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豫环文〔2012〕19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发布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
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相关技术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56号)精神,指导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控制污水无序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厅编制了《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试行)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2 —
目 录
前 言 6
1 适用范围 7
2 编制依据 7
3 术语和定义 9
3.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9
3.2 农村生活污水 9
3.3 黑水 10
3。4 灰水 10
3.5 合流制 10
3.6 截留式合流制 10
3。7 分流制 10
3。8 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 10
3。9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10
4 农村分类 11
5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特征 11
5.1 水量 11
5.2 水质 12
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般要求 13
6.1 选址要求 13
6.2 收集要求 13
6.3 建设要求 15
6.4 排放要求 15
6.5 管理要求 16
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 17
8 常用工艺技术介绍 17
8。1 预处理 17
8.2 生化处理 26
8.3 深度处理 46
9 推荐的处理技术模式 61
9.1 处理技术选用原则 61
9.2 处理技术模式选择 62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精神,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56号),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改善河南省水环境质量,指导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包括以下内容:适用范围、编制依据、术语和定义、农村分类、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特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般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常用工艺技术介绍、推荐的处理技术模式.
本指南针对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生活污水处理部分进行技术指导,供环境保护部门、设计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和其他农村用户使用。
本指南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何新生,徐洪斌,孙震宇,雷达.
本指南于2012年2月6日发布,属于首次发布。以后将根据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农村人居环境管理要求及污水处理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指南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部分,用于指导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选址、设计、施工建设、排放及管理等工作。
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部分,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本指南推荐的处理技术模式,工程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应按照本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省内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参照本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地区不适用于本指南。
2 编制依据
本指南内容参考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78号)
《关于发布<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2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
《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政办〔2011〕56号)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
《华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9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GB5023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
《玻璃钢-聚氯乙烯(FRP-PVC)复合管道设计规定》(HG2052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
《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HJ526-2010)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HJJ/T54—93)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8-2010)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7-2010)
《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9—2011)
《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0—2011)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
3 术语和定义
3。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人居环境全面改善为目的,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整治内容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其他突出环境问题。
3。2 农村生活污水
指在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包括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工业活动(如村办企业、农产品加工、集中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水。
3.3 黑水
指厕所冲洗粪便的高浓度生活污水。
3.4 灰水
指除冲厕用水以外的厨房用水、洗衣或洗浴用水等低浓度的生活污水。
3.5 合流制
用同一管道收集和输送农村生活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3.6 截留式合流制
在生活污水处理前设置截流管道,少量雨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截留管道进行污水处理后排放,超出管道负荷的雨水通过溢流管道直接排放。
3.7 分流制
用不同管道分别收集和输送各种农村生活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3.8 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大、污水排放量较大、城市管网不能覆盖的情况,对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较大范围的管网进行收集,输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处理的方式。
3。9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小、污水排放量较小、不适合或不需要大范围铺设污水管网的情况,以单户、联户或街区为单位进行就地污水处理的方式。
4 农村分类
为了便于对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本指南根据河南省各地农村的经济状况、基础设施、卫浴设备及其他现有条件等,把农村划分为三种不同类型:
1、基础条件较好
是指经济状况较好,户内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完善,各家各户均有卫浴设备,村容村貌较好的农村。
2、基础条件一般
是指经济状况一般,户内给排水等基础设施较完善,部分村户内有卫浴设备,村容村貌一般的农村。
3、基础条件较差
是指经济状况较差,户内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个别村户内有卫浴设备,村容村貌较差的农村。
5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特征
5.1 水量
5。1.1 用水量
河南省农村地区用水类型包括自来水、井水和河水等。居民用水量受经济状况、供水条件、生活习惯等因素直接影响。在具体确定用水量时,需以表5-1中数值为基础,结合当地居民的用水现状酌情确定。
表5-1 河南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参考取值
村庄类型
用水量(升/人·日)
基础条件较好,自来水普及,各家各户均有卫浴设备,给排水设施完善
100~120
基础条件一般,自来水普及,部分村户内有卫浴设备,给排水设施较完善
50~100
基础条件较差,各村户水源为自打井,个别村户内有卫浴设备,给水排水设施不完善
30~50
5.1.2 排水量
农村居民的排水量宜根据对村庄卫生设施水平、排水系统的组成和完善程度等因素的实地调查情况确定.根据《华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9月),农村生活污水排水系数为0。33~0。39,远低于城市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水系数.其原因是村民生活习惯的影响,如一部分用过后仍然比较清洁的水被直接再利用,没有排入下水道。因此,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与农户卫生设施水平、用水习惯、排水系统完善程度等因素有关,可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或参照表5-1中的用水量和5-2中的排水系数确定。
表5—2 河南省农村居民生活排水量参考取值
排水收集特点
排水系数
全部生活污水混合收集进入污水管网
0.8
只收集全部灰水进入污水管网
0。5
只收集部分混合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
0.4
只收集部分灰水进入污水管道
0.2
(引自:《华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5.2 水质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农家的厕所冲洗水、厨房洗涤水、洗衣机排水、洗漱排水及其他排水等。污水水质随污水来源、有无水冲厕所、时段特征等变化幅度较大.因此,在确定用水水质时,需以表5-3中数值为基础,结合当地居民的用水现状酌情确定。
表5-3 河南省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取值
序号
项目
参考值
备注
1
pH
6~9
无量纲
2
化学需氧量
150~500
单位:mg/L
3
悬浮物
100~200
单位:mg/L
4
氨氮
15~65
单位:mg/L
5
总磷
1.3~6.5
单位:mg/L
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般要求
6。1 选址要求
1、应结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
2、应结合当地地形特点,村内管网情况及当地主导风向等,优先选择在地势相对较低,管网铺设相对容易,主导风向为下风向的位置;
3、如选在河流周边,应符合防洪规划;
4、污水处理选址应远离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
6.2 收集要求
6.2.1 排水体制
1、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村,宜采用雨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制;
2、对于基础条件一般,并且已经采用合流制的农村,宜采用截留式合流制,逐步改造为分流制;
3、对于基础条件较差的农村,可采用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待基础条件改善后改造为分流制;
4、合流制、截留式合流制、分流制如图6-1至6-3。
管道
管道
雨水
生活污水
污水处理
利用
排放
图6—1 合流制排水体制
后期雨水
生活污水
初期雨水
管道
雨水
生活污水
截留设施
利用
排放
污水处理
排放
管道
图6—2 截留式合流制排水体制
雨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处理
利用
排放
雨水管道或地表径流
污水管道
管道
图6-
图6—3 分流制排水体制
6。2。2 收集管网
1、雨水收集
①雨水应充分利用地表径流或现有管道沟渠排放;
②雨水排放应尽量考虑自流排水,管道或沟渠坡度应满足重力自流的要求;
③雨水管道或沟渠应定期清理,避免其中杂物随地表径流污染水环境。
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
①农村生活污水原则上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若利用村内现有沟渠,应采取必要的密闭和防渗措施;
②生活污水应尽量考虑自流排水,管道或沟渠坡度应满足重力自流的要求;
③管径大小根据水量等合理计算,应避免因管径过小而造成堵塞,也应防止管径过大造成的浪费;
④管路的选择应结合当地村镇规划,尽量避免与其他工程相冲突。
6。3 建设要求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应以批准的《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村镇规划以及相关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利用的关系;
2、污水处理工程应规范设计,严格施工,合理调试,保证污水处理后达到预期效果。
6。4 排放要求
6。4。1 污水排放
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在未有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建议根据污水排放去向以及排放水域的水体功能,参考相关排放标准和水质标准,结合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而定,相关水质标准如表6—1.
表6-1 农村污水排放参考标准
序号
排水去向
标准名称
标准号
1
直接排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3
灌溉用水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92
4
渔业用水
渔业水质标准
GB11607—89
注:基础条件较差的农村,不宜执行过高的排放标准
6。4.2 污泥处置
污泥处理根据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可分为分散处理系统和集中处理系统。
1、分散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先单独储存,然后定期统一收集到干化场处理,待污泥熟化后,再进行土地利用,例如还田;
2、集中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量较大,需采用完备的污泥处理设施,以免造成二次污染。首先要统一收集运至处理场进行机械脱水,然后再进行好氧堆肥处理,堆肥产品宜直接进行土地利用。
6.5 管理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后,要保证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与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日常维护、定期检查等运行管理手段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为了科学的管理好农村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需要制定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污水处理设备设施使用人应总体负责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维护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和章程,保证长效运行。
2、污水处理设计建造人除规范设计,严格建造外,还应根据实际工艺对污水处理使用人进行培训,包括环境意识培训、污水处理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设施运行和日常操作培训、常见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培训等,并长期为使用人提供本工程的技术支持。
3、管理部门除规定排放要求,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外,还应加强对已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工程运行异常或处理不达标,应及时通知设备设施使用人,并追究相关责任。
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按照流程可分为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具体如表7—1。
表7-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
序号
阶段
常用工艺
目的
1
预处理
格栅、调节池、沉淀池、化粪池、沼气净化池等
去除大部分悬浮物和部分CODcr、BOD5等
2
生化处理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工艺、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膜生物法等
去除大部分CODcr、BOD5和部分氮、磷等
3
深度处理
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地处理、过滤等
进一步去除CODcr、BOD5、氮、磷及其他污染因子
8 常用工艺技术介绍
8.1 预处理
8.1。1 化粪池
1、概述
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微生物发酵的原理,以去除粪便污水或其他生活污水中悬浮物、有机物和病原微生物为主要目的的小型污水初级处理构筑物。
污水通过化粪池的沉淀作用可去除大部分悬浮物(SS),通过微生物的厌氧发酵作用可降解部分有机物(CODcr、BOD5),池底沉积的污泥可用作有机肥.通过化粪池的预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水管道被堵塞,亦可有效降低后续处理单元的有机污染负荷.但化粪池处理效果有限,一般不能直接排放水体,需经后续好氧生物处理单元或生态技术单元进一步处理。化粪池应进行防水、防渗和防腐处理,以防止污染地下水并保证后续污水处理单元处理水量。化粪池应定期清淘,保持进出水畅通,清掏物作为固废进一步处理或用于农田施肥。
化粪池的优点:结构简单、易施工、造价低、维护管理简便、无能耗、运行费用省、卫生效果好。
化粪池的不足:沉积污泥多,需定期进行清理;沼气回收率低,综合效益不高;化粪池处理效果有限,一般不能直接排放水体,需经后续好氧生物处理单元或生态技术单元进一步处理。
化粪池适用范围:可广泛应用于省内农村生活污水的预处理,特别适用于生态卫生厕所的粪便与尿液的预处理。
2、类型和结构
化粪池根据建筑材料和结构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砖砌化粪池、现浇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预制钢筋混凝土化粪池、玻璃钢化粪池等.根据池子形状可以分为矩形化粪池和圆形化粪池。河南省农村化粪池可根据使用人数分为双格化粪池和三格化粪池(如图8-1所示)。化粪池宜用于使用水冲厕所的场所,并宜设置在接户管下游且便于清掏的位置。
第一格
第二格
第三格
出水口
粪渣口
粪渣口
粪渣口
图8—1 典型三格化粪池结构示意图
3、设计事项
化粪池的具体设计可参见《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农村化粪池规模和参数可参考如下事项:
①为防止污染地下水,化粪池须进行防水、防渗设计。
②化粪池的设计应与村庄排污和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考虑设计,使之与排污或污水处理系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便充分发挥化粪池的功能.
③化粪池选址应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水文情况和基底处理方法,以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基坑护坡塌方、地下水过多而无法清底等问题。
④化粪池距地下给水排水构筑物距离应不小于30m,距其他建筑物距离应不小于5m,化粪池的位置应便于清掏池底污泥。
⑤农村化粪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不小于48h。
⑥当化粪池污水量小于或等于10m3/d,首选两格化粪池,第一格容积占总容积65%~80%,第二格容积占20%~35%;若化粪池污水量大于10m3/d,一般设计为三格化粪池,第一格容积占总容积的50%~60%,第二格容积占20%~30%,第三格容积占20%~30%;若化粪池污水量超过50m3/d,宜设两个并联的化粪池;化粪池容积最小不宜小于2。0m3,且此时最好设计为圆形化粪池(又称化粪井),采取大小相同的双格连通方式,每格有效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0m。
⑦化粪池水面到池底深度不应小于1.3m,池长不应小于1m,宽度不应小于0。75m.
4、施工事项
可根据当地气候和工期要求,购买预制成品化粪池安装,或现场建造化粪池.预制成品化粪池有效容积从2.0m3至100m3不等,应根据当地处理水量、地下水位、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中相关内容,选择相应型号的预制成品化粪池。成品化粪池的加工在生产厂家完成,其现场安装和施工工序主要包括:开挖坑槽、安装化粪池、分层回填土、砌清掏孔和砌连接井。
由于化粪池易产生臭味,现场建造化粪池最好建成地埋式,并采取密封防臭措施.若周围环境容许溢出,且地质条件较好,土壤渗滤系数很小,则可采取砖砌化粪池,其内外墙可采用1:3水泥砂浆打底,1:2水泥砂浆粉面,厚度20mm。若当地地质条件较差,比如山区、丘陵地带,临近河流、湖泊或道路,则建议采取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对池底、池壁进行混凝土抹面避免化粪池污水渗滤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同时配套安装PVC或混凝土管道。
5、技术经济指标
①经济指标
运行费用极少,费用忽略不计。
②处理效果
污水通过化粪池的沉淀作用可去除大部分悬浮物(SS),通过微生物的厌氧发酵作用可降解部分有机物(CODcr、BOD5等),池底沉积的污泥可用作有机肥。通过化粪池的预处理也可有效防止污水管道被堵塞,亦可有效降低后续处理单元的有机污染负荷。
化粪池处理效果有限,一般不能直接排放水体,需经后续处理单元及深度处理单元进一步处理。
6、运行管理
①化粪池的日常维护检查包括化粪池的水量控制、防漏、防臭、清理格栅杂物、清理池渣等工作。
②水量控制:化粪池水量不宜过大,过大的水量会稀释池内粪便等固体有机物,缩短了固体有机物的厌氧消化时间,会降低化粪池的处理效果;且大水量易带走悬浮固体,易造成管道的堵塞。
③防漏检查:应定期检查化粪池的防渗设施,以免粪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④防臭检查:化粪池的密封性也应进行定期检查,要注意化粪池的池盖是否盖好,避免池内恶臭气体溢出污染周边空气。
⑤清理格栅杂物:若化粪池第一格安置有格栅时,应注意检查格栅,发现有大量杂物时应及时清理,防止格栅堵塞.
⑥清理池渣:化粪池建成投入使用初期,可不进行污泥和池渣的清理,运行1~3年后,可采用专用的槽罐车,对化粪池池渣每年清抽一次。
⑦其他注意事项:在清渣或取粪水时,不得在池边点灯、吸烟等,以防粪便发酵产生的沼气遇火爆炸;检查或清理池渣后,井盖要盖好,以免对人畜造成危害。
8。1。2 净化沼气池
1、概述
净化沼气池是一种分散处理生活污水的装置,它采用生物厌氧消化和好氧过滤相结合的办法,集生物、化学、物理处理于一体,采用“多级发酵、多种好氧过滤和多层次净化",实现污水中多种污染物的逐级去除,可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预处理单元.
净化沼气池的优点:结构简单、易施工、维护管理简便、投资少、资金分散,见效快,相对于化粪池污泥减量效果明显,有机物降解效果高。
净化沼气池的不足:需专人管理,且目前采用的直通式安全排放沼气法和沼气池全封闭法均存在缺陷。
净化沼气池适用范围:该技术适用于一家一户或联户的分散处理,如果有畜禽养殖、蔬菜种植和果林种植等产业,可形成适合不同产业结构的沼气利用模式。
2、类型和结构
净化沼气池有条形、矩形和圆形3种池型,在建池前,通常要根据工程现场地面和地形情况选用不同的池型结构。净化沼气池(如图8-2)可以根据黑水和灰水是否共用管道,将污水流程分为分流型和合流型两种.
进水
前处理区
厌氧Ⅱ区
后处理区
出水
沉砂池
厌氧Ⅰ区
图8-2 污水净化沼气池示意图
3、设计事项
净化沼气池的具体设计参数,应参考《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规范》(NY/T1702—2009),在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计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
①污水应单向流动,并采取进水压气,不应采用返水压气;
②净化池的水力坡度>0.5%,且进出水表高差应>200mm;
③净化池应设置检查威胁用的旁通管;
④净化池排除的污泥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⑤净化池平面布局应因地制宜,且便于清掏、管理;距离地下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近距不宜小于5m;
⑥净化池总容积不小于10m3,,深度不应低于1。60m,宽度不应小于1.00m,长度不应小于2。00m,圆形井口直径不应小于0.60m,长方形井口宽度不应小于0.50m,长度不应小于0。70m;
⑦净化池的输料管直径不宜小于200mm;
⑧净化池内各处理单元过程均应合理布水;
⑨净化池采用土木结构时,应符合GB50009、GB50010、GB50003、GB50007、GB50069及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非土木工程结构制造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技术要求。
4、施工事项
净化沼气池的具体施工,应参考《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规范》(NY/T1702-2009),在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施工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
①施工前设计人员应与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组织好施工队伍;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宜进行混凝土和抹灰施工;
②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68的规定;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3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J141的规定;
③回填土以“手捏成团,落地开花”为宜,支撑的拆除应与坑槽回填的进度同步进行。
5、技术经济指标
①经济指标
运行费用较少,参考费用为0.07~0。10元/m3。
②处理效果
净化沼气池除起到过滤效果外,污水经过发酵后能够去除部分有机物,达到净化目的,有机物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可作为清洁能源加以利用,发酵后的沼渣为活性态养分,可替代部分化肥.
净化沼气池处理效果有限,一般不能直接排放水体,需经后续处理单元及深度处理单元进一步处理。
6、运行管理
净化沼气池的具体运行管理,应参考《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规范》(NY/T1702-2009),在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理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
①净化池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启动,非自然启动时宜加入厌氧消化单元有效容积5%~15%的接种物;
②净化池投产使用或淘渣、维修重新进料,3个月后,应进行一次进出水水质水量监测.以后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检测项目为BOD5、CODcr、SS、pH、色度、氨氮、寄生虫卵、大肠菌值;
③净化池宜采用机械出渣。残渣清掏期为365d~730d,沉沙除渣单元30d~60d清掏一次;
④净化池出残渣时,应保留厌氧消化单元有效容积10%~15%的活性污泥做接种物;
⑤残渣经无害化处理后宜用于制造颗粒肥或作农肥;
⑥净化池2~4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池内填料及滤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更换、清洗;
⑦净化池的所有露天井口及其他附属管口均应加盖,盖板应有足够的强度,防治人畜掉进池内;
⑧净化池排渣时应停止使用沼气,并开启活动盖;
⑨净化池检修时,应参照《沼气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8。2 生化处理
8。2。1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
1、概述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是指通过厌氧区、缺氧区和好氧区的各种组合以及不同的污泥回流方式来去除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氮、磷等的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技术,简称A2/O法。通过好氧区混合液回流到缺氧区来去除水中的氮,通过沉淀区污泥回流到厌氧区来去除水中的磷,从而达到脱氮除磷的目的。
A2/O法的优点:工艺设计方法成熟,设计参数容易获得;占地面积较小;能够同时脱氮除磷,有机物降解率高,且污泥沉降性能好。
A2/O法的不足:生物脱氮效果受内回流比的影响;聚磷菌和反硝化菌都需要易降解有机物;出水水质的影响因素较多,如pH、DO、温度、污水成分、污泥泥龄、水力停留时间及二沉池的沉淀效果等。
A2/O法适用范围:适用于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农村,如风景区旅游村、湖泊河流沿岸农村等。
2、类型和结构
A2/O工艺是由厌氧池、缺氧池和好氧池三部分组成。一般的A2/O工艺池体一般为矩形,用钢筋混凝土筑成,主要包括进出水管、剩余污泥排放管、曝气机、混合液回流管、污泥回流管及污泥回流泵等。厌氧池主要降解有机物和释放磷,缺氧池主要是降解有机物和脱氮,好氧池除了进一步降解有机物外,主要进行氨氮的硝化和磷的吸收,工艺流程如图8—3.
进水
缺氧池
好氧池
二沉池
污泥回流
混合液回流
厌氧池
出水
剩余污泥外排
图8-3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流程图
3、设计事项
A2/O工艺设计计算应参考《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在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
①应根据当地的进水水质和处理要求,选择适宜的工艺类型,在同等条件下,宜优先采用非变性A2/O法;
②进水水质和进水水量变化较大时,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水量的设施;
③进水泵房、格栅、沉砂池、初沉池和二沉池的设计应符合GB50014中的有关规定;
④曝气方式应结合供氧效率、能耗、维护检修、气温和水温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
⑤好氧池(区)的曝气器应布置合理,不留有死角和空缺区域;
⑥厌氧池(区)和好氧池(区)宜采用机械搅拌,宜选用安装角度可调的搅拌器,搅拌器应符合HJ/T279的规定;
⑦回流设施宜分别按生物处理工艺系统中的最大污泥回流比和最大混合液回流比设计.
4、施工事项
A2/O工艺的施工事项应参考《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在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
①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工程项目宜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②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68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J141的规定;设备安装应符合GB50231的规定;
③生物反应池宜采用钢筋砼结构,应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土建施工应重点控制池体的抗浮处理、地基处理、池体抗渗处理,满足设备安装对土建施工的要求;
④处理构筑物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并采取适当的防滑措施,符合JGJ37的规定。
5、技术经济指标
①经济指标
参考运行费用为0。3~0.4元/m3。
②处理效果
A2/O工艺处理效果如表8—1.
表8—1 厌氧缺氧好氧工艺污染物去除率
厌氧缺氧好氧工艺
CODcr
BOD5
氨氮
总氮
总磷
去除率(%)
70~90
85~95
80~90
55~80
60~80
6、运行管理
A2/O工艺的运行管理事项应参考《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在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理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
①运行中应定期检测各池内的溶解氧(DO)和氧化还原电位(ORP);
②应经常观察活性污泥生物相、上清液透明度、污泥颜色、状态、气味等,定期检测和计算反映污泥特性的有关参数;
③应根据观察到的现象和检测数据,及时调整进水、曝气量、污污泥回流量、混合液回流量、剩余污泥排放量等,保证出水稳定达标;
④剩余污泥排放量应根据污泥沉降比、混合液污泥浓度及污泥龄及时调整;
⑤当曝气池水温低时,可采用提高污泥浓度、增加污泥龄等方法,保证污水的处理效果;
⑥应按照设备说明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⑦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定期巡视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尽快检查排除;
⑧应保持设备各运转部位良好的润滑状态,及时添加润滑油、除锈;发现漏油、渗油情况,应及时解决.
8.2.2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法
1、概述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工艺采用缺氧区、好氧区与沉淀区合建的方式,通过优化构筑物结构及进出水点位,控制曝气池和沉淀池的流态,实现沉淀池污泥自动回流至曝气池,在降低有机物的同时,去除氮磷等污染物。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工艺的优点:对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好,占地面积较小;运行费用低、管理简便;对水质水量波动的适应性强。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工艺的缺点:生物脱氮效果受回流比的影响;出水水质的影响因素较多,如pH、DO、温度、污水成分、污泥泥龄、水力停留时间及沉淀区的沉淀效果等.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工艺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农村,如风景区旅游村、湖泊河流沿岸农村等。
2、类型和结构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法是由缺氧区、好氧区和沉淀区三部分组成。工艺池体为矩形,用钢筋混凝土筑成,主要包括进出水管、剩余污泥排放管、曝气机、混合液回流管及污泥泵等.缺氧区主要是降解有机物和脱氮,好氧区除了进一步降解有机物外,主要进行氨氮的硝化,工艺流程如图8-4.
混合液回流
进水
污泥自回流
缺氧区
好氧区
沉淀区
污泥外排
出水
图8—4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法流程图
3、设计事项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工艺设计,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设计要点:
①进水水质和进水水量变化较大时,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水量的设施;
②进水泵房、格栅、沉砂池、初沉池和二沉池的设计应符合GB50014中的有关规定;
③曝气方式应结合供氧效率、能耗、维护检修、气温和水温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
④好氧区的曝气器应布置合理,不留有死角和空缺区域;
⑤好氧区宜采用机械搅拌,宜选用安装角度可调的搅拌器,搅拌器应符合HJ/T279的规定;
⑥混合液回流宜分别按生物处理工艺系统中的最大混合液回流比设计。
4、施工事项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工艺施工,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施工要点:
①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工程项目宜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②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68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J141的规定;设备安装应符合GB50231的规定;
③构筑物宜采用钢筋砼结构,应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土建施工应重点控制池体的抗浮处理、地基处理、池体抗渗处理,满足设备安装对土建施工的要求;
④处理构筑物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并采取适当的防滑措施,符合JGJ37的规定.
5、技术经济指标
①经济指标
参考运行费用为0。1~0。2元/m3。
②处理效果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法处理效果如表8-2。
表8-2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法污染物去除率
污泥自回流曝气
沉淀工艺
CODcr
BOD5
氨氮
总氮
总磷
去除率(%)
80~90
85~95
70~90
55~80
60~80
6、运行管理
污泥自回流曝气沉淀工艺运行管理,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运行管理要点:
①运行中应定期检测各区的溶解氧(DO);
②应经常观察活性污泥生物相、上清液透明度、污泥颜色、状态、气味等,定期检测和计算反映污泥特性的有关参数;
③应根据观察到的现象和检测数据,及时调整进水、曝气量、混合液回流量、剩余污泥排放量等,保证出水稳定达标;
④剩余污泥排放量应根据污泥沉降比、混合液污泥浓度及污泥泥龄及时调整;
⑤当曝气池水温低时,可采用提高污泥浓度、增加污泥泥龄等方法,保证污水的处理效果;
⑥应按照设备说明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⑦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定期巡视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尽快检查排除;
⑧应保持设备各运转部位良好的润滑状态,及时添加润滑油、除锈;发现漏油、渗油情况,应及时解决;
⑨污水处理系统应定时定量排放剩余污泥;
⑩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和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易损件,发现不合格或损坏部件应及时更换。
8.2.3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
1、概述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是指在同一反应池中,按时间顺序由进水、曝气、沉淀、排水和待机五个基本工序组成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方法,简称SBR法。由于只有一个反应池,不需二沉池、回流污泥及设备,一般情况下不设调节池,多数情况下可省去初沉池,故节省占地和投资,耐冲击负荷且运行方式灵活,可以从时间上安排曝气、缺氧和厌氧的不同状态,实现脱氮除磷的目的。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优点:操作灵活,耐冲击负荷,可防止污泥膨胀,运行管理自动化,可脱氮除磷,易实现推流式流态,出水水质好,基建投资小,较为适用于农村地区。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不足:对自控系统的要求较高;间歇排水,池容的利用率不理想;在实际运行中,废水排放规律与SBR间歇进水的要求存在不匹配问题,特别是水量较大时,需多套反应池并联运行,增加了控制系统的复杂性.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一定闲置土地、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村庄.
2、类型和结构
序批式活性污泥(SBR)工艺已发展出多种新的形式,主要变形工艺包括循环式活性污泥工艺(CASS或CAST工艺)、连续和间歇曝气工艺(DAT—IAT工艺)、交替时内循环活性污泥工艺(AICS工艺)等.普通的SBR反应池型为矩形,主要包括进出水管、剩余污泥排除管、曝气器和滗水器等几部分.曝气方式可以采用鼓风曝气或射流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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