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工资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整合工作,响应集团人岗匹配的任职原则,同时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 职称要求
1、人员招聘录用时须严格依据集团《岗位说明书》中任职资格,职称或执业资格不符合任职要求者,不予录用;
2、在职员工须对照各岗位任职资格,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取得相应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以满足集团要求。具体如下:
岗位
类别
职称或执业资格要求
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监/副总监级 高层管理人员
项目公司(副)总经理
中级以上职称(包括高级经济师、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工程类
中级以上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审计类
中级以上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造价师、高级造价编审资格证、中级造价编审资格证)
营销类
中级以上职称(包括高级经济师、经济师)
财务类
中级以上职称(包括高级会计师、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行政/人事类
中级以上职称(包括高级经济师、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经理/副经理级中层管理人员
工程类
中级职称(包括工程师、二级建造师)
前期类
中级职称(包括工程师、经济师)
审计类
中级职称(包括工程师、造价师、中级造价编审资格)
营销类
中级职称(包括经济师)
财务类
中级职称(包括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行政/人事类
中级职称(包括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档案馆员)
普通员工
工程类
初级职称(包括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二级建造师)
前期类
初级职称(包括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审计类
初级职称(包括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造价员、初级造价编审资格)
营销类
初级职称(包括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财务类
初级职称(包括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行政人事类
初级职称(包括助理经济师、经济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员、档案管理员)
第四条 职称工资设立办法
1、对符合上述职称和执业资格要求,并将证书关系转移至集团(或下属公司)的员工,可享受职称工资;
2、职称工资包含在年薪内,自证书关系转入集团当月起,员工可每月享受职称工资。如不符合职称要求,则须在年薪中扣除职称工资;
3、职称工资标准如下:
(1)按集团要求,取得高级职称或高级执业资格者,职称工资为8000元/年,分摊至每个月发放;
(2)按集团要求,取得中级职称或中级执业资格者,职称工资为5000元/年,分摊至每个月发放;
(3)按集团要求,取得初级职称或初级职业资格者,职称工资为3000元/年,分摊至每个月发放。
4、同时取得多项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以最高职称或执业资格为准,不得重复享受职称工资。
三、其他
1、挂靠至集团(或下属公司)名下的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由行政综合部统一保管,离职时归还员工本人;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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