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评价时间:2010年05月10日
评价小组: 魏庆、杜爱国、张全华、夏友香、徐桃珍、
谢汉兵、刘庆洲、熊文伟、李鹏、王振
编制人:左又林
审批人:陈良
一、 管理性法规评价:
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内容摘要:
NO
法规名称
条文重点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四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它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条 凡从事对外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它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凡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同时进行治理。建设项目建成后,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
2. 实施情况描述:
l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方针: “遵守法规、善用资源、改善环境、持续改进。”考虑各项环境法规的要求,并作出了节约能源和遵守法规的承诺。
l 2010年公司推行ISO24001,建立了管理体系,同时收集了大量的环境保护法规,组织各部门学习,以便更好的遵守法规。。
l 公司主要的污染物:污水排放、噪声排放、废气排放。
3. 合规性评价:经审定后的法律法规适合我公司,应予以执行。
二、 水类法规评价:
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内容摘要:
NO
法规名称
条文重点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2
GB 8978-1996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级PH值:6—9色度(倍)≤40(倍)CODCr≤100 mg/L SS≤70 mg/L
2. 实施情况描述:
l 主要环境因素:商砼拌合站及办公区域的污水排放;
l 控制情况:
Ø 自然雨水、生活污水分明沟(雨水管网)、暗沟(污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Ø 公司所排放的污水经城市管网排放,由工业区排污处理站集中处理;
3. 合规性评价:经审定后的法律法规适合我公司,应予以执行.
三、 大气类法规评价:
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内容摘要:
NO
法规名称
条文重点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八条 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特殊情况下确需焚烧的,须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应当采取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得制造、销售或者进口。具体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企业的生产建设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对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加强管理、定期检修或者更新,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3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全文
2. 实施情况描述:
l 主要环境因素:商砼拌合站排放的污染气体、汽车尾汽的排放。
l 控制情况:
Ø 减少商砼拌合站排放的污染气体
Ø 汽车年检结果显示:尾汽排放达标。
3. 合规性评价:经审定后的法律法规适合我公司,应予以执行。
四、 噪声类法规评价:
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内容摘要:
NO
法规名称
条文重点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二条 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批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2. 实施情况描述:
l 主要环境因素:商砼拌合站运输车辆噪声。
l 控制情况:
Ø 本公司地处工业区,厂界噪声较小,不会发生扰民事件。(至令没有发生投诉)
3. 合规性评价:经审定后的法律法规适合我公司,应予以执行。
五、 消防类法规评价:
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内容摘要:
NO
法规名称
条文重点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 实施情况描述:
l 制定了相关的应急响应的文件,和作业文件,建立了管理方案:
l 控制情况:
Ø 商砼拌合站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Ø 每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全面检查所有消防栓、灭火器的有效性,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Ø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培训;
Ø 公司成立了紧急响应小组,进行了消防演练;
3. 合规性评价:经审定后的法律法规适合我公司,应予以执行。
六、 健康安全类法规评价
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内容摘要
NO
法规名称
条文重点内容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2。实施情况描述:
l 组织员工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l 明确各个安全生产部门的管理职责
3。合规性评价:经审定后的法律法规适合我公司,应予以执行.
法律法规符合性
评价报告
。。。。...。。.。。.有限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