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委组织部年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县委组织部年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中共县委组织部年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组织系统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调动组工干部反馈信息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一、关于乡镇组织员办公室信息调研工作考评1、各乡镇组织员办公室每月至少向县委组织部研究室报送2篇高质量的信息稿件,每年至少向县委组织部研究室报送2篇不少于字的高质量调研文章。在每月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基础上,多报一篇加1分,少报1篇扣2分;多报1篇调研文章加5分,少报1篇扣10分。2、报送的调研文章被组工通
2、讯采用的,每篇记20分,奖励10元。信息稿件被组工通讯采用的,正刊每篇记10分,奖励5元;简讯每篇记5分,奖励2元;综合刊发每篇记2分,只记分不奖励。 3、以30分为达标分数线,全年上报信息达到达标分数线后,即取得当年评先资格。信息调研工作年终积分前四名的,为全县“组工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对年终未达到信息报送达标分数线的,给予通报批评。4、市委组织部信息联系点每月至少向市委组织部报送4篇高质量的信息稿件。被市组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篇记20分;被市组工通讯采用的调研文章每篇记30分。被市组工信息“正刊”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供领导参阅”、“专报”、“转报”、“近期动态”采用
3、的,每条奖励10元;被市委组织部综合刊发的,每条奖励5元。年终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信息联系点的,一次性奖励500元。二、关于部内各科室全员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评1、部内人员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实行上稿奖和年终奖。2、部内人员每月至少向研究室报送2篇高质量的信息稿件,每年至少向研究室报送1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在完成任务数的基础上,多报不予计分,少报一篇信息扣2分,少报一篇调研文章扣10分。3、每月28日前,经主管领导把关签字后,部内人员向研究室报送信息调研稿件,迟报不予记分。4、以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正刊采用的综合信息为标准,采用1条分别记25分、15分、5分;被上级组织部门组工信息
4、正刊采用的带题目信息加倍记分。被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专报”、“转报”、“近期动态”、“供领导参阅”采用的标题信息,每条分别记30分、10分、5分;综合刊发的,每条分别记15分、5分、2分。被省组工通讯、市组工通讯采用的分别记30分、15分。5、被中央、省、市党报党刊采用的经验性文章,每条分别记30分、10分、5分;采用的动态性信息,每条分别记15分、5分、2分;综合刊发的不予计分。6、凡采用信息调研稿件被市委组织部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记10分;市委领导和省委组织部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记20分;省委领导和中组部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记30分;中央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记40分。同条信息调研稿件被
5、多位领导批示的,以最高批示记分,不重复计分。7、被中组部组工信息“正刊”、“供领导参阅”、“重要情况反映”采用的,每条奖励100元;综合刊发的每条奖励50元。被省组工信息“正刊”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专报”、“转报”、“近期动态”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综合刊发的每条奖励5元。被市组工信息“正刊”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供领导参阅”、“专报”、“转报”、“近期动态”采用的,每条奖励5元;市委组织部综合刊发的,只记分不奖励。被省组工通讯采用的,每篇奖励30元;被市组工通讯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被省委信息中心、市委信息中心信息刊物采用的省组工信息、市组工信息刊发的信息,每条奖励20元。被各
6、级党报党刊采用的信息稿件,只记分不奖励。8、以10分为最低分数线,对年终未达到信息报送最低分数线的给予通报。9、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年终积分前3名的,为“组工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并一次性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三、研究室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1、组织部研究室负责撰写、上报信息和调研文章;按要求督促检查乡镇组织员办公室和部内人员的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对报送的信息调研稿件进行登统、整理、上报和记分;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部内人员信息调研工作讲评会,对信息调研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信息反馈和采用情况进行“月通报、兑现奖惩”,对年终信息、调研文章总的反馈、采用情况进行通报。2、对研究室不实行上稿奖,只实行年终奖。年终取得“全省信息工作优胜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取得“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次性奖励500元,二者不重复奖励。本办法自3月份执行,原考评办法19号随之废止。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