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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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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一.根、根茎、藤木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表面光洁,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 7~13%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 <2% 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二.果实、种子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虫蛀、霉变、走油、变质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 7~13%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 <3% 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三.全草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均匀整齐,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5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 7~13%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 <3% 取样5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四.叶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大小均匀,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5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 7~13%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 <2% 取样50g拣出杂质,用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五.花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水分 7~13%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 <2% 取样100g拣出杂质,用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六.皮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 7~13%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 <2% 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七.树脂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杂质 <3% 取样100g拣出杂质,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八.动物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酸败,无附着物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大小均匀,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 7~13%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杂质 <2% 取样100g拣出杂质,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九.矿物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粉粒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外形规格,粉粒均匀。 取样100g过筛,称取重量。 杂质 <2% 取样100g拣出杂质,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十.菌澡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大小均匀。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 5~10%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 <2% 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十一.炮炙类 炮炙品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外观 水分 药屑杂质 炒 炒黄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 1.外观 取样100g,拣出生片、僵片、糊片(炭化片)称重计算。 炒焦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3%。   <2% 2.水分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炒炭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存性生片和完全炭化者不得超过5%。   <3% 3.药屑杂质 取样100g,拣出杂质,细小种子类、草药类品种过三号筛,其他类品种过二号筛,杂质与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麸炒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2% 4.发芽类 ①发芽率:取样100g,拣出未发芽者称重计算。 ②取样100g,拣出芽过长者称重计算 土炒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3% 5.发酵类 做卫生学检查,不得检出黄曲霉、活螨等致病菌。 米炒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   炙 蜜炙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有光泽,不粘手。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5% <0.5%   酒炙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3% <1%   炙 醋炙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3% <1%   盐炙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3% <1%   油炙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油润酥松。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0.5%   姜汁炙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3% <1%   米泔水炙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3% <1%   烫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质地泡松。僵片、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13% 醋淬品:<10% <3%   蒸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黑润,内无生心。未蒸透者不得超过3%。 <13% <1%   煮 清水煮、矾水煮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未煮透者不得超过2%,有毒药材应煮透。 <13% <1%   醋煮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有醋香气。未透者不得超过2%。 <13% <1%   药汁煮、豆腐煮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色泽均匀。未煮透者不得超过2%。 <13% <2%   煨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未煨透者及糊片不得超过5%。   <3%   煅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酥脆易碎。未煅透及灰化者不得超过3%。   <2%   发芽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发芽率不得低于85%,过长者不得多于20%,无烂芽。 <13% <1%   发酵 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表面有黄白色霉衣,无腐烂,不得检出黄曲霉、活螨等致病菌。 <13% <1%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部分名词解释 1.霉变:系指因干燥不够或受潮湿侵袭后,药物表面或内部寄生了霉菌,引起药物变质的现象。 2.虫蛀:系指中药因生虫而被蛀蚀的现象。一般药品均应做到无虫蛀。 3.杂质:是指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或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或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4.伤水:系指药材在水处理时由于浸润过度,致使药材所吸水分过多,从而造成药材有效成份流失,甚至霉烂,又不易切制的现象。 5.走油变色:系指中药表面发软、发粘、呈现油状物质,同时颜色变深,并发出油腻味。 6.异形片:包括不符合质量指标所规定的规格范围的饮片、斜长片、破碎片、斧头片、连刀片。 7.药屑:系指原药的药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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