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土地合同范本 房屋土地的合同有租赁合同转让合同买卖合同等下面给大家整理了房屋土地合同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土地平方米及房屋平方米土地平方米土地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酒店综合用地发展和温泉游泳池经营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商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
2、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X
3、X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月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
4、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广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
5、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款规定
6、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通.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
7、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
8、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比例;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 (2); (3).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
9、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
10、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
11、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
12、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
13、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14、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有的房屋土地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址在土地使用权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土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已缴清 甲方在该五宗土地上建设房屋幢合计建筑面积为其 中
15、已取得颁发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其中未取得产权证 甲方对上述土地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土地房屋 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因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所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均已支付完毕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 第二条土地房屋的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土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元整)该售 价为土地房屋的整体打包售价双方对于该成交价并未明确土地和房屋的分别定价该售价包含办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单指根据法律规定需由甲方承担的部分)双方以土地房屋的现状交易乙方已熟知土地房屋的现状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定金转首付款; (2)在甲
16、方与乙方拟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经向市、区 国土资源局及房管局确认收件完整乙方应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即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天向甲方再支付转让款尾款万元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帐号为:;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普通的收款收据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土地房屋的交付 1、土地房屋以现状交付乙方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受理转让通知单之次日交付 2、乙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之后可以装修装璜但不得入住甲方目前使
17、用的房屋商定在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宗转让土地及房屋权属清楚界址明确甲方有权对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进行处分保证该宗地及房屋转让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 2、甲方保证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地块及房屋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此前已将出售的土地房屋向银行设臵贷款抵押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天内进行解押 6、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
18、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将本合同项下的地块及房屋所有 权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所指定的企业名下但乙方应当履行相应的配合工作 8、甲方应负责处理好与相邻土地的边界纠纷若因边界权属不清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9、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土地房屋及相关产权证件 10、土地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水电费(其中不包括乙方进场装修装璜所产生的水电费)、与土地房屋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并负责交清交付日之后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除法定应由甲方交纳的交易税费包含在售价中外)由乙方负担 11、除
19、土地房屋过户外双方应在合理期间内办理其他需要过户的手续如水电户等具体做法由双方另定 第六条税费的负担 因本案交易(过户)所需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办理新证的税、费由乙方自理双方按照约定各自交纳税、费 第七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及房屋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及房屋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
20、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不能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天视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自行解除合同启用定金罚则并追究违约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当本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订后若办理土地房屋过户登记时需按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另行填写表格、签订其他转让合同范本的如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售价、交易税费承担者等 第十条保证责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愿以个人名义及其财产对甲方因本合同须承 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土地转让款、违约金、赔偿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对上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愿以个人名义及其财产对甲方因本合同须承担的民事责 任包括土地转让款、违约金、赔偿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对上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担保方(两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