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苏园安委20166号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各功能区、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苏州工业园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附件:园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 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印发共印:50份苏州工业园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
2、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园区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620号)和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府办2015221号)、苏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618号),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起至2018年底,
3、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要求,推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政策要求,以及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二、实施范围和内容以工矿企业及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和推进园区所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
4、”:(一)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必须全面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现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二)安全责任到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
5、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规模以上企业以及人数偏少、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按规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三)安全投入到位。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当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
6、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在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责任险强制试点工作,扩大投保覆盖面。(四)安全培训到位。企业应当对包括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100%持证上岗;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应当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合格率100%。(五)安全管理到位。企业应当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和设施
7、设备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当全面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应当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建档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应当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许可的安全管理。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企业、涉爆粉尘企业、职业病危害企业纳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六)应急救援到位。
8、企业应当加强应急管理,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等单位,要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企业应当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高效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区域性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三、时间步骤(一) 全面启动阶段(2016年7月至2016年底)1.各街道、各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9、,明确活动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措施等具体事项。7月底前,请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活动实施方案报园区安委会办公室。2.各地要以划分的安全生产网格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所辖企业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指定专人汇总,摸清本地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做到“一企一档”,逐级汇总上报,确保每一家企业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部门。3.各街道、各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密组织,全面动员部署,通过组织所辖区域、所属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四个一”宣教活动,即: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一次事故警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对照检查活动,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10、实的浓厚氛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部门网站、编制文件汇编等方式,汇总、清理并公布现行有效的本行业领域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要求,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措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4.在2016年年底前,要力争做到辖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到位、查摆问题到位,并坚持立行立改,做到自查隐患闭环管理;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监管部门责任明晰、档案齐全,做到监管工作初见成效。2016年12月15日前,各街道、各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请将专项行动阶段性小结报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二)强化落实阶段(2017年全年)1.所有企业要
11、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5221号)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2.各街道、各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项目,不间断地采取属地普查、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督导企业细查实改,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检查发现的违
12、法违规行为作为列入“黑名单”企业诚信管理的重要来源。3.各地要选树典型,按10%的比例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其中,重点行业领域不少于重点培育企业数的50%,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本行业领域内确定不少于10家企业作为示范企业,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4. 在2017年年底前,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基本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落实”。(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全年)1.各街道、各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引领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3、落实的质量和标准。2.抓好对企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对已全面达到“一必须五到位”的企业,重点抓巩固提升,督促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基本达到“一必须五到位”的企业,重点抓拾遗补缺,督促限期整改问题和隐患,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提级升档;对落实难度大、问题和隐患突出的企业,采取强力措施推动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查处。3.在2018年年底前,各街道、各功能区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
14、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园区管委会成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工委分管副书记、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街道、各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园区安委办,负责园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与督促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各街道、各功能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辖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分工负责的领导组织开展所分管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相
15、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与本级安委会办公室保持工作协调与联系;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园区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情况通报。各街道、各功能区、各职能部门和园区安监大队每季度末向园区安委会上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报表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二)全面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领导要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以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
16、、交通运输以及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劳动密集型等企业和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狠抓落实,以重点带动一般。要大力强化监管执法,始终紧盯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解决不好不撒手,实行挂帐销号,对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企业抓好巩固提高,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限期组织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良性发展。(三)严格检查考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进度安排,对所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检查督查,凡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17、考核,对经过多次检查仍然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予以扣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体系,防止和克服部分地区、部门时紧时松等现象。(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注重抓典型、促先进。要强化警示震慑,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
18、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网格化、专业化,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既防止相互割裂、顾此失彼的乱忙现象,又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办法,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更加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附件: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2.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报表附件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体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
19、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法定资质培训,持证上岗。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严格做到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20、。5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病防治要求。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环境条件的要求。严禁作业场所直接接触使用正己烷、三氯乙烯等有机溶剂,采取密闭隔离、局部抽风等措施有效控制二甲基甲(乙)酰胺、苯系物等物质的职业危害。为员工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6职业危害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及时将生产过程和作业场所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如实告知员工,予以公布。7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企业
21、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必须注册登记,包括安全附件经检验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8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进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评价,涉及危化品的相关管理从业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危化品的存放点应按消防、贮存相关的技术规范通则布局,按要求进行安全评估。采取管控措施,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向园区安监局备案,完善应急预案、监管监测系统,发现隐患立即排除,相关内容应予公布。9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内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任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开
22、展以反对“领导违章、作业违章、装置违章、指挥违章”为重点的“反违章”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提升自查自纠意识能力,运用“园区安监局网站”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管理自查自报”平台,定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主动配合做好安监部门部署的各项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记录台帐、档案。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救援演练。发生伤亡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园区安监局、街道安监部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主动配合
23、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11安全生产培训和资金投入。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2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出租安全管理。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其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担对承包、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对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3对以下事项须向园区安监局申请备案:(1)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书。
2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应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在申报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变更申报,并建立职业卫生工作综合管理(电子)档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委托监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14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职工、群众、媒体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若有违反,依法承担责任。承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
25、(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留存,另2份报企业所在地中队、街道、功能区安监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附件2: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企业名称所属集团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济类型企业规模分类营业执照登记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安全总监职工人数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否涉及重大危险源是否有应急队伍是否涉及易燃易爆物品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邮箱注:此表一式2份,由企业报所在地中队、街道、功能区安监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附件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报表填报单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的文号召开的专题会议数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数(仅各街道、各功能区填报)发放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数确定重点培育企业数注:该表格请各地、各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园区安委会(联系人:许海欧,xho)。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