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一、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三、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0.7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
工序质量评定表
表2.0。7。1
单位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情况
1
2
3
序号
实测项目
允许编差(mm)
各实测点偏差(mm)
应检查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2
3
4
5
6
7
8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平均合格率(%)
评定等级
工程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年 月 日
注:实检查点数必须等于、小于应检查点数,如超过应检查点数,其超过的点数应从合格点数中减去。
二、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
部位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表2。0.7-2
序 号
工 序 名 称
合格率(%)
质量等级
备 注
平均合格率(%)
评定意见
评定等级
工程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年 月 日
三、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 施工队: 表2.0。7-3
序 号
部位(工序)名称
合格率(%)
质量等级
备 注
平均合格率(%)
评定意见
评定等级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年 月 日
第三章 路基
第一节 土方
第3.1.1条 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第3.1。2条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第3。1.3条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表3。1。3-1、表3.1.3-2的规定。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
表3。1。3-1
序号
项 目
压实度(%)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重型击实
范围
点 数
1
路床以下深度(cm)
填方
0~30
快速路和主干路
95
1000㎡
每层一组(三点)
用环刀法检验
次 干 路
93
支 路
90
2
80~150
快速路和主干路
93
次 干 路
90
支 路
87
3
>150
快速路和主干路
87
次 干 路
87
支 路
87
4
挖方
0~30
快速路和主干路
93
次 干 路
93
支 路
90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
表3。1。3-2
序号
项 目
压实度(%)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轻型击实
范 围
点 数
1
路床以下深度(cm)
填方
0~80
快速路和主干路
98
1000㎡
每层一组(三点)
用环刀法检验
次 干 路
95
支 路
92
2
80~150
快速路和主干路
95
次 干 路
92
支 路
90
3
>150
快速路和主干路
90
次 干 路
90
支 路
90
4
挖方
0~30
快速路和主干路
95
次 干 路
95
支 路
92
5
在不具备实行重型击实标准的条件下,允许采用轻型击实标准,代替重型击实标准.
注:①表中所列轻型击实标准和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均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见附录四)求得最大压实度为100%。
②填方高度小于9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不低于表中所列挖方的要求。
③道路的类型应根据设计要求来确定。分期扩建的道路需按永久规划的道路类型设计,下同.
第二节 石方
第3。2。1条 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3。2。2条 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路基石方允许偏差
表3.2。2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频 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1
高程
+50mm
-200mm
20
3
用水准仪具沿横断面测量
2
路基宽(m)
路堑挖深≤3
+100mm
0mm
20
2
用尺量(沿横断面由路中心向两边各量1点)
路堑挖深>3
+200mm
-50mm
填方
不小于设计规定
3
边坡
不陡于设计规定
2
用坡度尺量,每侧计1点
第三节 路床
第3。3。1条 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第3。3.2条 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3。3。3条 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第四节 路肩
第3。4。1条 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第3。4.2条 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路肩允许偏差
表3。4.2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1
压实度
≥90(轻型击实)
100
2
用环刀法检验,每侧计1点
2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40
2
用尺量,每侧计1点
3
横坡
±1%
40
2
用水准仪具测量,每侧计1点
注:硬质路肩应补充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五节 边沟、边坡
第3。5.1条 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第3.5.2条 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第3.5。3条 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
表3.5.3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1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规定
20
2
用坡度尺量,每侧计1点
2
沟底高程
0mm-30mm
20
2
用水准仪具测量,每侧计1点
3
沟底宽
不小于设计规定
20
2
用尺量,每侧计1点
第四章 基层
第一节 砂石基层
第4。1。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4.1。2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1.3条 砂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第二节 碎石基层
第4.2。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第4.2。2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2。3条 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第三节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4.3。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第4.3.2条 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4.3.3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3。4条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第四节石灰土类基层
第4。4.1条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4。2条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第4.4.3条石灰土类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石灰土类基层允许偏差
表4.4。3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Δ压实度
轻型击实98
1000m2
1
用环刀法则定
重型击实95
2
厚度
+20%
-10%
1000m2
1
用尺量
3
平整度
10
20m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4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40m
1
用尺量
5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6
横坡
±20且不大于±0.3%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注:本节包括掺入一定比例的碎(砾)石、天然砂砾或工业废渣等材料铺筑的基层。
第五节块石基层
第4。5。1条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第4。5。2条块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块石基层允许偏差
表4.5。2
序号
序 号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 数
1
厚度
-10%
1000㎡
1
用尺量
2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40m
1
用尺量
3
中线高程
±30mm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4
横坡
±30且不大于±1%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第六节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
第4.6。1条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6.2条摊铺层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第4。6.3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第4。6。4条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
表4.6。4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
重型击实95
轻型击实98
1000㎡
1
灌砂法
2
平整度
10
20m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3
厚度
±10
50m
1
用尺量
4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40m
1
用尺量
5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6
横坡
±20且不大于±0。3%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第五章 面层
第一节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
第5.1.1条模板必须支立牢固,不得倾斜、漏浆.
第5。1。2条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
第5。1.3条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缝必须全部贯通,传力杆必须与缝面垂直。
第5。1。4条切缝直线段应线直,曲线段应弯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缝。
第5。1。5条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
表5.1.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支模
直顺度
5
50m
1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2
高程
±5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3
水泥混凝土
△抗压强度
不低于设计规定
每台班
1组
见附录三
4
△抗折强度
试块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每
每台班
1组
见附录三
5
△厚度
+20
-5
每块
2
用尺量
6
平整度
5
块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7
相邻板高差
3
缝
1
用尺量
8
宽度
-20
40m
1
用尺量
9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10
横坡
±10且不大于±0。3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11
纵缝直顺
10
100m缝长
1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12
横缝直顺
10
40m
1
沿路宽拉线量取最大值
13
蜂窝麻面面积
≤2%
每块每侧面
1
用尺量蜂窝总面积
14
井框与路面高差
3
每座
1
用尺量取最大值
第二节沥青混凝土面层
第5.2。1条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5。2。2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2.3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5.2。4条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2。5条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
表5。2.5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
≥95
2000㎡
1
称质量检验
2
△厚度
+20
-5
2000㎡
1
用尺量
3
弯沉值
小于设计规定
路宽(mm)
<9
2
用弯沉仪检测
9~15
4
>15
6
4
平整度
≤2.6
20m
路宽(mm)
≤20
2
见注②
>20
4
5
20m
路宽(mm)
<9
1
见注②
9~15
2
>15
3
5
宽度
-20
40m
1
用尺量
6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7
横坡
±10且不大于±0。3%
20m
路宽(m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8
井框与路面的高差
5
每座
1
用尺量取最大值
注:①标准质量密度采用马歇尔稳定仪或30MPa(300kg/㎡)成型法测定;
②测平仪及3m直尺测平整度(任选一种);
③弯沉值单位:;
第三节黑色碎(砾)石面层
第5。3.1条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5.3。2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3。3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5。3.4条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3。5条黑色碎(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黑色碎(砾)石面层允许偏差
表5.3。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
≥93%
2000㎡
1
用腊封称质量法
2
△厚度
+20
-5
2000㎡
1
用尺量
3
弯沉值
小于设计规定
20m
路宽(m)
<9
2
用弯沉仪具测
9~15
4
>15
6
4
平整度
5
20m
路宽(m)
<9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9~15
2
>15
3
5
宽度
-20
40m
1
用尺量
6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7
横坡
±10
且不大于
±0.3%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8
井框与路面的高差
5
每座
1
用尺量取最大值
注:①标准质量密度可采用马歇尔秘定仪或30MPa(300kg/c㎡压力成型法测定;
②黑色碎(砾)石作基层,其厚度、高程应按其基层要求取点评定;
③弯沉值单位:.
第四节沥青贯入式面层
第5.4。1条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5。4。2条面层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4.3条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5。4。4条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5。4。5条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4。6条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5。4。7条沥青贯入式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沥青贯入式面层允许偏差
表5。4.7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密度
≥2。15t/
2000㎡
1
灌砂法
2
△厚度
+20
-5
2000㎡
1
用尺量
3
弯沉值
小于设计规定
20m
路宽(m)
<9
2
用弯沉仪具测量
9~15
4
>15
6
4
平整度
7
20cm
路宽(m)
<9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9~15
2
>15
3
5
宽度
-20
40cm
1
用尺量
6
中线高程
±20
20c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7
横坡
±10
且不大于
±0.3%
20c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8
井框与路
面的高差
5
每座
1
用尺量取最大值
注:①沥青贯入式作基层时,其厚度和中线高程的允许偏差按基层要求取值;
②弯沉值单位:。
第五节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第5.5.1条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5。5。2条沥青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5。5。3条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5.5.4条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5。5.5条沥青表面处治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5的规定。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允许偏差
表5.5.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平整度
10
20m
路宽(m)
<9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9~15
2
>15
3
2
宽度
-20
40m
1
用尺量
3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4
横坡
±20
且不大于
±1%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注:在旧路上进行表面处治,可不检查3、4项。
第六节泥结碎石面层
第5。6。1条泥浆必须浇灌均匀,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弹簧等现象.
第5.6.2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6。3条面层与其它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6。4条泥结碎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泥结碎石面层允许偏差
表5。6。4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厚度
+20
-10
1000㎡
1
用尺量
2
平整度
15
20m
1
用直尺量取最大值
3
宽度
-20
40m
1
用尺量
4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5
横坡
±20且不大于±1%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第七节级配砾石面层
第5.7.1条混合料配比必须符合级配曲线范围,拌和应均匀。
第5。7.2条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粗细料集中、波浪等现象。
第5。7。3条面层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7。4条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7。5条级配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5的规定。
级配砾石面层允许偏差
表5。7。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厚度
+20
-10
1000㎡
1
用尺量
2
平整度
15
20m
1
用直尺量取最大值
3
宽度
-20
40m
1
用尺量
4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5
横坡
±20且不大于±1%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注:级配砾石如作为基层,1、4项允许偏差应按基层要求取值.
第六章 附属构筑物
第一节侧石、缘石
第6.1。1条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应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第6.1。2条侧石背后回填必须密实。
第6.1.3条侧石、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侧石、缘石允许偏差
表6.1.3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上
直顺度
10
100m
1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2
相邻块高差
3
20m
1
用尺量
3
缝宽
±3
20m
1
用尺量
4
侧石顶面高程
±1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注:①粗料石缝宽的允许偏差为±5mm;
②现场浇筑侧石,缘石的检验指标应按本标准第七章第一节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预制块人行道
第6。2.1条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第6。2。2条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2。3条预制块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预制块人行道允许偏差
表6。2.3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
路床
≥90%
100m
2
用环刀法或灌砂法检验
基层
≥95%
2
平整度
5
20m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3
相邻块高差
3
20m
1
用尺量取最大值
4
横 坡
±0。3%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5
纵缝直顺
10
40m
1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6
横缝直顺
10
20m
1
沿路宽拉小线量取最大值
7
井框与路面高差
5
每座
1
用尺量
注:①本表压实度数值系采用轻型击实标准;
②独立人行道工程,应增加检验高程指标,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3第4项.
第三节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第6.3。1条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等现象。
第6。3。2条表面线格必须整齐、清晰。
第6.3.3条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3.4条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允许偏差
表6。3。5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
路床
≥80
1000m
2
用环刀法或灌砂法检验
基层
≥95
2
抗压强度
不低于设计规定
每台班
1组
见附录三
3
厚度
±5
20m
1
用尺量
4
平整度
5
20m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5
宽度
-20
40m
1
用尺量
6
横坡
±0。3%
4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7
井框与路面高差
5
每座
1
用尺量
注:本表压实度系采用轻型击实标准。
第四节沥青类人行道
第6。4。1条沥青人行道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6。4.2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边不应枯焦。
第6。4。3条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4.4条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6。4。5条沥青类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沥青类人行道允许偏差
表6。4.5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
路床
≥90
100m
2
用环刀法或灌砂法检验
基层
≥95
2
厚度
±5
20m
1
用尺量
3
平整度
沥青混凝土
5
20m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其它
7
4
宽度
-20m
40m
1
用尺量
5
横坡
±0。3%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6
井面与路面高差
5
每座
1
用尺量
注:本表压实度数值系采用轻型击实标准。
第五节涵洞、倒虹管
第6.5。1条砌体必须咬扣紧密,砂浆饱满密实,灰缝整齐,不得有空鼓,墙面应平齐.
第6。5.2条盖板、基底混凝土应浇捣密实,坐浆安装稳固.
第6。5.3条流水道必须畅通,不得阻水。
第6。5.4条涵洞、倒虹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4的规定。
涵洞、倒虹管允许偏差
表6。5.4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轴线位移
50
道
2
挂线用尺量
2
底面高程
±30
道
4
用水准仪具测量
3
泄水断面尺寸
不小于设计规定
道
2
用尺量
4
涵管长度
+100
-50
道
1
用尺量
5
倒虹管闭水试验
不大于表6。5.5允许渗水量
每井段
1
灌水并计算渗水量
注:回填土应符合现行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第三章第八节的规定.
第6。5。5条倒虹管闭水试验允许渗水量应符合表6.5.5的规定。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允许偏差
表5。5。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平整度
10
20m
路宽(m)
<9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9~15
2
>15
3
2
宽度
-20
40m
1
用尺量
3
中线高程
±2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4
横坡
±20
且不大于
±1%
20m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具测量
9~15
4
>15
6
注:在旧路上进行表面处治,可不检查3、4项。
第六节收水井、支管
第6.6。1条收水井内壁抹面必须平整,不得起壳裂缝。
第6。6.2条井框、井篦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应平稳。
第6.6。3条井内严禁有垃圾等杂物,井周及支管回填必须满足路基要求.
第6.6。4条支管必须直顺,不得有错口,管头应与井壁齐平。
第6。6。5条收水井、支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6。5的规定。
收水井、支管允许偏差
表6。6。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井框与井壁吻合
10
座
1
用尺量
2
井口高程
+10
-30
座
1
与井周路面比
3
井位与路边线吻合
20
座
2
用尺量
4
井内尺寸
+20
0
座
1
用尺量
第七节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
第6。7.1条砌体砂浆必须嵌填饱满、密实。
第6。7。2条灰缝应整齐均匀,缝宽符合要求,勾缝不得有空鼓、脱落。
第6。7。3条砌体分层砌筑必须错缝,其相交处的咬扣必须紧密。
第6。7。4条沉降缝必须直顺贯通。
第6。7。5条预埋件、泄水孔、反滤层、防水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6.7.6条干砌石不得有松动、叠砌和浮塞现象.
第6。7.7条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7.7的规定。
第七章 道路半成品
第一节预制侧石、缘石
第7.1.1条预制侧石、缘石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第7.1。2条预制侧石、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预制侧石、缘石允许偏差
表7.1。2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混凝土抗压强度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
2
外形尺寸(长、宽、高)
±5
3
外露面缺边掉角长度
<20且不多于1处
4
外露面平整度
3
第二节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
第7。2.1条预制道板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第7.2.2条彩色道板必须表面平整,色彩均匀,线路清晰和棱角整齐.
第7。2.3条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允许偏差
表7。2.3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混凝土抗压强度
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规定
2
两对角线长度差
大方砖5
小方砖3
3
厚 度
大方砖±5
小方砖±3
4
外露面缺边掉角
大方砖小于20
小方砖小于10
且不多于1处
5
边 长
大方砖±5
小方砖±3
5
外露面平整度
2
注:小方砖指边长小于30cm×30cm者,超过此值的为大方砖。
第八章 测量
第8。0。1条水准点闭合差:±12√Lmm,式中L为水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km.
第8.0.2条导线方位角闭合差:±12√n秒,式中n为测站数。
第8。0.3条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0。3的规定.
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
表8。0.3
序 号
固定测桩间距离(m)
允许偏差
1
<200
1/5000
2
200~500
1/10000
3
>500
1/20000
附录一 本标准采用的名词和各地习用名词对照
本标准采用名词
各地习用名词
路床
基层
面层
平整度
侧石
缘石
收水井
人行道板
(小方砖、大方砖)
支管
石灰
砾石
井框
井篦
伸缩缝
闭水
倒虹管
挡土墙
勾缝
砂浆
人行道
沥青表面处治
路基、路床、路胎、道胎、路槽
基层、基础、垫层、过渡层、隔离层、扎根层、主料层
路面
平坦度
道牙、立道牙、路缘石、路边牙、路边石、路牙
平道牙、平石、路沿、卧石
茄利、雨水井、雨水口、进水口
九格砖、水泥砖、水泥花砖
连管、连接管、过街管
白灰
卵石
井座、井圈
进水口盖、茄利盖
温度缝、伸涨缝
磅水
虹吸管
护墙
嵌缝
水泥浆、水泥灰浆、素灰
步道
沥青表面处理、泼油
附录二 质量评定统计计算举例
劳动路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一、工程概况
劳动路全长627m,修建7m宽路面,共计4389㎡,两侧安装侧石。路面结构为15cm石灰土类(炉渣石灰土)基层,7cm沥青稳定碎石基层,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二、工程工序、部位划分
1.工序划分:
工序划分为路床、炉渣石灰土基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侧石五项。
2。由于本工程道路长度较短、不划分部位。
三、工序施工质量检验评定
1。路床工序: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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