 摄氏度 19 类别 项 目 示 例/说 明 T22-Info=860 炉膛内中部断面第 3 个测点焚烧温度为 860 摄氏度 T00-Info=25 热电偶参比端环境温度为 25 摄氏度 执行过程 1.现场机定时发送“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2.上位机接收“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并执行,根据标志 Flag 的值决定是否返回“数据应答”;3.如果“上传现场端炉温参数”命令需要数据应答,现场机接收“数据应答”,请求执行完毕 (三)其他工况参数联网(三)其他工况参数联网 为同时掌握焚烧系统的运行状态,垃圾焚烧厂焚烧系统的其他工况参数(见表6)可按照
29、HJ212以及扩展编码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门,上报频率为 5 分钟一次。为减少企业端人工标记工作量,焚烧炉自动工况状态(见表 7)可作为企业端人工标记工况的补充,当人工标记和自动标记同时存在时,以企业端人工标记为准。20 表表 6 6 烟气净化装置运行和工况传输参数表烟气净化装置运行和工况传输参数表 工艺环节 序号 工况参数 量纲 扩展编码 数据类型 参数类型 DCS 数据来源 给料系统 1.1 垃圾给料量 kg g90101 N12.1 累计值 根据垃圾抓斗称重传感器、垃圾抓斗位置传感器综合计算 1.2 流化床掺烧燃煤给料量 kg/h g90102 N12.1 累积平均值 给煤系统粉体流量计 1
30、3 流化床掺烧生物质给料量 kg/h g90103 N12.1 累积平均值 掺烧给料系统粉体流量计 1.4 助燃燃油给料量 kg/h g90104 N8.1 累积平均值 助燃系统燃油流量计 焚烧炉系统 2.1 焚烧炉工况 无 g90201 C3 实时状态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综合判定,自动上报,定义见表 7 2.2 一次风风量 m3/h g90202 N6.1 累积平均值 根据风机功率、液力耦合器调节开度/变频调节器变频功率综合计算 2.3 一次风温度 g90203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2.4 二次风风量 m3/h g90204 N6.1 累积平均值 根据风机
31、功率、液力耦合器调节开度/变频调节器变频功率综合计算 2.5 二次风温度 g90205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2.6 炉膛出口烟气温度 g90206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2.7 炉膛出口压力 Pa g90207 N9.3 算术平均值 差压变送器 2.8 炉膛上部断面炉膛压力 Pa g90208 N9.3 算术平均值 差压变送器 2.9 炉膛中部断面炉膛压力 Pa g90209 N9.3 算术平均值 差压变送器 2.10 炉膛二次风喷入点断面炉膛压力 Pa g90210 N9.3 算术平均值 差压变送器 2.11 炉排炉炉排上方温度均值 g90211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
32、偶 2.12 流化床密相区温度均值 g90212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21 工艺环节 序号 工况参数 量纲 扩展编码 数据类型 参数类型 DCS 数据来源 焚烧炉系统 2.13 流化床底部返料混合后温度均值 g90213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2.14 流化床分离器温度均值 g90214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2.15 炉渣排出量 kg/h g90215 N10.1 累积平均值 掺烧给料系统粉体流量计 余热利用系统 3.1 余热锅炉烟气含氧量%g90301 N3.2 算术平均值 氧化锆传感器 3.2 主汽流量 t/h g90302 N10.2 累积平均值 蒸汽流量计
33、3.3 主汽温度 g90303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3.4 主汽压力 Pa g90304 N10.3 算术平均值 蒸汽压力计 3.5 SCR 消耗蒸汽量 t/h g90305 N10.2 累积平均值 蒸汽流量计 3.6 实际发电量 kWh g90306 N12 累积平均值 专用电流计 3.7 上网电量 kWh g90307 N12 累积平均值 专用电表 3.8 过热器进口温度 g90308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3.9 过热器进口烟道压力 Pa g90309 N10.3 算术平均值 差压变送器 3.10 省煤器进口温度 g90310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3.11 省
34、煤器进口烟道压力 Pa g90311 N10.3 算术平均值 差压变送器 3.12 余热锅炉排烟温度 g90312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3.13 余热锅炉出口烟道压力 Pa g90313 N10.3 算术平均值 差压变送器 烟气净化系统 4.1 半干法脱酸石灰浆进料量 kg/h g90401 N6.1 累计平均值 电磁流量计 4.2 半干法脱酸石灰浆进料浓度%g90402 N3.2 算术平均值 根据制浆系统计算 4.3 干法脱酸粉末进料量 kg/h g90403 N6.1 累计平均值 粉体输送系统综合计算 4.4 湿法脱酸石灰浆进料量 kg/h g90404 N6.1 累计平均值 电
35、磁流量计 22 工艺环节 序号 工况参数 量纲 扩展编码 数据类型 参数类型 DCS 数据来源 烟气净化系统 4.5 湿法脱酸石灰浆进料浓度%g90405 N3.2 算术平均值 根据制浆系统计算 4.6 湿法脱酸排出液 pH 值 无量纲 g90406 N2.1 累积平均值 流通式 pH 计 4.7 SNCR 脱硝尿素溶液喷射量 kg/h g90407 N8.1 累计平均值 电磁流量计 4.8 SNCR 脱硝尿素溶液浓度%g90408 N3.2 算术平均值 根据尿素溶液制备系统计算 4.9 SNCR 脱硝氨水溶液喷射量 kg/h g90409 N8.1 累计平均值 电磁流量计 4.10 SNCR
36、 脱硝氨水溶液浓度%g90410 N3.2 算术平均值 根据氨水溶液制备系统计算 4.11 SCR 脱硝氨水溶液喷射量 kg/h g90411 N8.1 累计平均值 电磁流量计 4.12 SCR 脱硝氨水溶液浓度%g90412 N3.2 算术平均值 根据氨水溶液制备系统计算 4.13 活性炭喷射量 kg/h g90413 N4.1 累积平均值 根据活性炭仓料位计、活性炭称重量、活性炭粉体流量计等综合计算 4.14 活性炭输送计量螺旋转速 Hz g90414 N3 算术平均值(作为活性炭喷射量的校核参数)4.15 袋式除尘器压差 Pa g90415 N9.3 算术平均值 根据袋式除尘器出入口压力
37、进行计算 4.16 袋式除尘器进口烟气温度 g90416 N4.1 算术平均值 热电偶 4.17 袋式除尘器反吹阀状态 是/否 g90417 N1 实时状态 反吹阀开闭信号,1 表示是,0 表示否 4.18 焚烧飞灰排放量 kg/h g90418 N4.1 累积平均值 排灰系统综合计算 4.19 排气筒前引风机电流 A g90419 N4.1 算术平均值 注:1)该表基于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212-2017)附录 B.6,扩充垃圾焚烧工艺类型序号 9 2)N14.2 用可变长字符串形式表达的数字型,表示 14 位整数和 2 位小数。N1 表示 1 位数字型 3)C3 表示最长长度为 3 个字符 23 表表 7 7 垃圾焚烧厂焚烧炉工况标记编码表垃圾焚烧厂焚烧炉工况标记编码表 序号 工况标记 编码 1 停炉 Sd 2 启炉 St 3 故障 D 4 事故 Sg 5 停炉降温 Sa 6 烘炉 Sb 7 烘炉(炉内耐火材料修复或改造)Sba 8 停运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