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请问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答复:1、工程联系单是相互联系的文件说事件;2、工程签证是双方或三方签字认可的凭证-事的具体化(材料、人工、费用等);3、设计变更是设计单位对图纸的变更通知-说事件;4、工程洽商与签证基本相同。5、重点是设计变更洽商是一个单;工程签证(必须有甲方、监理、施工方负责人签字)。一般工程联系单不用确认工程量,签证单上确认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