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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住宅和公共建筑物照明装置的电气安全
作者:任元会 上传时间:2003-9—10 11:38:43
1994年,俄罗斯标准化委员会、建筑工程部、国家工业动力工程和动力监督检查总局都批准了提高住宅和公共建筑物电气装置电气安全的决定。《苏联电气安装规程》1985年版,第七编第一章“住宅和公共建筑物的电力设备”已列入要修改,其修改内容关系到在向一般照明的灯具和插座供电的二线式单相分组线路中应敷设附加保护地线.
1994年5月20日莫斯科市政府法规№863号批准关于居住建筑物的电气线路中需安装保护切断装置(即漏电保护开关)。对于新建和改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分组照明线路,当电压为380V/220V,有接地中性线供电时,建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般要求
(1)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建议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漏电保护器,其最大分断时间为100毫秒
(2)居住建筑中,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楼层配电盘(单元住房的入口处)上。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应按照每个单元住房的负荷电流进行计算
3)设计公共建筑时,应确定漏电保护器的应用范围
(4)在电气设备的现行标准文件中,还没有关于在公共建筑具体房间应用漏电保护器的导则.在公共建筑内的茶点部、理发厅、熨衣间等房间,由于应用了手持式电动工具,当人员与该电动工具接触时,可能受到电流致伤,在这些房间使用插座的分组线路上安装漏电保护器是合适的。
2 供电给一般照明的照明灯具分组线路
(1)给公共建筑以及工业企业的行政办公室、设计室和实验室内的一般照明的灯具供电的分组线路应采用单相线路,在有大量灯具的情况下,应采用“两相线+中性线”和“三相线+中性线"的带有工作中性线的照明系统,该系统上保护用的单极自动开关或熔断器应安装在分组开关板上。为此,每分组线路的二根相线和三根相线应向一个或几个房间内的照明灯具供电。
一般照明采用两相或三相分组线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因为它降低了分组线路的负荷矩;
(2)在上一条中列举的房间内安装的照明灯具金属外壳需接地,应采用单独接地的保护地线,该线接自分组开关板。给一般照明的灯具供电的单相分组线、两相分组线和三相分组线应分别有相应的3根、4根或5根导线;
(3)给居住建筑内的一般照明的灯具供电的分组线应采用单相线,另有单独的保护地线,该线接自分组开关板或楼层开关板;
(4)假如用来悬挂照明灯具的金属挂钩已作隔电处理的话,在电流对人员不会提高电击危险的居住建筑中,悬挂式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可以不接地。
3 供电给插座的分组线路
(1)给公共建筑内行政办公室、设计室和实验室等的插座供电的分组线路应采用单相线路,在有大量插座的情况下,应采用“两相线+中性线”和“三相线+中性线”的带有工作中性线的系统,该系统上保护用的单极自动开关或熔断器应安装在分组开关板上。为此,每分组线路的二根相线和三根相线应向一个或几个不大的房间或者一个大房间一部分插座供电。
插座的电源线采用两相和三相分组线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因为它降低了分组线路的负荷矩;
(2)给上一条中列举的房间内的插座供电的单相分组线、两相分组线和三相分组线应有单独的保护地线,该线接自分组开关板,即该分组线应分别有相应的3根、4根或5根导线.保护地线应接至插座的保护眼孔上;
(3)在居住建筑内,给插座供电的分组线应用单相三根线,带有单独的保护地线,该线接自分组开关板或楼层开关板。保护地线应接至插座的保护眼孔上;
(4)当从一个单相分组线、两相分组线或三相分组线供电给几个插座时,连接至每个插座的保护地线应在分组盒内用任一种安装方法(如:钎焊、焊接、压接、专用线夹,接线端子等)进行分支连接。当用环路线供电给几个插座时,连接至每个插座的保护地线应在安装有几个插座的分线盒内用上述任一种安装方法进行分支连接。不允许在插座的保护眼孔上连接的保护地线进行串联连接;
(5)对于有单独的保护地线的单相分组线、两相分组线或三相分组线都应连接到分组配电盘或楼层配电盘。工作中性线和保护地线禁止置于共用接线端子上,由于这样连接,在接线端子松动时,在接地的照明灯具外壳或插座的保护孔上可能出现相电压;
(6)在居住和公共建筑的房间中,以及在工业建筑的行政办公室、设计室和实验室内,应安装有保护接地孔的双极3孔插座.
如果可调插座的结构不允许连接上无保护触头的双极插头,该插座被指定用来连接手持式用电设备(不要求接地),那么,必须要规定两个插座(其中一个有保护眼孔,一个没有保护眼孔)的共用装置.当已确定连接到单相分组线路的照明灯具和插座的数量(按照ПУЗ第6.2.3条,不应超过20个)时,两个插座的共用装置有条件的用一个插座。
译自俄《照明技术》1996年第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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