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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无穷级数
一、 常数项级数
1、 常数项级数:
1) 定义和概念:无穷级数: 部分和: 正项级数:,
级数收敛:若存在,则称级数收敛,否则称级数发散
2) 性质:
Ø 改变有限项不影响级数的收敛性;如级数收敛,各项同乘同一常数仍收敛。
Ø 两个收敛级数的和差仍收敛。,级数,收敛,则收敛;注:一敛、一散之和必发散;两散和、差必发散.
Ø 去掉、加上或改变级数有限项, 不改变其收敛性级数收敛,则任意加括号后仍然收敛;
Ø 若级数收敛, 则对这级数的任意项加括号后所成的级数仍收敛,其和不变,且加括号后所成的级数发散, 则原来级数也发散. 注:收敛级数去括号后未必收敛.
Ø 必要条件:级数收敛。(注意:不是充分条件!唯一判断发散条件)
3) 审敛法:(条件:均为正项级数 表达式:,)前n项和存在极限则收敛;收敛有界;
Ø 比较审敛法:且,若收敛,则收敛;若发散,则发散.
Ø 比较法的极限形式:,而收敛,则收敛;若或,而发散,则发散。
Ø 比值法: ,当:时,级数收敛;时,级数发散;时,级数可能收敛也可能发散.
2、 交错级数:
莱布尼茨审敛法:交错级数:,满足:,且,则级数收敛。
条件收敛:收敛,而发散;绝对收敛:收敛。绝对收敛,则收敛.
其他级数:等比级数: ; 调和级数:
二、 函数项级数(幂级数:)
1、 ,则收敛半径(缺项级数用比值审敛法求收敛半径)
2、 和函数的性质:在收敛域上连续;在收敛域内可导,且可逐项求导; 和函数在收敛域上可积分,且可逐项积分。( 不变,收敛域可能变化)。
3、 泰勒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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