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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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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的便利性、加强对笔记本电脑管理,杜绝不必要的浪费,规范集团经理级(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笔记本电脑的采购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管理原则
2.1员工配备办公用电脑(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须经过申请与审批的原则。
2.2电脑配备应坚持"物尽其用”原则,不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档配置,同时对于工作性质特殊的岗位,才予以审批同意配备笔记本电脑。
2。3经理级(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笔记本电脑配置,采用公司补助人民币3500元用于配置笔记本电脑,余款由个人支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所购电脑所有权归个人所有.但在三年内,该电脑仍主要用于公司工作使用的原则。
2.4已配置了笔记本电脑的员工,三年使用期间内原则上不再配备或更新第二部电脑(含台式电脑)。
2。5”配置笔记本电脑"补助是给予经理级(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福利,员工享受此福利后,公司不再回收此电脑,而购置电脑后不满3年发生离职的员工,需要按比例扣回公司出资的金额。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个人员工笔记本电脑的管理。
4管理的内容
经理级(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笔记本电脑配置、采购、使用、处理。
5申购、审核与审批
5.1 笔记本电脑的购置申请
5.1。1 申请人须为集团正式员工,任职级别属于经理(含经理)以上级别.经理(不含经理)以下级别的员工不适用”本规定",办公用电脑仍按集团固定资产采购规定办理申购.
5。1。2员工购置笔记本电脑,需要通过网上”固化流程"办理,填写《笔记本电脑购置申请审批单》。
5.1。3配置笔记本电脑须用于工作,公司将不再提供额外电脑(含台式电脑)。
5。2笔记本电脑的购置审核与审批
5.2。1总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须备案行政管理部门。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必须经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后,才能提交财务部报销;
5.2.2子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子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必须经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后,才能提交财务管理部报销.
6使用与控制
6.1 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
6。1。1所配置笔记本电脑须用于公司工作,公司将不再提供额外电脑(含台式电脑)。
6。1.2自购置电脑之日起,所购电脑三年内所有权归公司与申请人共同拥有,同时三年内不可再次以任何方式更换电脑(含台式电脑),或再次申请新购(因公司原因引致的被窃、或损坏除外)。
6。1。3公司支付3500元后,不承担任何电脑维修、保管等任何费用开支,包括因个人原因而致使所购电脑发生被窃、或损坏,费用由个人自理。
6。1.4所购置的笔记本电脑,由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以"备查”形式管理,并备监督或审计检查使用,不作固定资产入账。
6。1.5所购置的笔记本电脑的价格不能低于公司支付金额的150%元,CPU必须在双核2.0G以上、内存必须在4G以上、硬盘必须在500G以上,必须是新电脑,同时不能以旧充新或低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如违反,公司有权全额收回出资并取消其按本制度购置笔记本电脑的资格。
6。1.6购置电脑满三年后,员工可重新按此规定申购笔记本电脑。
6。1。7 若员工当前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由集团全资购买,则需在满足"使用期限超过3年,且已报废”的条件下,方能根据本规定重新购买笔记本电脑。
6.2笔记本电脑财务处理规定
6.2。1购买电脑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须保证公司出资部分的财务入帐,(可分别开具)。没有发票不允许出款。
6。2。2。 购置电脑后不满3年发生离职的员工,需要按比例扣回公司出资的金额,扣回公司出资金额后,电脑才能属离职员工个人所有,扣回比例如下:
购入使用月数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5-36
扣款比例
90%
85%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5%
6。2。3 员工在入职公司后(试用期满),自购买之日起可持”笔记本电脑购置审批表”、购买发票,按正常费用报销程序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出款。
7.支持性文件
无
8。使用工具
模版
标准/要点
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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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
编号:LM-P2-XZ01
版号: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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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
编号:YH-P2-XZ01
版号: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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