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加强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专业技术和文化素质,以适应企业科学发展的人员素质要求,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教育培训的原则和方向1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应以专业对口、和岗位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为主.2对员工的职业教育培训,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员工的义务,因此员工必须接受企业安排的各类培训。3职业教育培训的考核成绩将作为员工今后转岗、提干、继续深造的重要依据.4、公司的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二、教育培训的对象公司全体在岗员工.三、培训类型社会培训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职称培训
2、、主管部门(厂家)组织的各种技术、技能培训。四、审批程序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到社会职业技能(职称)部门,要填写温州交运运集团职工社会职业技能(职称)培训审批表报公司同意后上报集团审批,方可参加培训.参加厂家培训的要填写温州交运汽车服务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开会)审批表报公司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五、培训费用的报销1专业对口的职称培训,考试合格后,凭资格证书培训费报销80,评审费、报名费、考试费全额报销,因成绩不合需要参加补考的补考费用报销50.2专业对口的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考试合格后,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报销80,因成绩不合需要参加补考的补考费用报销50%。3因工作需要,由单位指派或上级有关部门及业务
3、厂家指定的岗位培训,凭合格证书、培训总结全额报销。六、培训期间的待遇及其他1经批准的各类培训,各单位(部门)要尽量保证其学习时间,享受正常工作员工的一切待遇.但遇特殊情况,培训者必须服从生产、工作的需要和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2未经批准参加各类培训的员工,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如有占用,须经单位批准,按事假处理.3由单位出资3000元以上培训的员工,应签订培训协议书。未满约定服务年限,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无条件退还培训费及相关费用.4书簿费、资料费、班会费、交通费、住宿费、考察(参观)费均不得在教育经费内报销。七、附则1.本办法从2013年 月起执行。2.本办法如与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冲突的,以集团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3。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