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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景泰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BGZJ—ZC16 (2)089
招标单位: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
投标须知前附表8
一、说明10
1。适用范围10
2.定义10
3。 适用法律11
4。 知识产权11
5。 禁止事项11
6.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12
7。 供应商诚信管理12
8。投标的费用及场地交易费13
二、招标文件说明13
9。招标文件的组成13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3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13
11。制作要求13
12。投标文件的内容14
13。投标文件格式15
14。投标保证金15
15。投标有效期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17
五、开标和评标17
18 开标、评标和授标17
19 评标委员会17
20 特邀监督员18
21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8
22 对投标文件的澄清19
23 评标办法20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20
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1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1
一、评标原则31
二、评标程序31
三、打分32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36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7
一、投标书57
二、开标一览表58
三、实质性参数响应一览表59
四、投标人费用详细一览表60
五、投标人采用产品信息表61
六、服务计划62
七、LED路灯改造业绩、合同能源管理业绩一览表63
八、投标人情况简介64
九、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65
十、授权委托书66
十一、资格证明书67
十二、投标文件内容清单69
附件4:招标文件确认函74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景泰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景泰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BGZJ-ZC(2)16089
三、项目联系人:高佑香 联系电话:0943—826725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一)采购主要内容:路灯改造(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拟由投资方(中标供应商)投资对原有市政路灯进行LED改造,以项目节能效益分期偿付投资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数量:1297盏
(三)预算价:593。338001万元
(四)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6年内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六)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景泰县城区
(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事项:无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提交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七)代理或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00:00 至2016年5月6日 17:00(节假日除外),请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
九、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16年5月20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西侧第二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陈玞蓉
联系电话:15336082111
地 址: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南街173号
代理公司名称: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佑香
联系电话:0943-8267256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70号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
要求投标产品必须进入由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它: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十二、其他说明: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根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数字证书办理 咨询电话:0943—8287909)
十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 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 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景泰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2)交货时间及地点:按照合同签订日期、地点供货
3)招标内容:路灯改造(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拟由投资方(中标供应商)投资对原有市政路灯进行LED改造,以项目节能效益分期偿付投资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建设
4)采购预算:593.338001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联系人:陈玞蓉
3)联系电话:15336082111
3
招标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高佑香
3)联系电话:18089420889
4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5
投标人资质要求:(携带原件备查)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式2份 1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份带至开标现场)
(五)提交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代理或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2)项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报,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
6
投标有效期:60天
7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43—8287909
注意事项:
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帐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或包号的“登记号”(8位数字),以便网上退还。
注: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每个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足额进账到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号,过期视为无效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开户名称: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白银区支行 帐号:662202012635500020地点:白银市大十字友好路北侧白银公司办公楼对面)
8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制作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份,电子版1份.未按该要求制作分装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9
该采购项目共 1 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供货期:按合同签订要求履行
11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 第三章第十八条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12
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计算办法计算。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公开招标中所叙述的产品及服务。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
2.定义
2。1“采购人”指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房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
2.4“产品(设备)”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一切灯具,产品(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路灯系统回路调查、检测、安装、调试、定期检测、建立技术文档、培训及其它相关的服务。
2。6语言:采购文件的语言为简体中文.
2.7特邀监督员: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采购仪式和评审会议,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特邀监督员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2.8日期:指公历日.
2.9时间:指北京时间。
3. 适用法律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 知识产权
4。1投标人应当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2最终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格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4。3投标人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的,则在投标报价格中必须包括有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 禁止事项
5。1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5。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3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5。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6。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6.1凡参与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6.2开标后,直至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在采购工作结束后,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人员之外。
6。3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6.4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成交投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5 所有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该费用。
7。 供应商诚信管理
7。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隐瞒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损害招标人从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
7.2 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投标。
7。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由白银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不良诚信记录,并报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2)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
(8)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9)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10)恶意投诉,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2)经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8。投标的费用及场地交易费
8.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的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2场地交易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情况、评标程序、评审办法、定标标准和合同条款参考范本和投标文件的制作等,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和合同范本构成.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0。2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1。制作要求
11。1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如有关表格不能满足填报需要,可以对表格格式作出相应调整,但不得更改表格的实质性内容.
11。3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提倡双面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11。5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公章才有效。
11。6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2。投标文件的内容
12.1 投标文件由封面,目录,投标书,投标人采用产品信息表,服务计划(含改造方案),LED路灯改造业绩一览表,投标人情况简介、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书及其他内容等构成。
12。2 投标报价
12。2.1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 投标文件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2份);
(2) 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2。2 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商务与技术的说明。
12。2。3 投标人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12.2。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
12.2。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6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4投标人应当提交具备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文件包括:履行合同所必须具备的财务能力证明、技术能力证明、提供供货、安装、保养、维修能力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证明等.
12。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7投标人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8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文件,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间正常、连续地使用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工具等清单,备件和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其他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等,形式可以是文字说明、图纸及其他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上述文件及表格为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文件,各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评标的内容之一。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出具并提交银行支票、汇票;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户名、开户银行、帐号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3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均为人民币.
14.4未按规定提交自开标之日起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
14.6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纳中标服务费和合同签订且完成合同备案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4。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开启投标文件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的名称、采购编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为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正本《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单独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连同投标文件一同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装有《开标一览表》的信封不要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16。3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上均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2016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16.4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和有关样品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址由专人送至开标现场.
16.5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不依时间递交、误投、破损、封装不合格或提前拆封不负责。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
17。2投标文件和有关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09:00时。
17.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6年5月20日08:30时至09:00时接收投标文件和有关样品,09:00时整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17。4所有投标文件和有关样品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7。5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下文件:
(1)提前递交的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有关样品,
(3)未按规定包装和密封的投标文件.
17.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18 开标、评标和授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特邀监督员和投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和装有《开标一览表》的信封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装有《开标一览表》的信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密封信封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唱标记录。
19 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20 特邀监督员
20。1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开标仪式和评标会议,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特邀监督员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21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2资格性审查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否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的编排是否有序等。
21。4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单价、数量的积与总价不相等,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则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5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6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21。7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8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1.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10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文件有不符合带“★”要求参数或内容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文件未加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10)投标文件签字人无有效委托的;
(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
(12)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不接受价格修正的;
(1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无效的;
(15)投标文件有关规定的合同与原件不一致的;
(16)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 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投标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按照以下方法处理: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22。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问,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一天时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投标人带齐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合同和证书的原件准时参加澄清会。
23 评标办法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
24.确定中标
2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4.2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4。3根据投标或评审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评审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这一行动的理由。
25。中标通知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采购人与成交、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合同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有实质性偏离。
28.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采购代理机构归档。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说明: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景泰县城区17条道路的城市道路高压钠灯(不含广场照明和庭院、景观等灯具)约1297盏(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LED节能改造.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使用满足国家关于道路照明标准的LED路灯替代现有的额定电压为220V的各种高压钠灯(包含但不限于额定功率150w,110w ,80w、50w四种主要类型)。拟由投资方(中标供应商)投资对原有市政路灯进行LED改造,以项目的节能效益分期偿付投资,投资方在合约期内对产品(工程)质量负责的方式即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建设的服务。
二、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参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真实、详细和完整地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
2. 投标人必须按照道路标准及实际情况配置功率相符的LED节能灯,照度等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LED路灯》(DB44/T609—2009)要求。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考虑灯具使用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投报的产品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能够持续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有合适的道路照明维护系数。
3。 投标人投标使用的产品必须应有一定同类业绩,有相应的检测和测试证明。
4. 此次招标路灯改造的数量和明细根据《景泰县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路灯现状明细表(表1、表2、表3、表4》及《景泰县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能源审计报告》(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附件)中统计制定,如有偏差,以具体路段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全过程服务工程,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改造(灯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管理(仅负责安装后产品质量及故障问题的产品保用,不含运行期正常的维护和安装)等相关服务。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表说明LED灯具所用的主要材料及主要零配件的制造商名称、品牌、产地、参数和认证资料。
6.改造后的道路照明指标必须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要求。改造后道路照明系统的电压、电流、功率因素须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 / T14549—93)等国家电力设计的标准要求。
7。具体工程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景泰县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路灯需求明细表(表1、表2、表3、表4》及《景泰县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审计报告》(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附件)自行根据需要现场踏勘并预算。
8.中标供应商验收合格后的日后正常更换和维护工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超出正常故障率(含不达标)灯具的更换费用.
9.此次招标服务的价格标的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特性,转化为效益分享年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的“效益分享年限”为6年。
10。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的分期款项的支付,在节能效益分享的基础上,由路灯运行管养部门出具《服务评价考核报告》分期支付。
11。在应用改造工程中替换下来的灯具,须由中标供应商依照合同进行回收。废旧灯具处置必须遵循回收利用和环保经济及合法处理的原则。
★12。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固定为100%,采购人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为0%。
★13。产品保用期限(超出节能效益分享期限后的产品保用时间)为不少于两年。产品保用内容:在产品保用期内,LED照明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及省相关的规范要求,城市道路质量尤其是照度指标必须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规范要求。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类型号的产品更换,更换人工、机械费用由当地路灯管养部门负责。
14。 本次项目实施后,由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请手续,采购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协助。
15。改造对象的《景泰县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审计报告》和《景泰县城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路灯明细需求表》为采购需求的附件。
三.招标产品要求及改造技术要求
(一)设计方案及验收照明标准
1、道路照明分类
(1)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2)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
2、道路照明评价指标
(1)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成路面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
(2)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
3、机动车交通照明标准值
(1)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2)在设计道路照明时,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诱导性。
(3)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应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的道路,宜选择表1中的低档值,反之宜选择高档值.
4、道路照明验收时,要求有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的道路照明维护系数(0。7);
表1 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简单划分方法及相应照度值
道路级别
车道路(条)
对应的照度维持值(lx)
快速/主干路
4~6
20~30
次干路
2~4
10~15
支路
1~2
8~10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级别
道路类型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1(%)最大初始值
环境比SR最小值
平均亮度Lav(cd/㎡)
总均匀度UO最小值
纵向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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