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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标准.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4064491 上传时间:2024-07-2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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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一、总则 1、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水电行业的特点制定. 2、本标准适用于施工局各项目部及施工局外协单位。 二、安全目标 1、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施工局下达的目标值以内. 2、项目部根据施工局下达的目标值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三、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主管安全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3、生产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 4、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施工安全、环境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6、其他职能部门对其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7、所属施工队(厂)对其施工区域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8、项目部对外用工队伍的安全负有管理职责。 四、安全监督 1、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项目部实行上级对下级安全监督。 3、项目部设安全管理部门,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厂)设兼职安全员。 4、项目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副经理主管;施工队(厂)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副队长(厂长)主管。 五、 规章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程、制度。 2、项目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国家及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1)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2)编制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检修、保养、规程和制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单位工程开工前,应按上级有关安全规定,提交安全保证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根据施工环境,编制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项目部应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进行检查、修订。 六、教育培训 1、项目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2、新入厂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班和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3、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下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是: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施工局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标准和防火、防爆、防尘噪以及现场急救常识等. (2)二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是:本项目的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和预防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是:岗位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岗位生产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 (4)职工因工作调动及干部参加劳动,必须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5)凡从事锅炉、受压容器、起重、电气、焊接、高空作业、爆破、机动车辆等特种工作,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项目部要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的进行。主要内容有: (1)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2)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分析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接受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4)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的知识教育。 (5)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七、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 (1)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增强,对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是否坚决给予纠改。 (2)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现象。 (3)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是否给予了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是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机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施工区域有无不安全因素,马道、护栏、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是否安全可靠,施工用电是否达到规定标准,职工对身边危险源是否进行了辨别和预防等。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可参考2003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包括: (1)周安全生产检查。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的领导牵头,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公安、工会等部门人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性检查. (2)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对防洪、防冻、冬季防火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队(厂)人员进行检查。 每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对上次检查记录的问题进行纠改验证,直到问题得到解决。检查记录由安全部门负责整理,整改措施记录由安全部门负责收集。 (3) 逐日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a、主要以现场检查为主,主要查违章、查隐患、查文明生产问题,监督落实安全措施,协调安全干扰. b、专职安全员必须坚持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并做好检查记录。 c、必须坚持执行交接班安全检查制度. d、项目部领导和各部门人员都必须结合自身的工作业务,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e、施工队(厂)每天对所施工的生产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八、例行工作 1、班前会和班后会 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施工情况和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班后会:总结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 2、安全分析会 项目部和施工队(厂)应在每周一的生产调度会上进行一次安全分析。综合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3、安全简报 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或通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 4、项目部和施工队(厂)应结合作业活动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九、安全文明生产 1、安全文明生产要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项目部与施工队(厂)签订《安全、环境责任书》,坚持年终考核。 3、安全文明生产基本要求: (1)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纪律,进入施工现场按劳保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禁止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企业名称、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安全文明生产纪律等标示牌。 (3)施工用房和生活用房要严格按规划建造,严禁乱搭乱建。 (4)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标志、设施齐全。 (5)风、水、电管线、通风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标识清晰。 (6)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车容机貌整洁,消防器材齐备,通道畅通。 (7)施工用各类脚手架、吊篮、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安全标志醒目。 (8)积极开展尘、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废渣、污水。 (9)生活区清洁卫生,环境美化。 十、事故管理 1、重大事故等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重大事故; (2)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重大事故; (3)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重大事故: (4)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重大事故。 2、事故划分 (1)按事故发生类型主要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淹溺、其它。 (2)按事故发生部位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模板、脚手架、洞口和临边、井架及龙门架、塔吊、外用电梯、施工机具、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外电线路、墙板结构、临时设施、其它。 3、事故报告 (1)人员伤亡和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项目部主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施工局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做到不拖报、不瞒报。 (2)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的,必须在12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材料报施工局主管领导,轻伤事故必须在7天内将书面材料报施工局工程管理部.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部门。 (3)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及时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做到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认真保护现场,不得人为地破坏或随意清理。 4、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主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公安、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事故处理 对事故处理要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的原则执行。6、事故处罚 (1)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施工局将给予事故单位50万元罚款,给项目部经理罚款1000~3000元,给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罚款500~1500元. (2)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施工局将给予事故单位25万元罚款,给项目部经理罚款800~1500元,给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罚款300~1000元. (3)轻伤事故超过施工局下达的允许值,将给予事故单位罚款2000~5000元/起,给项目部经理罚款500元,给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罚款300元。 (4)坚持执行“安全否决权"原则,凡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单位,将取消年终奖先评优资格。 (5)凡对事故拖报、漏报、瞒报或延误工伤认定的单位,其引起的责任后果由该单位负责。 7、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 在十五日内,由工伤职工申请,所在单位填报《第二施工局职工伤亡申报表》及事故分析报告,施工局工程管理部审核后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报工程局,认定工伤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若为交通事故,还应提供交管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施工局人力资源部接到《工伤认定通知书》后,填报《职工因工伤亡待遇申请书》.工伤认定证明和职工伤亡待遇申请证明其中一份交由本人保存。 十一、安全考核 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改进. 2、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3、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的时间、内容可由项目部自定。考核工作由项目部主管领导牵头,安全部门具体组织,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4、考核管理办法可参考2003年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相关记录: 1、《安全文明施工交接班记录》见本手册表 2、《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单》QG/SDSJ0607B1 3、《安全交底记录》QG/SDSJ0607B2 4、《安全指令》QG/SDSJ0607B3 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E&OHSC/SDSJ-04B1-B4 6、《纠正措施记录》E&OHSC/SDSJ-09B1 7、《预防措施记录》E&OHSC/SDSJ-09B2 8、《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评审记录》 9、《安全生产检查标准》自编 10、《安全标志配置清单》E& OHSC /SDSJ—25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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