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一、对本场主要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要定期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二、积极配合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抽查。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向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四、积极配合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专家现场诊断.五、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控制扑灭措施,立即实施封锁、扑杀病畜,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七、接受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和指导。八、及时报送各类动物疫情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